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王約哈斯、約阿施、耶羅波安第二,猶大王亞瑪謝
(摘自蔡聖民著《列王歷代對觀釋義》,棕樹出版社發行)
為順從神的旨意,當不惜物質的虧損,不討人的喜悅,只要勇敢果斷而遵行神命;那麼,在眼前雖然有了虧損,在屬靈方面的收益卻是大的,此乃亞瑪謝與以東戰爭時的寫照,然而他日後卻離棄神以致滅亡;耶羅波安第二治國期間,以色列的國勢極其強大,然而他使以色列民陷在罪裡,因此以內心看,他是完全失敗了。 (Ru 摘要)
經文:(王下十三-十四29;代下廿五1-28)
△以色列王約哈斯
列王紀下第十三章,又叫我們回去看北國的事。現在要先查耶戶的兒子約哈斯,他繼續他的父親作以色列王共十七年。神曾應許耶戶的後裔繼續作王到第四代。約哈斯是第四代中的第一代。十三章2節述說這王的品德惡劣;3-7節述說王與百姓陷於罪中,神降刑罰,使亞蘭人來斯壓他們。其中4-5節特記約哈斯在遇難時懇求神,神隨即拯救他脫離仇敵,因為這是神選民的國度,此王是神應許他登位的,他雖然為惡,神還是憐憫這個惡世代。
△以色列王約阿施(王下十三10-13)
約哈斯王死後,他的兒子繼續登位,稱為約阿施,正與猶大國的約阿施同名,又是在同時代為王。(南北兩國同名字的王,已經有了約蘭、亞哈謝、約阿施,以後猶大國還有一個約哈斯王與北國的王同名字)。約阿施是神應許耶戶的子孫要四代相繼為王的第二代,他效法他父親的惡行,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一切罪。
聖經記載約阿施的生活行惡之外,還記載他在位十六年間特別行的兩件事:一件是他得勝猶大王亞瑪謝的勇力(王卜十三12);另一件是他在先知以利沙年老得病時去看他(王下十三14-19)。約阿施本身並不是信從神的人,但他不反對人對拜耶和華,所以對以利沙的工作很看重又感興趣。當以利沙盡力保護他的國家時,約阿施不願他離去。
約阿施到先知面前哭泣,以利沙為鼓勵他,用射箭的比喻來保證他必定戰勝亞蘭國(王下十三15-17)。這以利沙好像說:「我雖要死,但神是活著,必要與你同在,使你戰勝仇敵,你只要剛強壯膽。」箭朝東射去,表明神必拯救而有光明(17)。以利沙又試驗王的熱心與信心,結果他軟弱了,因此只能應許他有局部的勝利(王下十三18-19)。以利沙的話有沒有應驗呢?請將18-19節與25節比較就知道。
要再留意22-23兩節,我們可明白神為何仍不將以色列滅絕的理由,即神為「對選民的寬容、忍耐、慈愛、憐憫」的緣故,但不是無限期的寬容。以色列民既然一味丟棄神,到了最後,神就必丟棄他們,趕散他們在列國中,其時候已經臨近了。
20-21節所記的事,我們只要相信當時有這奇妙的事,又可知道這是預表基督死後,還是使接觸祂的人能得到生命的指示。
△猶大王亞瑪謝(王下十四1-14、17-20;代下廿五1-28)
亞瑪謝是約阿施的兒子,他作猶大王對政治的成績很好,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但不像他的祖大衛所行的,因為神看人內心,亞瑪謝在表面上看為正直,但在神前卻多不正。亞瑪謝將殺他父親的臣僕殺了,卻沒有殺他們的孩子,這表明亞瑪謝尊重神的律法,因神的律法規定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申廿四16;王下十四1-6;代下廿五1-4)。他尊重律法,可能是受他母親的影響,他的母親是祭司耶何耶大為他的父親所選擇的(代廿四3)。
亞瑪謝與以東戰爭時,以為自己的軍力不夠,就用一百他連得的金子雇了十萬名以色列的勇士來參戰(代廿五6-10),他不倚靠神,不求問神,靠金錢與人力想得到勝利。當神差遣使者來警告他之後,他寧願失去金錢(一百他連得約有美金二十萬元),將神不同在的以色列兵解雇了;因此,得罪了以色列的以法蓮人,使他們惱怒猶大人,氣忿忿的回去了,結果真神幫助亞瑪謝打敗以東,得了大勝利(代下廿五5-13)。在此,我們所學習的是:為順從神的旨意,當不惜物質的虧損,不討人的喜悅,只要勇敢果斷而遵行神命;那麼,在眼前雖然有了虧損,在屬靈方面的收益卻是大的。
可是亞瑪謝得勝後從以東回來時,將西珥的偶像帶回去,立為自己的神向它叩拜,陷於罪裡,就有先知去見他,大大指責,又說:「若不聽從,神定要滅你。」(代下廿五14-16)。
但亞瑪謝竟驕傲不自省,還要招以色列王來相見於戰場(王下十四8;代廿五17)。以色列王差使者來見亞瑪謝,用比喻指示他,勿因打敗了以東人就心高氣傲要惹禍,使自己和國家敗亡(王下十四9-10;代廿五18-19)。但亞瑪謝不聽從,竟與以色列王交戰而大敗,甚至耶路撒冷城牆被拆毀,殿中的金銀、財寶被擄到撒瑪利亞去(王下十四11-14;代廿五20-24)。留意「神將他們交在敵人手裡,因為他們尋求以東的神。」(代廿五20)這句話的重要性。
以後亞瑪謝再活了十五年,那是無益的餘年,後來有臣僕背叛他,他就逃到拉吉,終被叛黨所殺害(王下十四17-20;代廿五25-28)。
亞瑪謝的治國,起初如日頭發光,不久卻到了黑暗的夜裡去。順從神的就有得勝與光榮,離棄神的必定敗亡,於此更加明瞭。
△以色列王耶羅波安第二(王下十四23-29)
現在又來查考北國以色列的一個有名的王,即耶戶朝代的第三代王,名叫耶羅波安,為要與北國第一代王耶羅波安分別,就稱他為「耶羅波安第二」,他在以色列作王的期間,比任何的王都長,在位共四十一年之久。
耶羅波安第二治國期間,以色列的國勢極其強大,是所羅門王以後所未有的。但聖經只用短短的六節來述說他一生的歷史。「人是看外貌,神是看人內心」,在人看耶羅波安第二是個偉大的王;但神看他卻是一個極大的罪人(王下十四24)。從外表看,耶羅波安第二的為王,極其成功;但以內心看,他是完全失敗了。我們不是看以色列人危險的歷史,是看耶羅波安第二作王時代的先知和在他以後到先知所寫的經文,是如何斥責當時以色列國的罪。
在耶羅波安第二作王的期間,在以色列傳神預言的先知,有何西阿和阿摩司,他們所寫,關於以色列民陷在罪裡的情景,實在深重!參閱:摩六4-6、13,二7-8,三15;何四12-14,七3-7就可知之。
王下十四25、28述說耶羅波安第二在軍事上的成功,國勢的強大;在26-27兩節述說雖然以色列民陷在極大的罪惡裡,神還是寬容,施憐憫對待祂所愛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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