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199期

死就完了嗎?

(牧撰,摘自林奉生等著《全備的救恩-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週年福音證道集V》,棕樹出版社發行)

墳墓是人生的終點嗎?死後的世界是什麼,還有我的存在嗎?來世的情況又是如何?這些終極問題,很少會常常浮起在每個人的心中,但按著命定,人人終有一死,死後有審判有天國地獄。如果人人忙於今生的生活,只顧自己的奢華享受,無暇思考生命與信仰,到了死期,這些該如何是好呢?主耶穌為我們開了一條免受刑罰,得永生的路。朋友們,快到這條真理之路歸向祂吧! (小允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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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忙於今生的生活,很少去思想死後的問題。但每有親友喪亡,參加其告別式,看他家人悲慘的哭泣,不肯受勸慰,都會從心裏深感人生的悽涼、短促和虛空。且會自問:墳墓是不是人生的終點?死後還有我的存在麼?若有,來世的情形又是如何?可是這種屬於靈界未來的事,除了天地的主宰,掌管人類生死禍福的真神的啟示之外,要憑人的理智去研究、猜測,是無法得到正確答案的。

依據聖經的指示,死不是生存的結束,「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章27節)。主耶穌曾就死的情況告訴我們說: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餂他的瘡口。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亞伯拉罕的懷裏──在神的國裏(路加福音十三章28節)。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路加福音十六章19-23節)。

這個故事使我們十分清楚,死不能了結一切,他的生存要永遠的延續下去。他在來世的情形如何,端看他在今生的做人怎樣。如對財主說:「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加福音十六章25節)。

又說:「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26節)。可見永遠的幸福與不幸是決定於今生,死後絕不能改變了。

財主活著的時侯,只看重今生的享樂,不關心來世的問題。到了死後,嘗了陰間的痛苦,才想要解脫或減輕其刑罰,也想到在世的五個弟兄,為他們的得救而焦急,可惜,已不是時侯了(路加福音十六章27-31節)。

奉勸還未解決死後歸宿問題的同胞們,當於現在查考清楚:「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的重大道理(使徒行傳十六章30節)。「得救」,就是於現在得脫離撒但和罪惡的權勢,將來得進入榮耀的天國(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提摩太後書四章18節)。人所以需要得救,是因他已犯了罪。依人的想法,或者你是一位良善的人。但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又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羅馬書三章23、10-12節)。

這乃依據真神律法的判斷。聖經是神的法典,其大綱是「十誡」,主曾把它歸納為兩條,一條即「要盡力愛神」,二即「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40節)。假定你自小就實踐「愛人如己」的誡命,但你卻不承認,不相信,不敬愛造你的主、愛你到現在的天父真神,在祂面前,你已是一個悖逆罪深的人了。既是罪人,罪的工價乃是死,死後必要受審判(羅馬書六章23節;啟示錄二十二章12節)。於是我們所急需的是,誰能救我這個罪人,脫離那可怕的罪刑?

聖經指示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耶穌於一千九百年前,為要救贖人類,離開天堂,降世為人,約於三十歲在猶太地宣傳天國福音(約翰福音一章14節;路加福音三章23節)。後來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刑罰。但祂於第三天復活了,四十天後升天,歸回天堂(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4節;彼得前書二章24節,三章22節)。

現在只要你能信祂為救主(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悔改前非,接受合法的洗禮──要奉主耶穌的名(使徒行傳十九章5節;十章48、43節),面向下(羅馬書六章5節;約翰福音十九章30節),全身入水(使徒行傳八章38節;約翰福音三章23節)──祂要白白赦免你的罪(使徒行傳二章38節,二十二章16節),且要賜你聖靈為得天國基業的憑據(以弗所書一章13-14節)。以後依靠聖靈的能力,保守聖潔,遵行愛神愛人的教訓,即能完成得救的工夫(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3節;腓立比書二章12節)。

既已得救,人人所懼怕的死的門,將成為榮歸天國的凱旋門,如保羅說:「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一章23節)。

朋友,死不能了結你的一切,死後主必照你的行為審判你。但祂已為你開了一條免受刑罰,反得永生的道路了(約翰福音三章16節)。你是否願意,以「信心」來接受主的救恩,以免像那個財主,於死後到了陰間受痛苦,才想錯、懊悔?那已經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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