生氣之道
(悠然撰,摘自依真等合著《青契小品1》,棕樹出版社發行)
向神屈膝,傾心吐意,使她的氣得以宣洩,同時又保有良好的人際關係。 ( 摘要)
每個人都有過生氣的經驗,有的忍氣吞聲,不到最後關頭,絕不輕易動怒;有的卻一瀉千里,先吐為快。很多心理學家都鼓勵讓情緒自然宣洩,於是有所謂「會生氣的人,才是健康的人」的說法。但從人際關係的角度來看,一場脾氣發下來,只會讓別人對你敬而遠之,箴言上云:「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箴言二十二章24節)。
那麼,在生氣與不生氣之間,如何取得一恰當的宣洩方式?
哈拿因不生育,毘尼拿便大大激動她,要使她生氣,以致哈拿心裏愁苦,哭泣而不喫飯;哈拿具有中國傳統婦女「忍」的優良美德,她只是忍氣吞聲,不過,她又做了一道聰明的抉擇—向神屈膝,傾心吐意,使她的氣得以宣洩,同時又保有良好的人際關係。
在「浪子回頭」的比喻中,大兒子因看見父親為弟弟回頭而設擺宴席時,他生氣不肯進去一同歡慶,此時,他如何來宣洩怒氣?「……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路加福音十五章29節)。
這些隱藏於內心深處的話,使得他和父親之間有了一良好的溝通;所以,父親才會一針見血地回答:「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使得一場火爆頓時得以緩和下來。
因此,除非你真正能做到「忍」的功夫,從內心去了解他人,了解事情的真相,了解自己的角色與地位,使怒氣自然消散;否則,你還是將內心的不滿說出,與對方做一妥善溝通,語氣上不必針鋒相對或惡言相向,更不可因而在言語上犯罪。
當所有的怒氣煙消雲散之後,不在耿耿於懷,「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四章26節),可為一圭臬。
參考書目:心平氣和之道,張老師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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