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707期

不可放縱

(摘自賴英夫著《牧人小語》,1991年6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所以當遵照真理、是非分明,該打要打、當責就責,藉此管教迷糊犯錯的子女,使子女能明辨是非善惡,謹言慎行;切不可因溺愛而放縱子女,理當時加關愛,經常糾正其過錯,以免犯大罪而失去永生。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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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言二十九章15節)

在現代人的眼中杖打孩子似乎殘忍,責備兒女近乎嚴厲;然而,聖經上愛的教育,卻是遵照真理、是非分明,該打要打、當責就責,藉此管教迷糊犯錯的子女,使知明辨是非善惡,而能謹言慎行,不再作錯。

以利祭司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放縱兩個兒子為非作歹,他們不但藐視神的祭物,而且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大大得罪神;結果受神咒詛,父子媳四人同日死亡,家中不再有老年人。年邁的以利,放縱兒子犯罪,又不知即時管教嚴懲,因而憂心忡忡,蒙羞無奈,何其可憐(參看撒母耳記上二至四章)!

父母對兒女若疏於管教,一旦在外惹事生非,作科犯案則一夕之間可能家譽掃地,為父母者必遭批評論斷而抱愧蒙羞,亦枉費多年來含辛茹苦的養育。是故,父母務須盡責管教子女,絕不可絲毫放縱。

保羅嘗云:「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拉太書五章13節)是故,不可因溺愛而放縱子女,理當時加關愛,經常糾正其過錯,以免子女犯大罪而失去永生;為父母者亦能在基督再臨之日坦然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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