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餅餘魚-1037期

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一)

(摘自郭子嚴撰《郭子嚴長老專輯》:聖靈月刊第三九期,1983年9月,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發佈日期:2023/03/16

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我們應當深切瞭解,且履行自己對教會應盡的本分和態度。 基督是教會的創始者,個人算不得什麼,集體的教會才是接受基督權柄的重點,所以每一個信徒都有順服教會權柄的義務。究竟基督用什麼來建造祂的教會呢?...... (Joy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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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信徒對真教會應有清楚的認識,尤其是基督與教會的關係這一點,應當深切的瞭解,然後才能正確地履行自己對教會應盡的本分和態度。高舉基督在教會中的權位,才被祂那測不透的豐盛所充滿(以弗所書一章23節),能完全合乎神的旨意而成長進化,作個榮耀的教會,可以獻給基督自己。在祂再來時被接到永世裏去。願榮耀歸與坐寶座的父神和羔羊,直到永遠。

茲就管見所及,將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幾點道理,分述如下,資參考焉。



一、基督是教會的創始者

「祂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歌羅西書一章18節)。主耶穌來到世上,為人人受死、流血。又復活升天,作成救贖的恩功。使一切相信祂的人,就因祂的名得赦罪和永遠的生命。這些得生命的信信徒集合起來,就是教會。故教會是從祂死而復活而產生的。主若不死、不流血、不埋葬、不復活,就沒有教會。主曾自己說過:「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翰福音十二章24節)。祂若不死,只是神的一個獨生子而已,但神並不以一個獨生子而滿足,神還要得著許多的兒子,進入祂的榮耀裏去(希伯來書二章10節)。這「許多的兒子」從那裏得來呢?按神所定的規律:「若不死就不能生」(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6節),所以叫「道成肉身」的獨生子受死埋葬,又按照聖經所說祂又復活了;這樣,神就在基督裏面得著許多兒女,基督也就成為教會的創始者。

主曾對門徒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主復活後,又對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節)。這權柄就是為要建立教會,而與陰間的權柄對抗。在五旬節聖靈降臨,教會正式建立以後,陰間的權柄便開始崩潰。主於得權後,吩咐門徒出去傳道失浸,意義重大,即主將權柄賜給使徒,有傳道施浸之權,也要立會之權。祂將天國鑰匙交給彼得,就是交給教會(馬太福音十六章19節)。個人算不得什麼,集體的教會才是接受基督權柄的重點,所以每一個信徒都有順服教會權柄的義務。究竟基督用什麼來建造祂的教會呢?回答如下:

(1)用祂的血。

「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使徒行傳二十章28節),「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啓示錄五章9節)。「買」指救贖,這血極為重價,故能買了教會來,叫教會歸屬於神。這血就是主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有贖罪的功能,有使人與神和好的作用,有得勝撒但的權力,有立約的效證。神規定這血用在浸禮中,使所有信主受浸的人,都親身領受這血,於是蒙赦罪,與神和好,勝過掌死權的魔鬼,接受成聖的新約。故新約珍教會是從主的血洗中出來的(啓示錄一章5節)。

(2)用祂的靈。

「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3節)。主升天後,差派聖靈降臨之日,即教會誕生之時。聖靈使人重生,與主的寶血使人赦罪,是相輔相而行的。使人赦罪的浸,也就是使人重生的洗(提多書三章5節)。凡接受聖靈重生的人,就是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章13節),這些兒女們合一為教會,成了一個身體。這種的結合,除靠寶血的救贖外,又藉著聖靈的能力所組織,成為屬靈真教會。

(3)用祂的道。

「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以弗所書五章26節)。水指水浸,「道」即福音真理。「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道。」(彼得前書一章25節)。福音與浸禮是配合的,因主叫門徒傳福音,同時也叫門徒施浸。故教會建立之後,福音到那裏,浸禮也到那裏。福音叫人信主,浸禮叫人歸主。「信而歸主」的人就是教會。若沒有傳福音,怎能叫人信主呢?沒有歸主的,怎能有教會呢?所以教會的建立,用主的道是極為重要的。如經上所說:「主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使徒行傳六章7節)。

教會的門徒增多,都是為著信道而入教的,可知主的道乃是建造教會的要素。因為這道能救人的靈魂(雅各書一章21節),能使人重生(彼得前書一章23節),能使人成聖(約翰福音十七章17節),能建立信徒(使徒行傳二十章32節),能得勝撒但(啓示錄十二章11節),這都是「道」的重要作用。故作為神家的教會,必須以真理為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書三章15節),而且建造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以弗所書二章20節)。使徒時代教會一開始建立,信徒就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使徒行傳二章42節),使徒的教訓就是救主的吩咐(馬太福音二十八章20節)。凡不遵守使徒的教訓,就是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就沒有神(約翰二書9節)。教會若不遵照基督真理的藍圖來建造,而且偷工減料,所用的是草木禾楷,必經不起神火試驗而被燒光。個人方面,若不遵主的真理教訓去實行,或能說不能行,則他的根基在沙土上,經不起雨淋、風吹、水沖的撞擊,必發生很大的倒塌(馬太福音七章26-27節)。故真正得救的真教會,必須有傳得全備的道理(歌羅西書一章25節),沒有避諱不傳的神旨(使徒行傳二十章27節),以及按著正意分解的正道(提摩太後書二章15節)。

在真理與救恩的大筵席上,應該樣樣齊備(路加福音十四章17節),連零碎也不可蹧蹋(約翰福音六章13節)。凡從神所默示聖經而來的道、教訓、恩賜、誡命等無論大小鉅細,都與每個人得救直接或間接有關,也與屬靈真教會的妝飾和風度有關。雖然各人似乎不需要它,但在教會屬靈的妝飾上卻是不可少的。妝飾貴乎整齊(啓示錄二十一章2節),應有都有,不應有則不可有,全為著仰體基督的歡心。若在那日祂喜悅這個教會,就能蒙恩得福了。

(4)用主的名。

「因為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使我們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章12節)。主的名也是建造真教會的要素之一,祂的名使人得赦罪(使徒行傳十章43節),使人得生命(約翰福音二十章31節),又使信徒蒙保守合而為一(約翰福音十七章11-12節),祂的名有治病趕鬼的權能(使徒行傳四章10節;十六章18節)。主的聖名極有能力(使徒行傳四章7節),極其尊貴(希伯來書一章4節),極有榮耀(啓示錄十五章4節)。

主的名與真教會有不可分離的關係,衆教會在各處都求告主耶穌基督的名(哥林多前書一章2節),凡信而受浸歸主的人,就是歸於主耶穌的名下,作主的子民(使徒行傳十五章14節)。故真教會必須是主立名的居所(申命記十二章5節),主的名必永在其中。主的眼和心必常在這裏,也必在這地方賜平安(列王記上九章3節;哈該書二章9節)。不但地上的衆教會,必須靠著主的名合而為一(約翰福音十七章11節),連那被成全在天上的超然教會,也在祂的名下(希伯來書十二章23節)。故保羅為此在神面前屈膝,因為天上地上所有的全體真教會,都從主得名(以弗所書三章14、-15節)。

(5)用主的手。

「現在求主鑒察,一面叫祢的僕人大放膽量,講祢的道;一面伸出祢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著祢聖僕的名行出來。」(使徒行傳四章29節)。真教會的建造與主的手大有關係,主的手就是主的權能。

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事奉神,成為教會(使徒行傳七章38節;希伯來書二章12節),乃是主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領出來的(申命記五章15節)。新約真教會也是用主大能的手,引人歸主,就是神蹟奇事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羅馬書十五章18節)。使徒奉派傳福音,必須有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馬可福音十六章20節),因為許多人若不看見神蹟就不相信。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若沒有主的手施展能力,就不能行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約翰福音三章2節)。儘管口會說,心會算,交際圓滑,多用人的手腕積極活動,奔走拉攏,要使人立刻信主,總是千難萬難。有時手腕活動得太過度了,適足令人反感。沒有靈工,只有人力,很難使「萬國的民信服真道」(羅馬書十六章26節)。縱使能領人信主,或只能歸功於智慧委婉的言語,卻不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哥林多前書二章4節)。只有主的手動起來,神蹟奇事就出現。彼得遇見了癱瘓躺臥八年的以尼雅,對他說:「以尼雅,耶穌基督醫好你了;起來!收拾你的褥子;他就立刻起來了。」使看見這事的呂大人和沙崙人,就歸服主(使徒行傳九章32-35節)。所以,今日教會應多作「求主伸手」的同心禱告(使徒行傳四章30節),這是對世界傳道設教一個極重要的先決問題。「因為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哥林多前書四章20節)。

神的國即教會,是不可缺少神的權能的。主的手在教會中,必有神蹟、奇事、異能多多的彰顯,或轟轟烈烈的彰顯,為著要證實那叫人得救的福音,引人接受十字架的救恩,和永生之道。那已經得永生的人,誰也不能從主的手中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十章28節),可見主的手也有保守和護衛信徒的權能,使他們一個也不失落。對於未信主的人,因他們不認識主,不尋求主,故主整天向他們伸手招呼(以賽亞書六十五章1-2節),這招呼的手,豈不也是從祂的真教會伸出來麼?

以上各點,證明真教會乃是主耶穌親自建造設立的,是屬天的,故稱為從天上降下的新耶路撒冷(啓示錄二十一章2節)。任何蒙恩信徒及所謂教會領袖,都是被主所建造的材料(哥林多前書三章9節;以弗所書二章10、20節;彼得前書一章5節)。雖然在成立教會時,曾經出錢出力,諸多奉獻,努力傳道,但這都不算功勞,乃蒙恩者報恩的本分(路加福音十七章9-10節)。因為主已用祂的血、靈、道、名、手來建造教會,使教會日益成長進化。

祂自己作教會的元首,並治理教會,這是主當得的權榮。若有人僭越自高,冒稱創辦者,自居為頭,這就是篡奪主的權榮,大逆不道。終必遭受神的譴罰而敗亡(參考:但以理書四章30-32節),正如過去事實所儆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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