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了什麼事?
(摘自羅西拉長老《力行恩道》一書,棕樹出版社發行)
「你做的是什麼事呢?」同樣一個問題,神問過夏娃、問過該隱;撒母耳問過掃羅、船人也問過約拿。鑑察一切的神,無所不在;我們所做的一切好事壞事,祂都曉得,就如同羅馬書第二章6至8節所說的:「他必照各人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所以我們要保守我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切的果效是由心發出,並且順服神的旨意,在靈修、真道上多下功夫。 ( 摘要)
所羅門撰傳道書教導少年人,以一段極有警戒性的話作為結語:「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份。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十二13-14)。
真神聖目無處不在,惡人善人,祂都鑑察;大衛的詩說:耶和華啊!誰能寄居祢的帳幕;誰能住在祢的聖山?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詩十五1-2),可見敬神守誡命,正直公義,心口純正的人,才有資格與神親近。
世人也知道「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是處世的基本原則,我們敬拜神的人,行事為人應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在未信者面前更應品行端正,使真神得榮耀。
人的靈,就是清潔的良心,是真神的燈,鑑察人的心腸(箴二十27),正如亞薩的詩所說:想起夜間的歌曲,捫心自問,仔細省察(詩七十七6),恐怕這內心的燈黑暗了。自省是神安排引領我們悔過的明燈,可惜世人的良心已像被熱鐵烙慣,有如熄滅的燈,毫無光輝可言,更無悔改的動力。人不捫心自問,若別人問及,又將如何?我們會因別人的追問而覺醒嗎?
一、真神問夏娃,你做的是什麼事呢?
夏娃因為違背神命,偷吃了禁果而不敢見神,當她聽見神的呼喚,卻說自己赤身露體不敢見神,神便問她:「你做的是什麼事呢?」她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三1-13)。由於夏娃犯罪,罪便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從罪來,於是死便臨到世人(羅五12)。
夏娃被蛇引誘,受了試探,原是由於自己的私慾所引發,給魔鬼留了地步,使牠乘虛而入。雅各指出:「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4-15),其實夏娃見這樹的果子,既悅人眼目又可作食物,早已垂涎欲滴,包括了眼目的情慾,肉體口腹的情慾,因這些私慾的牽引,給蛇試探的機會,她伸手摘果來吃乃因私慾懷胎而生出罪,又使丈夫也吃了這果,更因罪之長成而生出死來。
神的命令是有決定性的,是煉淨的,永遠不會改變,可惜夏娃不看重神的命令,以致干罪。耶穌說:祂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又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約十五10上),夏娃因不遵守神命,便脫離了神的愛,實在可悲。
二、真神問該隱,你做了什麼事呢?
人類的第二代便發生凶殺罪行,且被害者是自己的同胞兄弟。
該隱在田間殺了胞弟亞伯,神對該隱說:「你的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呢?」真神說:「你做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創四9-12);該隱親手殺弟,真神豈能不審問?豈能不懲罰?
該隱殺弟是人類流人血的開始,以後世上不斷有凶殺,所以神在十誡中有不可殺人的嚴命(出二十13),殺人既不可,殺兄弟就更不應該了。聖經教導我們要彼此相愛,不愛能看見的弟兄,怎能愛看不見的神呢(約壹四20)?又說:「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壹三14-15);由此可知,弟兄姊妹相親相愛;若彼此恨惡,便是彼此相殺。
耶穌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五21-24)。
彼得說:「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以致愛弟兄沒有虛假,就當從心裡切實相愛。」(彼前一22)。我們相愛不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使我們的心在真神面前可以安穩,所以弟兄要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該隱殺弟是因為沒有愛,因此罪便長成。
三、撒母耳問掃羅,你做的是什麼事呢?
以色列人遭到非利士大軍的攻擊,掃羅沒等祭司撒母耳來到,便擅自越權獻祭,後來撒母耳問他:「你做的是什麼事呢?」掃羅自以為是,妄自尊大,不從神命,所以撒母耳對他說:「你做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撒上十三8-13)。
這事以後,掃羅仍不知悔改,後因神吩咐他滅盡亞瑪力人和他們的牲畜,他不照神的吩咐去行,憐惜亞瑪力王亞甲和上好牲畜,不將之殺死,被撒母耳責問時,又說是為了獻給神的,於是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撒上十五22-23)。
由此可知,順從神命是何等重要,掃羅便因不服從神命被神丟棄,不但失去王位且失去性命。我我們當以掃羅為鑑戒,學習主耶穌的順服,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主甘心領受苦杯,成就父神的旨意(太二十六42),我們亦當負祂的軛,學祂的樣式(太十一29)。
四、船人問約拿,你做的是什麼事呢?
約拿是主前約七九三-七五二年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時的先知(王下十四23-27)。神差他往尼尼微城傳警告,使當地的人悔改免禍;他卻抗命,上船逃往反方向的他施(現在西班牙的他里法Tarifa),神使船遭遇狂風巨浪幾乎破壞,船上的人各自求告自己的神,風浪仍不止息,後掣籤掣出禍由約拿而起,船上的人便問他:「你做的是什麼呢?」約拿坦告自己抗命的行為,叫人把自己拋下海中,風浪便可止息(拿一1-15)。
身為先知的約拿竟會產生躲避耶和華的意念和行為,實令人不解。
大衛對神說:「耶和華啊!祢已經鑑察我,認識我。我坐下,我起來,祢都曉得;祢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臥,祢都細察;祢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我往哪裡去躲避祢的靈?我往那裡逃、躲避祢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祢也在那裡。」(詩一三九1-3、7-8)。
神也藉先知說:「我豈為近處的神呢?不也為遠處的神嗎?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我豈不充滿天地嗎?」(耶二十三23-24);神的聖目無所不在,我們務要順從差遣,不能逃避責任。
約拿躲避神,是自以為義,自以為合理(拿四1-9),我們不知道真神的義,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真神的義了(羅十3)。約拿的自義與抗命可作我們的鑑戒。
結語
保羅說:「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夏娃、該隱、掃羅、約拿四人,干犯神的程度雖是不一,但都犯了同樣的錯誤,不察神的旨意,而照自己的私意去行,看重自己、不重視神。
身為基督的門徒,自當順服神的旨意行事。「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羅十四8),其真意在於「順服至死,完全奉獻」。因此,我們當在靈修上多下功夫,長大成人就不再作小孩,中了人的詭計;當在真道上習練得通達,明辨好歹,達到完全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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