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697期

兩樣的法碼

(摘自賴英夫著《牧人小語》,1991年6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法碼和升斗都是度量衡的測量器具,在一定的制度下,有一致規定的標準。做生意的人,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處世待人,也應憑公義,不可有雙重的標準。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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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二十章10節)

法碼和升斗都是度量衡的測量器具,在一定的制度下,有一致規定的標準。

有部分投機的商人,進貨時用一種特殊的法碼或升斗,使進貨數變相減少,以降低自己的成本;銷貨時,對顧客採用另一種法碼或升斗,用以偷斤減兩,提高收入的金額。此種貪愛錢財、不顧良心道義、損人利己的詭詐行為,當然為神所深惡痛絕。

神是信實的,要我們以心靈和誠實敬拜祂;如果我們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真神必不喜悅。而輕貧重富、欺善懼惡、重男輕女、循人情面做事、偏袒至親好友或隨喜怒定是非等,皆為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必為公義正直的神所憎惡。

申命記中云:「你囊中不可有依大一小,兩樣的法碼;你家裡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升斗。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這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命記二十五章13-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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