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比受更為有福
(賴英夫著,摘自賴英夫著《走在主路上(下)》,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聖經告訴我們「施比受更有福」,因為你我本為一體,我並不因為給了你什麼我就失去了什麼。相反的,由分享所產生的正面能量最後讓你我都受福。假使給人的結果是失落,這樣就損失了,但是給人並無失落減少,卻得增加。就像用一支蠟燭的火分給第二支蠟燭時,沒有因為這樣減少它的光,反而是更加的光明。受的人有福氣,施的人福氣更大;受的人快樂,施的人更加快樂。一個明白給人、幫助人的基督徒,不只自己快樂,他的生活也要充滿感謝與讚美,心靈也將得到永遠的滿足。 (Ru 摘要)
保羅說: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二十章35節)
十多年前虔誠入信真教會的甲姊妹,一向熱心聚會,認真聽道,且謹守道理。只是,那天傳道所說的話,她仍然搞不懂:「為甚麼我不接受乙姊妹的幫助是錯的?」雖然孩子重病住院,正需要那筆錢;但是,我向來是遵循「施比受更為有福」的原則,每到年關冬令救濟時,我總是把一年來的積蓄,拿出一半來奉獻。
每看到窮人家的小孩,我常買東西送給他們,如此扶助軟弱者,是因切信主耶穌的應許,施捨的比接受的更能蒙主祝福。所以我追求此福氣,不接受別人的濟助,這有錯嗎?
「哈利路亞,甲姊妹早。」冥想中的她,乍然聽到熟悉的叫聲,猛然抬頭;不知何時,丙姊妹已站在門口。
「這麼早,就買菜回來了。」甲看到丙的手提著滿籃子的菜,遂順口寒喧著。
「我看你一個人坐在客廳裏沉思默想,真像無花果樹底下的拿但業。」丙打趣地說。
「是嗎?我正在想『施比受更為有福』這句真理,卻有點百思不解。」
「對主耶穌的這句話,我倒頗有心得。」丙輕鬆地答道。甲聞之,精神為之一振。
「那麼,勞煩你詳加解說如何?對不起,忘了請你坐下。」甲立刻站起迎客。
「好的。」丙放下菜籃,在客廳坐了下來。
「為何施比受更為有福,乃因神就是愛。有愛心的,住在愛裏面,就是住在神裏面,他必蒙神賜福。施捨本就是愛人的表現,雖然施捨出去似乎少了甚麼,但在天上暗中察看的天父,必然施恩報答我們;況且,神的賞賜比我們施捨的更多,豈不福杯滿溢!是故,主耶穌要我們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乃要基督徒實行彼此相愛的新命令。」丙慢條斯理地說明著。
「這道理我懂;可是,傳道說我不接受乙姊妹的幫助是錯的!」甲提出她的疑問。
「那是因為你的孩子住院,要花大筆開支,一時難以湊足,乙姊妹知道了,基於施比受更為有福的原則,在她的能力許可下,及時想幫助你的,你理當接受。」
「不過,我如果接受了乙姊妹的幫助,豈不是喪失了許多福氣?」
「不然,你助人,神會紀念賜福,自己心裏也快樂,但你受幫助,神並不會減少你的福氣,因神的福氣無窮;況且別人幫助你,亦是神幫助了你。乙姊妹幫助了你,她必從神那裡得到報答的。如果你一味想做個『施捨者』,而叫別人永遠做個『接受者』,那麼福氣都讓你一個人搶光了,別人沒機會施捨而蒙福,你豈不是成為自私者嗎?」明理的丙,一語點破甲的迷津。
「原來如此,莫怪傳道會說那句話。感謝主,總算明白了。」甲一時恍然大悟,歡喜莫名。
「本來嘛!萬事互相效力,使愛神的人得益處,並不是叫我們獨佔施捨者的福氣,乃是要我們彼此相愛照顧,互相幫助,以廣大的心胸愛別人也接受人愛,在愛中彼此建立,大家都蒙福受益,使我們生活在主的愛裏。誠然不虛,人人若能實行神的愛,在祂的恩典中生活,則在地如天,相愛相助的信仰生活有神同在,何等快樂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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