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182期

怎樣得道(三)

(順道撰,摘自洪順光等著《生命的道路-真耶穌教會台灣傳道七十週年福音證道集IV》,棕樹出版社發行)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三章5節)。所謂「從水生」,就是接受浸禮,「從聖靈生」,就是領受聖靈,這兩項是重生的方法,也是進入神國的必備條件,親愛的慕道朋友,你已經領受聖靈了嗎?你受聖靈的經歷與使徒們一樣,會說方言嗎?歡迎你趕快來真耶穌教會,作更一一步的查考吧! (小允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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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領受聖靈

與上一期所說接受浸禮一樣,領受聖靈也與得救有絕對關係。其聖經根據如下:

第一、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福音三章5節)。所謂「從水生」,就是接受浸禮;「從聖靈生」,就是領受聖靈。這兩項是重生的方法,也是進入神國的必備條件,缺一則不全。當五旬節聖靈大降那一天,以色列人因為聽見彼得的見證,明白他們所殺害的耶穌就是基督,而請問當怎樣行才能得救的問題之時,彼得的回答也是接受浸禮,並且領受聖靈(使徒行傳二章37-38節)。

第二、以西結書三十七章第一節至十一節記載,神的靈降在以西結先知的身上,帶他去平原,讓他看見平原遍滿了骸骨的異象。然後,以西結遵照神的指示,命令氣息進入骸骨,使骸骨復活,並且成為極大的軍隊。那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肉體雖然是活的,靈命卻是死的;要等到氣息進入裏面,才能得著生命。

呂譯本註明,「氣息」一詞,在原文上與「靈」同字。所以第十四節很明顯的說,神必將祂的靈放在他們裡面,他們就要活了。由這個異象可以知道,有神的靈才有神的生命;而神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所以要領受聖靈才有永生。

第三、保羅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馬書八章9節)。對於一個已經信耶穌而盼望進入神的國,卻沒有領受聖靈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否定。因為聖靈是基督的靈,人若沒有領受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不是屬基督」,就是與基督無分無關,當然不能進入基督的國。

其次,聖靈也是神的靈,有神的靈住在心裏,才是屬靈的人,而不再是屬肉體的人;神的國是屬靈的,所以若因沒有領受聖靈而不能成為屬靈的人,就不能進入神的國了。

第四、基督的復活,是基督徒之復活的確據,也是樣本;基督徒因有復活的盼望,才能進入神的國,而不至滅亡(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2-20節)。因為神的國是屬靈的,遲早必朽壞的血肉之體,無法承受(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0節);所以若要進入神的國就必須復活,改變為不朽壞的靈體(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2、44、51-53節)。

怎樣才能復活呢?保羅根據基督之所以能復活,乃因有神的靈住在他心裏這件事實證明,基督徒若有聖靈住在心裏,也必像基督那樣從死裏復活(羅馬書八章11節);反過來說,若沒有領受聖靈,雖然已經信主多年,也是不能像基督那樣復活的。

在此需要補充說明的是,上述第二項以西結書三十七章的復活,是信徒在世之日,屬靈生命的復活,其性質與重生相同;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和羅馬書八章十一節所說的復活,是將來基督再臨之時,離世信徒之肉體的復活。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屬靈生命的復活,或肉體的復活,都以受聖靈為必需條件。

第五、我們的肉體,好像是地上的帳棚。帳棚是暫存的,有一天必被拆毀;我們的肉體也是暫存的,遲早總要離世。肉體還活著的時候,我們的靈魂是居住在肉體裏面;肉體若死而復活,我們的靈魂就要居住在靈體裏面了。那靈體就是「在天上永存的房屋」,也就是所謂「復活體」。

為了這個緣故,神不但以真理培植我們,又賜給我們聖靈做復活的「憑據」,使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等候隨時都可能臨到的死日(哥林多後書五章1-8節)。既然如此,如果沒有領受聖靈,要憑什麼等候將來的復活呢?

第六、基督徒最大的福分,就是得以被稱為神的兒子(約翰壹書三章1節);因為神是萬王之王(啟示錄十九章16節),是天地的主宰(使徒行傳十七章24節)。怎樣才得以被稱為神的兒子呢?聖經說,耶穌被天父認證為祂的兒子,是在他下水受浸,而且受聖靈的時候(馬太福音三章16-17節)。施浸者約翰也做見證說,他從前不認識耶穌,只因看見聖靈降在耶穌的身上,就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了(約翰福音一章32-34節)。

以保羅說,聖靈住在我們心裏,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子,使我們得以呼叫神為「阿爸,父」。又說,既是神的兒子,便是神的後嗣,有資格與基督一同得榮耀了(羅馬書八章15-17節;加拉太書四章6-7節)。基於這個理由,如果信耶穌而沒有領受聖靈,就不是神的兒子;既然不是神的兒子,就不是神的後嗣;既然不是神的後嗣,就不能與基督同得榮耀了。

第七、相信真道的終局目的,就是盼望將來被接於天堂,承受天父所要賜給我們的基業。那基業是天父自創世以來為我們所預備(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4節),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永遠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得前書一章4節);其價值,遠勝於全世界一切財寶的總和(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腓立比書三章8節),是好得無比的(詩篇十七篇15節;腓立比書一章23節)。

這麼美好的基業,我們憑什麼去承受呢?眾所週知,世上要承受父親產業的人,必須確實與他有父子關係,同時也要持有必要的憑據(如土地所有權狀)。與此同理,我們現在既要被認證為神的兒子,同時也要持有必要的憑據,將來才有把握承受天上的基業,以實現我們的盼望。

聖經說,神賜聖靈給我們,不但要藉以認證我們為祂的兒子,使我們得以做祂的後嗣,如上述第六項;而且也要做我們承受天上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被接於天堂--的時候(以弗所書一章14節)。如果相信真道而沒有領受聖靈,就是沒有掌握必要的「憑據」;那麼,當基督再臨的時候,要憑什麼去承受那天上的基業呢?

依據上面所舉出的七項理由,我們可以肯定,領受聖靈與得救確實有絕對關係。然而,一般教會因為沒有受聖靈的體驗,所以多數認為一切信主的人都有聖靈在他們裏頭,他們才能認識耶穌為主(哥林多前書十二章3節);又說,「說方言」只是聖靈的諸般恩賜之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0、30節),而不是受聖靈必有的憑據。但聖經卻否定這種看法。

茲就這兩個問題,分別檢討如下: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第三節所說的是「被聖靈感動」,並不是「領受聖靈」。為什麼需要被聖靈感動,才能認耶穌為主呢?第一、因為主耶穌沒有外貌(以賽亞書五十二章14節,五十三章1-3節;哥林多後書五章16節;馬太福音十三章53-58節),若沒有聖靈的感動,必看不出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馬太福音十六章13-17節)。

第二、法利賽人認為耶穌是罪人,並且議定若有人認耶穌是基督,就要開除祂的教籍(約翰福音九章16、22節),所以若沒有聖靈的感動,必不敢認耶穌為主(約翰福音十六章2節)。第三、當時的猶太國為羅馬帝國所管轄,除了羅馬人的皇帝該撒以外,他們不得另有一位主(約翰福音十九章12、15節;使徒行傳十七章5-8節),所以若沒有聖靈的感動,是不敢冒險認耶穌為主的。

如果不如此解釋,而認為凡是能認耶穌為主的人,都已經領受了聖靈,我們將面臨兩個難題。第一個難題是,撒瑪利亞的人領受了神的道之時,為什麼沒有人受聖靈?受浸歸入基督之後,為什麼仍然沒有人受聖靈?難道他們領受了神的道,甚至在受浸之後,還不能認耶穌為主嗎?他們豈不是在覺悟為基督受逼迫的情形之下,勇敢受浸歸入基督的嗎?為什麼要等到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禱告,他們才能領受聖靈呢(使徒行傳八章14-17節)?

第二個難題,以弗所的門徒在信主的時候,為什麼沒有人受聖靈?保羅奉主耶穌的名為他們施浸的時候,為什麼仍然沒有人受聖靈?為什麼要等到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禱告,聖靈才要降在他們身上呢(使徒行傳十九章1-6節)?難道他們一直不能認耶穌為主,等到按手在他們頭上禱告之後,他們才能認耶穌為主嗎?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第十節和三十節所提到的「說方言」,是「方言講道」的特殊恩賜,並不是我們所強調,受聖靈之憑據的「方言禱告」。怎麼說呢?

第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第八節至第十節的九種恩賜,都屬於造就教會的恩賜,其中第八種的「說方言」也包括在內;猶如身上的肢體各有不同的功用,是為了使全身受益(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27節;以弗所書四章16節)。

既然如此,第十節和三十節的「說方言」便是「方言講道」,而不是「方言禱告」了。因為「方言禱告」的對象是神,目的是要造就自己(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4節上);「方言講道」的對象是人,目的是要造就教會,如同「作先知講道」(哥林多前書十四章4下)。

第二、第十節和三十節的「說方言」,二處都與「翻方言」的恩賜並列,十四章二十六節和二十七節的「說方言」,也是如此;這件事說明,所謂「又叫一人能說方言」(10節),或「豈都是說方言的麼?」(30節),都是「方言講道」的特殊恩賜。

「方言禱告」是向神說的,人雖然聽不懂(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節),神卻聽得懂,所以不必翻譯;這種方言是受聖靈的憑據,每一個受聖靈的人都會說的。「方言講道」是向人說的,所以必須有人翻譯,才能造就教會(哥林多前書十四章12-13、23、26節);並且要限制人數,輪流著說,才能維持聚會的正常秩序(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7、33、40節);這種方言是特殊恩賜,不得與「方言禱告」混同為一。

第三、怎麼說「方言講道」是特殊恩賜呢?譬如說,一切信徒都能用悟性禱告,卻未必都能做先知用悟性講道;與此同理,一切已經領受聖靈的人都能用方言禱告,卻未必都能用方言講道。我們知道,禱告的內容,不外乎讚美、感謝、祈求、懺悔等;這些內容,只能向神說,而不是向人說。基於這個理由,一個沒有「方言講道」的恩賜的人,若以「方言禱告」的內容轉向會眾說,再經人翻譯出來,豈不是將叫會眾覺得莫名其妙嗎?

聖經清楚的記載,彼得和其他的門徒之所以判斷,哥尼流的家人、親屬和密友受了聖靈,是「因為聽見他們『說方言』……。」(使徒行傳十章44-46節)。可見「說方言」是受聖靈的憑據,是衡量誰有聖靈,誰沒有聖靈的標準。那時,彼得甚至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47節)。所謂「與我們一樣」,就是與使徒們當初受聖靈的經歷一樣。

後來,彼得回去耶路撒冷報告這件事的時候,他還是說:「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使徒行傳十一章15節)。由此可知,使徒們非常重視他們當初受聖靈的經歷──「說方言」,而以那一次經歷為判斷受聖靈的標準。今日我們若依據這個標準來衡量,就可以清楚的看出誰有聖靈,誰沒有聖靈了(使徒行傳十九章6-7節)。

親愛的慕道朋友!你相信領受聖靈與得救有絕對的關係嗎?你已經領受了聖靈嗎?你受聖靈的經歷與使徒們一樣,會「說方言」嗎?你渴慕聖靈降在你身上,使你將來得以進入神的國嗎?請你趕快來真教會,作更進一步的查考吧!

有人問:「聖經上說:『信基督耶穌的,都是神的兒子。』(加拉太書三章26節)。又說:「受洗歸入基督的,就屬乎基督。」(加拉太書三章27-29節)。怎麼說要受聖靈才是神的兒子?才屬乎基督呢?洗禮的功效,可以因為沒有受聖靈而抹殺嗎?」關於受洗與受聖靈的關係,筆者將另作專題討論,在此不便贅述。我們所要留意的是,受聖靈與得救的絕對關係,是不容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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