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恩道-636期

教會的審判與末日的審判(一)

(光撰,摘自《青年與靈修》,1975年04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耶穌說:「我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可見在真教會裡,救恩與審判是並行的,而現在的審判是藉著教會,把真道傳給未信的人們,解決教會裏的紛爭,保守好信徒的信德…。 (Ru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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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第四章1節到3節裡說:「我觀看,見天上有門開了……,我立刻被聖靈感動,見有一寶座安置在天上,又有一位坐在寶座上。」約翰在異象中看到天門開了,天門指的是關閉屬靈奧秘的門。自從聖靈被收回後,這一千多年來,屬天上、屬靈的奧秘沒有人能了解,因為被封住,被這門關起來。一直到末世聖靈再降下,建設了真教會,這們才被打開,讓真教會的屬靈信徒可以進去觀看,並了解曾是隱秘的事,就是將來要發生的事。

約翰被叫上去看的時候,他立刻被聖靈感動,意思是說他在靈裡或進入靈界裡。他在靈界裡看到的是一個寶座。寶座被安置在天上,寶座象徵著整個真教會。在天上的意思就是有聖靈同在、是屬靈的而不是屬世的,是完全的。

有一位坐在寶座上,這一位就是基督耶穌,祂是坐在寶座上,意思是說基督耶穌坐在教會上,也就是說主耶穌與教會同在,而且在真教會裡為頭、為王,管理、支配我們的心靈,我們都完全歸服了祂、順從祂。因此真教會裡,不再有罪或死來作我們的王管轄我們了。

為什麼要以寶座象徵真教會?寶座是審判者的座位,意思是說真教會要開始施行審判。真教會的信徒要與主一同掌權行審判,也就是說現在神正藉真教會施行審判(啟示錄二十章6節)。

主耶穌曾把審判的權利交給了教會,祂說:「我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馬太福音十六章19節)。主耶穌升天時也吩咐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十六章15-16節)由此可知真教會負有傳福音使人得釋放,也有定罪捆綁的權柄,是施恩和嚴厲的審判同時並行的,所以第3節說:「看那坐著的,好像碧玉和紅寶石,又有虹圍著寶座,好像綠寶石。」

約翰看到有一位坐在寶座上,但沒有看見其形像,而只是說那位好像碧玉和紅寶石的。這不是主的形像,是象徵著主的尊貴和榮耀好像貴重的寶石,有光輝燦爛的榮光,而碧色表示神充滿恩惠,紅色代表如火之赤,血的紅,意思是帶著義怒,指的是義怒的審判。又有虹圍著寶座好像綠寶石。虹表示神與挪亞立約的記號,表示神的慈愛,綠寶石象徵神的慈愛、憐憫。

這兩節的意思是說主在真教會為王,我們與祂同掌王權審判,但在教會裡不但行審判,判不信的人為有罪,表明神的義怒,同時也傳福音,施行拯救,表現真神的慈愛、憐憫、恩惠。可見在真教會裡,救恩與審判(恩、怒)是並行的,而現在的審判是藉著教會、藉著我們信徒行,但不是由我們賞善罰惡,必須等到末日主的審判後,才有主賞善罰惡。

末日的審判與現在教會的審判有些不相同的地方,啟示錄二十章11節告訴我們:「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

這裡說的是末日的審判,約翰看到的是白色的大寶座,不再有虹好像綠寶石圍繞著,也沒有看見好像碧玉的,只是白色。白色表示光明正義,可見末世的審判只是照神的公義審判而不是恩、怒並行,因為救人的時間已經過去了。

這末日的審判是由主耶穌親自再臨來施行審判,而不是由真教會施行審判,而且所有的人,連已死的人;是要上天國的,是要下地獄的都要復活,接受審判,同時,天國、地獄都要實現,屬物質天地都要被火燒毀了,從審判主面前逃避,真信徒能得救的就被分在綿羊那邊,且跟主回天家(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32節),不能上天國的人都要下地獄受刑(啟示錄二十章12-15節)。可見末日審判後,馬上賞善罰惡。

從這兩處經節也可以知道在教會裡的審判和末日主的審判不相同的地方,同時也可以知道,現在真教會有施行審判之權,也有審判之責任。而教會所負的審判可分為兩大類,一是審判外部的人,一是審判教會裡的人。

我們常做見證給外人聽,但大部分的人都硬著心不肯接受耶穌。我們教會也常有佈道會,把真道傳給未信的人們,他們聽了,有的接受,有的仍硬著心拒絕耶穌。這兩種情形都是教會為主施救恩,同時施行審判。聽後信而受洗得救恩的必然得救,但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三章18節)。這是屬於對外邦人的審判。

在教會裡,因為信徒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所以信徒必須遵守神的命令才能得救(馬太福音七章21節)。可是有些信徒沒儆醒自守,反而違背主的教訓去放縱情慾,結果,成為魔鬼的擄物,更成為魔鬼的工具,回過頭來引誘其他信徒,因此主把審判的權柄交給了教會,要教會對內也負起審判的責任施行審判,把那些對教會有害的人除掉。

教會裡,對信徒審判的需要和功用大致如下:

一、解決教會裡的紛爭

教會裡或信徒的家裡有紛爭,這是不致死的罪,教會需要幫助他們。要為他們和解,必須叫他們來查問清楚,審判誰對、誰不對,而且錯在那裡。保羅曾責備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教會裡的紛爭不該求外邦人審判,而且說教會裡,尤其是領導者更有審判的資格。(哥林多前書六章1-7節)。

教會裡也有些人給魔鬼留了地步,傳似是而非的道理,有些人隨從他,有些人反對,因這不同的見解而起紛爭。如果教會不審判他、阻擋他,其他的信徒以為他們傳的異端才對而受迷,因此保羅曾吩咐提摩太要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提摩太前書一章3節)。

二、為了潔淨教會,保守好信徒

主耶穌說:「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約翰福音十五章1-2節)教會是主耶穌的身體,也是這真葡萄樹。那些不結果子的枝子就是沒有好行為又違背主命令的信徒,真神要把他剪掉,使他不再屬於這真葡萄樹而死。這是指著犯了罪的信徒,教會必須把他們剪掉,就是除名而不再讓他們屬於這真教會。

保羅也曾對哥林多教會說,關於那些犯姦淫的人,他雖不在那裡,但他的心卻跟哥林多教會的人同在,也已經判斷了行那事的人,且奉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們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得救。把犯死罪的人交給撒但,在行政上就是除名,叫他不再屬主耶穌和教會,而屬魔鬼,成為沉淪的人。

為什麼說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得救?這樣看來,好像犯姦淫的人肉體雖敗壞,但靈魂可得救,這麼怎可能呢?這是翻譯上的錯誤。在原文上沒有「他的」,故呂譯聖經加點線表示原文無此字,可見這句不是指著被交給撒但的那犯死罪者。希英對照聖經直譯本是這樣寫的:to deliver such an one Satan for the destruction of the flesh,that the spirit may be saved in the day of the Lord Jesus.

由此可知要交給撒但的那犯姦淫的是一個。但是the flesh,不是his flesh,可見不是指那一個犯罪者的肉體。在文法上,一個單數名詞加上冠詞即可用來代表那一類的事物(a class of objects)。如flesh是名詞,意思是肉體,也可說是屬肉的。加上定冠詞the而成the flesh即代表屬肉的那類而不是單數的肉體,在這節的意思是指(教會裡)屬肉的信徒們。同樣的the spirit意思不是指著靈或聖靈,而是指著教會裡屬靈的好信徒們。

這一節的原文的意思是:把這樣犯姦淫的人(一個)交給撒但,以便使教會裡那些屬肉的信徒們都被敗壞(也交給撒但),好讓那些屬靈的信徒不受那些屬肉的壞信徒們之影響,得以保守,在主耶穌再來的時候可以得救。由此可知開除教會裡犯罪的信徒是為了保守其他的好信徒。

保羅接著說明開除犯罪信徒的目的是要潔淨教會。因此,他接著說:「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哥林多前書五章6-7節)

哥林多教會的人沒有把犯罪的人除掉,還自誇他們很堅強,不會受他們的影響,所以保羅責備他們,且以麵酵來比喻其嚴重性。麵酵就是罪,舊約的除酵節就是預表除罪。在這兩節,麵酵指的是那犯罪而該除名的髒人,如果把那罪人留在教會,將會像麵酵影響別的好信徒,使得全教會都發酵(犯罪),都受其影響而敗壞,所以保羅叫他們要把舊酵除淨(把骯髒人除掉),成為無酵的麵,就是成為聖潔的教會。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五章9-13節)也說,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這也是指著把惡人開除,從教會趕出去,使他不再屬教會,而且不可以與他相交,也不可與他吃飯,免得受害。由以上所說的可知,審判教會裡犯罪的惡人,又革除他們是非常重要的事,為的是保守主的身體──教會──之聖潔,也是為了保守好信徒的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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