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之正路

附錄(一) 要思念人生的結局

作者:謝忠光 編者 / 發行: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 / 初版日期:198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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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甚麼是人生的結局?

在日光之下,萬事萬物莫不各有所終。戲劇有最後的一幕,行車有最後的一站,人生也有最後一口氣。聖經記載:「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必將這事放在心上。」(傳七2)。朋友們!你曾經想過這個問題沒有?「當你最後一口氣斷絕的時候,你要到那裏去?」當我們看到一個人結束了一生的工作而離開世界之時,或看到一群遺族哭哭啼啼送其家人出殯之時,我們當作何思想?我們要知道:將來我們必有一天要這樣死去而被抬出埋葬呢!朋友們,我們若想到自己也要死去之時,是不是不寒而慄呢?但是無論你歡喜或恐懼,這場爭戰是無人能免的。
 
從前有一個財主,為慶祝他獨生子出生彌月之喜,而大設筵席請客。安後,大家要來為這個公子斷定他將來的命運。這時為慶祝而來的客人,莫不恭喜祝賀說:「少爺將來一定能三元及弟,一定能立功耀祖,一定能得百子千孫,一定能……」等吉利的話(其實是不一定能實現的奉承話),使主人喜悅不已。
 
其中有一個誠實不會說奉承話的人卻說:「這個孩子,將來必有一天將要死,這是他所不能免的命運。」使眾人目瞪口呆,主人亦怒形於色。但是朋友們!這些人所說的話,究竟誰說的才是真實話呢?前面那些人所說的,並不一定能實現,甚至有些根本無法實現,但家人都喜歡聽這些虛假的話。那個誠實人,在此喜宴上說此不吉利的話,雖不合時地之言;但他所說的卻是千真萬確的實在話,因為「死」是人人所不能免的,然而人都不喜歡聽,也不喜歡提它。人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自古而然(提後四4)。

二、為何要思念人生的結局?

﹙一﹚人人都有一死
 
無論君王小卒,富貴貧賤,死是人人所不能免的。古時秦始皇得天下之後,即欲永遠享受皇帝之樂而派人四處尋求不死之丹,以求避免一死;然而他的努力終歸徒勞,他仍死去,只留下萬里長城,使後人憑吊罷了。聖經記載:「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這場爭戰,無人能免。」(傳八8)。因為死是人人必遭遇的事,故人應當思念一生的結局──死。古時摩西也作歌說:「惟願他們有智慧,能明白這事,肯思念他們的結局。」(申三十二29)。
 
(二)死後且有審判
 
「死」雖然人人所不能免,但如果一死了之,或如世人所說「死歸祖家」,就無甚麼可懼。然而人對於死,均既惡且懼,是甚麼原因呢?大都因不知死後將何適何往?似如永遠離開家人與親朋良友,以進入一黑暗不知之境地而懼怕。但經上記載:「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人一生所行所說的善惡,神都要審判他;審判的結果,善者進天國,惡者下地獄(太十二36-37,二十五31-46)。這是我們要思念人生結局的最大原因。或者有人不相信死後有審判的事而大享其樂,或行惡作歹,無所不至;但是聖經明明記載「死後必有審判」,且以我們理智的頭腦靜思,也相信有最後的審判才合理,這樣才能表示神的公義。因為在人世間,有許多使我們不能了解的不公義不合理的事。唯有最後的審判,纔能使這些不合理的事獲得圓滿的解決。其實神在今生也已在施行審判。俗語也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到。」為了死後的審判,我們就當思念人生的結局,也當為此結局作準備。

​三、如何準備人生的結局?

許多人的生活,都沒有抱一個目標、理想,只是得過且過,不知到底是為什麼生活?這種人只好虛度一生,把一生無意義的度過去罷了。享樂主義的人,認為人生最高的目的,在於追求快樂,逃避痛苦,但是在此苦海中生活的人類,總是逃不了苦難的。較有大志的人,即抱著「竭盡所能,貢獻社會,改造世界,造福人類」之人生觀,而以立德、立功、立言為人生之目的。然而聖經記載:「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傳一2);「我見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捕風。」(傳一14);「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彼前一24)。人生既然如此虛空,毫無意義,那麼活在世上有何意義?古今中外有些悲觀主義者,想不透人生之意義何在,而採取自殺的一途,了結一生。難怪有人說:「吾人在此黑暗的世界中生活,每日在痛苦煩悶中掙扎;吾人應同病相憐,惻隱相待,唯一最善的救星就是自殺。」
 
朋友們!人生是不是真的如此的虛空,毫無意義?如果人類是為造物主所創造,那麼這位造物的真神,為何要造此可憐的人類呢?難道慈愛的真神沒有給我們安排一種解除人生的苦惱,享受永福的方法麼?我們且聽聖經給我們的指示罷!
  
﹙一﹚悔改信耶穌就能得永福
 
經上記載:「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又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人類要在此苦海的世界受苦掙扎,乃因他們的罪;罪如未獲解決,人必煩惱一生,而終歸陰間受審判。但是慈愛的真神,為解救人類,乃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人藉以得救。那就是藉著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犧牲贖罪。所以凡悔改信耶穌,接受祂寶血的浸禮的人,他的罪能得赦免,又能蒙賜下聖靈作印記,承認他為神的兒女。這樣重生過的人,才能脫離世上的苦楚,和將來死後的審判。這種白白能得的恩典,世人何樂而不來接受呢?主耶穌來到世上傳天國福音的時候,也曾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又說:「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太十一28;約十四1-3)。我們信耶穌就能在今生得平安,在死後進天國享受永生;不然,我們就要受苦一生,死後還要受審判,為償罪的工價就要下地獄受永刑呢!因為我們的罪沒有得到解決,神的震怒常在我們身上。為解消神的震怒,只有信耶穌一途;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約十四6)。
 
(二)遵守誡命的纔能進天國
 
一個悔改信耶穌,又接受赦罪的浸禮而領受聖靈為得天國基業之憑據的人,已做了神的兒女,獲有將來進入天國的資格了。但是他在生之日,必須遵守神的誡命,做個神順命的兒女,才能保持進天國的資格。耶穌在世傳道時,曾經有個人來見祂說:「夫子,我該作甚麼事,纔能得永生?」耶穌回答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十九16-19)。耶穌也曾經教訓門徒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1-23)。由此可見,不是相信耶穌的人都能進天國,唯獨遵行天父旨意(誡命)的人纔能進去。如果不遵守誡命,連那些曾經奉主名給人醫病趕鬼,或行過異能的傳道者,也將被驅逐於天國門外哀哭切齒了。享受人生極大的榮華富貴而仍感覺虛空的所羅門王,在他所著的傳道書結尾說:「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十二13-14)。希伯來書的作者也警告我們信徒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和那燒眾敵人的烈火。」(來十26-27)。已經歸主的信徒們!豈不當以此為訓,遵守誡命到底,以獲最後的福氣麼?
 
總而言之:「死是眾人的結局,活人必將這事放在心上」,以作人生結局之準備。為了死後的審判,為了免受地獄的火,必須悔改信耶穌,接受赦罪的浸禮,領受聖靈做得天國基業的憑據,纔能死後進天國享受永生。這是人人當為結局所準備的工夫,如這種工夫已完成,人生的結局(死)來臨毫無可懼,卻能為得贖之日近而挺身昂首歡喜了(路二十一28)。已經作成這準備工夫的信徒們,不能因已具備這些條件而自滿,更將遵守誡命到底,始終作個神所喜悅的兒女,纔不致失去已有的福份。願人人都有智慧,為自己的結局做個妥善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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