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692期

不義的管家之比喻

(摘自林獻生《主耶穌的比喻》,1987年07月,棕樹出版社發行)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每個人所領受的恩賜、機會不同,在不同的時期所承接的事工,都會有所變動,我們都應秉持順服真理的心志,互相尊重、支持,不可比較、嫉妒,積極參與各項的事工,彼此服事、造就,同心建設神的家,在靈性上不斷地追求成長。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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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路加福音十六章1-13節

主在路加福音十六章裏,曾說過一個比喻,通常稱為「不義的管家」之比喻(路加福音十六章1-13節)。比喻中的主要語,如:「財主」、「管家」及「不義的錢財」等,很多的解經家均站在不同的角度試解,以致五花八門,成為聖經中的難解經節之一。但我們只看為:主耶穌是以門徒為對象,要他們能為未來準備的一個教訓。

這個比喻分為兩段,其內容如下:

『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那管家心裏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作甚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我知道怎樣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裏去。」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他說:「一百簍油。」管家說:「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賬寫八十。」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1-9節)

茲將這段比喻,依照順序逐條解釋於下:

『財主』:萬物是真神創造的(約翰福音一章3節),如詩人所說:『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神的。』(詩篇五十篇7-12節)。因此,真神是天地的主(使徒行傳十七章24節),是「大財主」。

『管家』:約伯於一天之內失去所有的兒女及財產時,所述說的信心:『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主,收取的也是主,主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一章21節;參考:傳道書五章14-16節)。可見,人是赤身而來,也是赤身歸回;所以在世間所有的東西,不是帶來的,而也不能帶回去。因此,如同被主人交托管理一般,人不過是站在管家的地位而已(創世記一章28節;彼得前書四章10節;參考:創世記二十四章2-12節;三十九章5-6節)。

這個管家竟利用交接的機會,做一些恩情給債務者;而被減輕債務的,卻有五成,也有二成;這不過是很多受恩者兩個例子,無需重視其數字的多少而下解釋。管家的奸巧是在使債務者自己改寫借字這一點!而主人發覺其不法時反倒誇獎他,並不是誇其不義的手法;他做的雖是鎮義,但他卻是為著未來的事在準備。古人也說:「未雨先綢繆。」(參考:箴言六章6-11節)。所以,如果像那無知的財主,只知道為現今而積蓄(路加福音十二章16-21節);或那只知道天天華宴耳的財主(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節),未能為未來著想,那可說是太愚笨的!(參考:提摩太前書六章17-19節)。往往有像管家那樣的世人,作事確實比光明之子(約翰福音十二章36節;以弗所書五章8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5節)為聰明!

九節:『我又告訴你們』的『我』,當看為「主耶穌」。主在此特別要教訓門徒,此節也是比喻中最重要的部份。『不義的錢財』:錢財不是有「義」與「不義 」的分別,不過錢財會誘人作不法的事或去犯罪;因此,貪財才稱為『萬惡之根』(提摩太前書六章9-10節)。這些世上的錢財,是屬暫時而會誘人犯罪的東西,比較天上的財寶,當輕視為「不義的錢財」。該視為不義的世上財物,倘能有意義的使用它在慈善、教育、傳道等事工上,即用在益人的事工(馬太福音十章40-42節),都可得主為我們的至交之友!(箴言十八章24節)。人生活在世上,錢財確實是需要的西,但信徒不可視錢財為「萬能」;因為災難一到,錢財不能救人,也不能使人知足或肚飽,倒要作了罪孽的絆腳石!(以西結書七章19節)。尤其凡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的那一天,錢財更是無用的長物(彼得後書三章10-13節)。所以還是以不義的錢財去結交朋友,到這些錢財無用之時,我們的善行要帶我們到那『永存的帳幕』──天國裏去(參考:希伯來書十三章14節;十一章13-16節;哥林多後書五章1-2節;彼得後書一章13節)。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路加福音十六章10-12節)。茲將後段部分,逐條解釋於下:

這段是屬於教訓部分的!『最小的事』:人的日常生活,或站在管家使用交托的錢財等事,由神那一方面視之,確是屬乎最小的事情。而關於靈界的事,或將來永遠的天堂福氣,救人靈魂等事,較世上的生活當然是屬於『大事』啊!管家應有的精神是『忠心』(哥林多前書四章2節),如果在這這些所謂最小的事上能忠心,就能在事奉主的大事上忠心。反面,在小事上不義,當然在大事上也是不義。所以主在另一個「交銀的比喻」中的主人說:『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馬太福音二十五章21節)是同樣的。

『不義的錢財』是地上的瑪門,那『真實的錢財』即指未來天上的福氣,天國的產業(彼得前書一章4節)。地上的財寶均是易壞,所以無一物能永不改變。雖然如此,如果你能順主的旨意使用它,不浪費在無意義的事上;而用在愛人、救人的事工,那麼,永生的大福氣,靈魂的得救才能交托與你!

人既是空手而來,而受神交托管理的均屬『別人的東西』;對代管的這些東西,倘不能體會主的旨意而使用它;祂就不將那不能被奪取的屬靈恩典與福氣(路加福音十章42節)、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書六章19節)、永遠的財富(希伯來書十章34節):這些屬於『自己的東西』賜給你了。

詳細推想之時,不僅錢財是神所 賜,就是兒女、智慧、才能、口才、經歷……等等也是神所賦與的;所以不該單用在造財富,獲名譽與地位等事上,而能為榮主名而作,才是言正名順的忠心的管家(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

人的精神與力量是有限的,雖於同時事奉兩個主:『神』與『瑪門』(13節)。如你在專一追逐財利之時,事主的事一定會分心;而你專心事主,討主喜悅之時,是無法兼顧事業的。所以主說:『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一句,是永不改的真理!(馬太福音六章21節)。當銘刻在心!

總之,主耶穌要信徒體驗祂的旨意,為將來預備,並作一個忠心的管家,一切均為榮主聖名而作。真是事主者當效法的聖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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