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論

第一章 何謂聖靈?

作者:謝順道 編者 / 發行:真耶穌教會臺灣總會 / 初版日期:196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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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聖靈的位格

有些聖經註釋家認為聖靈只是神的一種感力和生氣,說「靈」字在原文上的意思是氣或風。因此,以氣和風當做聖靈的本質,甚至把聖靈譯作「聖風」,而忽略了聖靈的位格的存在。主耶穌曾說褻瀆聖靈的罪,比褻瀆人子的罪更重(太十二31-32);如果聖靈只是神的感力和生氣,這句話就令人費解了。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中,一共五次論及聖靈時,都用陽性代名詞「他」表明(約十四26,十五26,十六8、13、14),含有「那位」的意思,證明聖靈是有位格的。保羅所說「聖靈卻是一位。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林前十二4、11)那句話,也可證實此事。
 
此外,由聖靈具有智、情、意三種特性看來,更足以證明其位格的存在的真確性了。第一、由智的方面看:祂能創造宇宙萬物(創十1-2;詩一○四30),能辨別善惡(弗四30),能做見證(約十五26),能參透萬事(林前二10),能指教人(尼九20;約十四26),能引導人明白真理(約十六13),能啟示人領悟神奧秘的經綸(弗三5)。第二、由情的方面看:祂有愛心(羅十五30),會施恩(來十29),會擔憂(賽六十三10;弗四30),會安慰人(徒九31),會替信徒代求(羅八27)。第三、由意的方面看:祂有心意(羅八27),能決定主意(徒十五28),能發出命令(徒八29),能差遣工人(徒十三1-4),能禁止門徒往某處傳道(徒十六6),能設立聖職(徒二十28),有分別給與各種恩賜的主權(林前十二11),會呼叫(啟二7、11、17、29,三6、13、22)。
 

​第二節 聖靈是誰?

聖靈既然是有位格的存在者,那麼祂究竟是誰呢?這是極其奧秘的神觀問題,是教會歷史上一千多年來的懸案;雖然主後325年所訂的「尼西亞信經」(the Nicene Creed)已經確定了「三位一體說」,我們卻不能承認。保羅說:「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1)。神觀問題是神的事,自第四世紀以來,羅馬教和一般新教之所以有錯誤的神觀,乃因沒有神的靈在裏頭。但願智慧和啟示的靈引導我們,使我們不憑屬世的知識,只靠聖靈的指教,而得以真知道祂(約十四26,十六13;弗一17)。
 
勒脫斯(L.L. Legters )在「聖靈充滿的生活」(蘇慕華譯)裏第10頁說:「聖靈是三位一體的第三位。」韋思洛夫(F. Wisloff )在「我信聖靈」(戴懷仁、王永生合譯)裏第一頁說:「聖靈就是三位一體之神中,第三位神聖的我。」佐治良三在「何謂聖靈」裏第4頁說:「聖靈是與神有分別的人格的存在者。」很明顯的,他們都承認聖靈的位格的存在,只是仍然脫不出三位一體的神觀;尤其是佐治氏把聖靈當做與神有分別的人格的存在者,更令人懷疑他的信仰了。「聖靈」一詞,聖經上多處作「神的靈」,表明祂就是神自己的靈,怎能說祂是與神有分別的人格的存在者呢?
 
一、 聖靈即天父的靈
 
在創造天地的工程上,創世記一章1節記載神是造物主;2節卻說神的靈(聖靈)運行在水面上,然後造出萬物。
 
關於賜聖靈的應許,神屢次指明那是祂自己的靈(結三十六27,三十七14;珥二28-29);五旬節聖靈降臨,彼得說他們所受的就是神的靈,應驗了先知的預言(徒二16-18)。
 
對於神住在我們裏面的憑據,約翰壹書四章13節記載:「神將祂的聖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但在三章24節卻說:「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主耶穌說:「父在我裏面。」(約十38)。神是靈(約四24),父在主耶穌裏面就是父的靈在祂裏面;這就是說,祂受浸後所受的聖靈便是父的靈(太三16;路四18)。
 
保羅說:「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林前十二6);「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腓二13);「一神,就是眾人的父,……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但在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卻說,住在人心裏的是聖靈。
 
保羅又說,一切恩賜都是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為要叫人得益處(林前十二11、7);雅各卻認為各樣美善的恩賜,都來自上頭,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雅一17)。
 
依據上述的理由,證明聖靈是天父自己的靈,並不是第三位神聖的我,更不是與神有分別的人格的存在者。
 
二、 聖靈即耶穌的靈
 
使徒行傳八章26-39節記載,腓利奉差遣向埃提阿伯的太監傳福音,以及施浸的經過。路加在敘述這段事蹟時,起初說:「聖靈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走。』」(29);但結束時卻說:「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39)。依據路加的神觀,聖靈就是主耶穌的靈。與此類似的觀點,在使徒行傳十六章也可以看到:「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6);「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7)。
 
同為保羅的言論,在加拉太書四章6節記載,進入我們心裏的,是主耶穌的靈;但在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卻說,住在我們裏頭的,是從神而來的聖靈。哥林多後書三章17節記載,使我們得以享受自由的,是主耶穌的靈;羅馬書八章2節卻說,使我們獲得釋放的,是賜生命聖靈的律。
  
關於天地萬物的創造,創世記一章2節記載,聖靈運行在水面上,然後萬物受造;但使徒們卻為主耶穌做見證說,天地萬物是祂所創造的(約一1、3、14;林前八6;西一16-17;來一2)。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約壹二27)。這裏所說的恩膏,能住在我們心裏,又能在凡事上教訓我們,顯然是指著聖靈說的;因為主耶穌曾說只等候真理的聖靈來了,祂就要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注意約翰在這裏特別指明,這恩膏是「主的恩膏」;換句話說,以恩膏為象徵的聖靈就是主耶穌的靈。
 
依據上述的理由,證明聖靈就是主耶穌的靈,並不是第三位神聖的我。
 

​第三節 對神觀的探討

關於神觀問題,自「尼西亞會議」(Counncil of Nice)以來,天主教以及一般基督教所接受的共同信仰,就是「三位一體」(Trinity)。天主教甚至說,違反這信條的任何神觀都是異端,應該予以排斥。
 
所謂「三位一體」,就字面上的意思來了解,「位」就是位格,「三位」就是三個位格;父子聖靈各有其位格,各有其獨立性,可以分開存在。這種觀念,乃起源於主耶穌在升天前對門徒所吩咐,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太二十八19)那句話。此外,他們還有下列幾處聖經根據:耶穌受浸時,聖靈降在祂身上,從天上又有天父的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耶穌在世時,不但常向天父禱告(太十一25-26,十四23,二十六39、42、44),也常為門徒代求(路二十二32;約十七9-11、20-23)。耶穌自己說:「父是比我大的。」(約十四28)。司提反受逼迫時,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徒七55-56)。耶穌是更美之約的中保,長遠活著,在神的右邊替我們祈求(羅八34;來七22-25;約壹二1)。這樣說來,神是不是有「三位」呢?當然不是,三位一體論者並不認為神有三位;他們說,祂是「一體」的,合而為一的(約十30,十四9-10,十七21-22)。他們進一步解釋,他們所主張的三位一體神觀是,「一位神三神身」(Three Persons In One God)。這「三神身」,就是父子聖靈。但父子聖靈是同一神性,同等地位,同等尊榮,同有無限權能,同樣永恆,同為無始無終的,所以祂是「一位神」。
 
依據上述的理由,三位一體論者既然不認為神有三位,又不能否認聖經上多處提及,父子聖靈三個位格同時並存的事實,所以他們就創造一個「三位一體」的名詞,來概括神的獨一性以及三個位格的獨立性了。
 
值得欣慰的是,「三位一體」也好,「一位神三神身」也好,骨子裏都有「獨一神」的觀念;只因「三位」和「三神身」有語病,容易使人發生誤會,所以我們不能贊同。
 
我們認為對於神觀的了解,應該把握三個重點,就是:﹙1﹚聖經的主題;﹙2﹚靈裏的一致;﹙3﹚聖靈超越時空。分述如下:
 
一、 聖經的主題
 
聖經的主題是「神的救恩」。舊約是救恩的計畫,新約是救恩的實現。把握這個重點,對於神觀的了解,將有很大的幫助。
 
為了實現救恩的計畫,聖靈使童女馬利亞懷孕,所生的兒子就是耶穌。祂是天下萬民的救主,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一18-25;路二8-11)。聖靈是神的靈(約壹三24),所以耶穌本來就是全能的神,永在的父(賽九6;羅九5),祂的降生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約一1、14)。
 
為要完成救恩,神不但要成為肉身降生,也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忍受痛苦的極限(詩一二九3,二十二13-18;太二十七26-50),而且從死裏復活。基督被交給人去處死,是為了我們的過犯;祂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林後五21)。藉著基督的捨命和復活,祂已經同時滿足了神的公義和慈愛。因此,凡是神所揀選的人,誰都不能控告他們,也不能定他們的罪了(羅五6-10,八33-34)。
 
但直到現在為止,神的救恩並未完成(羅八23;弗一14,四30)。因為依照神的經綸,這救恩必須等到基督再臨,死人復活,罪人受刑,義人被提,才算完成(約五28-29;帖前四14-17)。所以升天後的耶穌,為要繼續進行救贖的工作,仍然要站在神的右邊,做更美之約的中保,替一切選民代求(羅八34;來七22-25,十二22-24;約壹二1)。
 
五旬節聖靈降臨,門徒都被聖靈充滿,約三千人受浸歸主,建立教會(徒二1-4、41),也是為了完成救恩的工作。因為有聖靈的引導,我們才能明白真理(約十六13);有聖靈的啟示,我們才能認識耶穌是主(太十六15-17;林前十二3);有聖靈的見證,受浸才有赦罪、稱義、重生的功效(約壹五6-7;徒二十二16;林前六11;多三5);有聖靈的感動,我們才能成為聖潔,達到得救的地步(帖後二13)。就完成神的救恩來說,聖靈所佔的地位是何等的大呢!
 
綜括上述幾點,基督的降生、捨命、復活、升天,以及聖靈的降臨,都是為了救恩的需要。等到救恩完成:物質世界被毀滅,不再誘惑人;魔鬼受永刑,不再試探人;教會被提,信徒不再犯罪。那時,基督便不必再做中保為信徒代求,聖靈也不必再留在地上建立教會了。由此可以推知,在基督降生前,尚未進行救贖工作的永遠過去,神是獨一的;基督再臨,教恩完成後的永遠未來,神也是獨一的。在救恩的期間,為了完成救恩的需要,神似乎分成三位,其實卻是同一位神的作為。救恩的期間,始自基督的降生,終於基督的再臨,前後大約二千年;這二千年,就神永恆的時間來說,是極其短暫的。
 
二、 靈裏的一致
 
「靈裏的一致」,是在了解神觀的事上,必須把握的第二個重點。
 
聖靈在聖經上有很多名稱,如耶和華的靈(士三10)、神的靈(太三16)、父的靈(太十20)、主的靈(路四18)、基督的靈(羅八9)、耶穌的靈(徒十六7)、神兒子的靈(加四6)等。名稱雖然這麼多,卻是同一位靈,這就是所謂「靈裏的一致」。
 
主耶穌曾指著自己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一句,表示耶穌的靈與天父的靈,是同一位靈。正因如此,祂才可以對腓力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約十四9-10)。這是「靈裏的一致」的另一項有力說明。
 
父子聖靈雖然是同一位靈,但自主耶穌降生為人子之後,直到完成救恩之前,父子卻有大小的分別。因此,主耶穌才說:「父是比我大的。」(約十四28)。在那些方面,父比子大呢?如下:
 
第一、父的地位比子大。因為子是父所差遣的,祂所講的道,都遵照父的命令(約十二49-50);甚至連行動和祈禱,都要依從父的旨意(約七6、8;太二十六39)。
 
第二、父的能力比子大。所以為了未來三年的傳道工作,子需要先去曠野禁食禱告四十天,被聖靈充滿,戰勝撒但一切的試探(路四1-15)。在工作中,也需要常常禱告(可一35;路五15-16),祈求從上頭來的能力,藉以成全父的託付(約十七4)。關於子能力的來源,彼得曾為祂做見證說:「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祂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祂同在。」(徒十38)。祂的禱告,不僅為要給我們留下好榜樣,更重要的是為了祂自己的需要。
 
第三、父的權柄比子大。所以子在分離的禱告中向父說,祂所得著的權柄是父賜給祂的(約十七2)。這種權柄,就是托住萬有(來一3),以及支配自然界一切現象的權柄(可四37-41)。由但以理所看的異象(但七13-14),並主耶穌的禱告(約十七2),以及祂在升天前吩咐門徒的話看來(太二十八18-19),也可以說是管理萬民的「王者」的權柄。當福音傳遍天下,世上的國成為基督的國(太二十四14;啟十一15),萬民都做主的門徒來事奉祂,使基督得著「萬王之王」應有的權柄之時(啟十七14,十九16),但以理所看的異象,以及主耶穌的期望,就完全實現了。
 
第四、父的尊榮比子大。因此,在分離的禱告中,子對父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4)。子是父的榮耀所發的光輝(來一3),祂所做的事,或醫病趕鬼,或叫死人復活,或被釘十字架,或從死裏復活等,都為要榮耀父的名(路十七15-18;約九1-3,十一3-4、40,十三31-32,十七1;弗一20)。按著父所定的旨意,祂必須先戴上荊棘的冠冕,為人人嘗了死味,復活升天,才能戴上榮耀的冠冕,得著至高的尊榮(太二十七29;路二十四26;約七39;來二9;腓二8-11)。
 
第五、父的所知比子大。子所講的,都遵照父的指示(約十二49-50);祂所知道的,都來自父的教訓(約八28)。所以當祂提到世界末日的問題之時,只說看見這一切預兆逐一發生,就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至於祂的再臨是那一天,那個時辰,祂卻清楚的表示:「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二十四33、36)。原來,基督再臨的日子是重大機密,在尚未得著父的指示之前,連子都無法預知。非但如此,連祂何時該動身往何處,若沒有父的指示,祂也是不知道的(約七3-10)。由此可知,父的所知無限,子的所知有限;子所知道的,都由於父的指示。
 
綜括上述幾點,父的地位、能力、權柄、尊榮,以及所知等,雖然都比子大,但父的靈與子的靈,卻是同一位靈,這就是所謂「靈裏的一致」之奧秘性。
 
三、 聖靈超越時空
 
「聖靈超越時空」──聖靈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是要了解神觀的第三個重點;若能把握這個重點,並且棄掉物質觀念,對於神觀就可以有正確的認識了。
 
誰都知道,物質要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同一件東西不可能同時佔有兩個以上的空間。但聖靈卻超越時空,充滿宇宙(詩一三九7-10;耶二十三23-24);「宇」就是無限的空間,「宙」就是無限的時間。
 
耶穌降生為肉身之時,因為受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所以福音書上沒有一處記載,受死前的耶穌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但從死裏復活,成為靈體之後的耶穌,卻不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可以出其不意的顯現在門徒面前,又忽然消失(路二十四36、31);而且不必叩門,就可以進入門徒所在的屋子裏面了(約二十19、26)。降生為肉身的耶穌與成為靈體的耶穌,所以有如此明顯的區別,乃因物質要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但神的靈或祂的靈體卻超越時空的緣故。
 
惟因聖靈不同於物質,可以超越時空,且因父和子的靈,以及聖靈,在靈裏的一致。所以祂能臨到馬利亞身上,使她懷孕,降生為肉身(太一18;路一35;約一14;提前三16)。又能在耶穌受浸的時候,降在祂身上,同時從天上向祂說話(太三16-17)。同一時間,從天降下,在地上為人子,卻「仍舊在天」(約三13),統管萬有(詩一○三19)。
 
經驗告訴我們,一百個受聖靈的信徒,如果同一時間,分散在一百個空間祈禱,仍然都能被聖靈充滿,說方言。但我們卻不得據此斷定,聖靈有一百位;也不可以說,他們各人所領受的,不過是百分之一的聖靈。因為聖經說,聖靈「只有一位」(林前十二4;弗四4);又說,我們都從「一位聖靈」受浸,飲於「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同一位聖靈,在我裏面,在你裏面,也在他裏面。
 
綜括上述幾點,因為聖靈超越時空,且因父子聖靈在靈裏的一致,所以祂既可降生為肉身,同時又可以充滿天地;既可住在我和你裏面,同時又能住在眾人裏面。
 
三位一體論者的根本錯誤,就是以物質觀念來了解神觀,把聖靈的「完整性」支離為零碎。主張獨一神觀的人,如果為了說明父子聖靈在靈裏的一致,而說耶穌是「部分」的聖靈來降生的,或說我們各人所領受的都是「部分」的聖靈,則他仍然沒有擺脫三位一體論者的物質觀念,永遠無法領悟獨一神觀的奧秘。

​第四節 幾個疑難問題

下列幾個疑難問題,是三位一體論者常常提出來支持他們的看法的。但對於上面所說明的三個重點,讀者若能領悟,則這些疑難問題,只要稍加思考,自然就會冰釋了。
 
一、 父子聖靈的稱謂
 
「父」指明神和人有父子關係(路三38;弗四6),祂是萬靈的父,與我們肉身的父有所差別(來十二9)。按著顯現的次序說,祂是耶穌基督的根源(約三2、17,七29),可稱為祂的父(約三16;太十一25-27;約十七1)。
 
「子」原來就是「父」(約十四9),祂與父原為一(約十30),為要拯救人類而在肉身顯現的(約一14;太一18-21;提前三16)。所以看見了祂,就是看見了父,在宇宙間並沒有另一位父的存在(約一18,十二45,十四9-11)。耶穌基督既以「子」的身分降生,就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而謙卑順服父的權柄,以至於死在十字架上。直至復活升天後,神就將祂升為至高,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了(腓二6-10)。
 
「聖靈」是神的靈,與「父」和「子」原為一,並不是三位一體神中「第三位神聖的我」。因為關於聖靈,在聖經上雖然有「神的靈」(太三16),「父的靈」(太十20),「神兒子的靈」(加四6)等稱呼,卻仍然是同一位神。
 
二、 神自稱「我們」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
 
三位一體論者依據這段經文,主張造物主是「多數」的神。我們卻否定這種看法。理由如下:
 
第一、「我們」是古代帝王的自稱,表示他是國家的元首,有絕對的權威。他的話就是法律,全國的臣民都必須聽從;他的旨意便是公意,無人可自作主張。舉例說,天主教教宗的自稱,傳統上是「我們」(We),表示他有絕對的權威;因為天主教認為教宗是「地上基督」,他的地位超乎普天下的天主教徒之上。但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即位之後,卻革新了天主教傳統上的幾項觀念和制度。其中一項是教宗不再自稱為「我們」(We),而改稱為「我」(一)。他之所以要改稱為「我」,乃因不敢以「地上基督」的身分自居;表示他個人沒有權威,多數人的意見才是最高的權威。他是天主教有史以來最開明,民主思想最濃厚的教宗。他任職的期間是,1958年11月4日至1963年6月4日。神是天地的主宰,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徒十七24;提前六15;啟十九16);至尊至大,超乎眾人之上(弗四6)。因此,當神自稱為「我們」的時候,並不表示祂是「多數」的神;乃表示祂有絕對的權威,一切受造的,都要順服祂的統治(詩一○三19-22)。
 
第二、同一件造人的事,27節說「他」,而不說「他們」。如果26節的「我們」要作「多數」了解,以支持三位一體的理論,為什麼27節不說「他們」呢?原來26節是神自己說的,祂可以自稱為「我們」,以表示祂的絕對權威;但27節摩西說的,他當然不可以說「他們」,免被誤認神是「多數」的神。
 
第三、猶太人的神觀是「獨一神」,並不是「三位一體」。如果26節的「我們」是「多數」,為什麼猶太人要堅持「獨一神觀」,而不承認「三位一體」呢?由此可知,26節的「我們」,猶太人是當作「單數」了解的。
 
三、 父子聖靈同時顯現
 
「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裏上來,天忽然為祂開了。祂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了父子聖靈同時顯現,因而認為神似乎有三位。其實,父子聖靈在靈裏是一致的,神永遠是獨一無二的神;祂的靈雖然是一整體,卻可以降生為子,又從天上賜給祂聖靈,而且向祂說話。正因如此,所以關於賜聖靈的應許,主耶穌可以將賜聖靈的「父」,向父祈求的「子」,以及奉差遣而來的「聖靈」,同時分開敘述。祂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16)。
 
主耶穌論到祂自己,曾說一句極其奧秘的話;祂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當祂在世上之時,祂仍然在榮耀的天上;同一時間在這裏,又在那裏。神是靈(約四24),不像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人,要去另一個地方時,便得離開原來的地方。所以主耶穌當日雖然降生到世上,我們卻不能說祂因此而不在天上;聖靈現在雖然在地上執行祂的職務,也不能說祂因此而不在天上了。
 
四、 保羅的祝福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十三14)。
 
這種祝福,把神對人的關係和工作,說明得最恰當。神就是愛(約壹四8),祂差遣獨生子為世人捨命,就是這愛的顯明(約三16;羅五8);道成肉身來的耶穌基督,是帶著豐富的恩惠來的(約一14),因為祂擔當了世人的眾罪(彼前二24),白白拯救他們(多三5);聖靈的工作特性就是感動,祂不但要感動人去認耶穌基督為主(林前十二3),更要感動人成聖,以致於得救(帖後二13)。
 
因此,這種祝福是父子聖靈工作特性的說明,不能成為三位一體的論據。
 
五、 耶穌在神的右邊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可十六19)。
 
「但司提反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就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徒七55-56)。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4)。
 
上列的經文記載,耶穌基督升天後「坐在神的右邊」,或「站在神的右邊」,或「在神的右邊」;與此類似的記載,在其他的經文也有(弗一20;西三1;來十12;彼前三22)。
 
三位一體論者認為,這是「父」和「子」同時並存的證據;而且在這種情形之下,地上仍然有「聖靈」在治理著教會呢。雖然如此,卻不能成為三位一體的根據。因為救贖尚未完成,耶穌基督為大祭司的職任仍須繼續下去(來八1,七22-25);聖靈在地上治理教會的工作也必須繼續下去,直到選民得贖(羅八23;弗一14,四30)。
 

​第五節 合乎聖經的神觀

五旬節聖靈降臨後,使徒們蒙智慧和啟示的靈的引導,對於神觀問題都很清楚,彼此的觀點都一致,所以始終沒有模糊不清的說法,也未曾互相牴觸。無奈於主後325年,為了確立神觀而訂定「三位一體說」之後,反而把似是而非的觀念帶進教會裏去了。
 
茲將合乎聖經的神觀敘述如下:
 
一、 奉主耶穌的名施浸
 
在升天前,主耶穌曾命令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太二十八19)。但日後使徒們給人施浸時,卻奉耶穌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或奉主耶穌的名(徒八16,十九5),而沒有奉父子聖靈的名。因為他們知道父子聖靈都不是名,只是稱謂;父自有父的名,子自有子的名,聖靈也自有聖靈的名。 
 
按「名」一字,在原文上是單數,英譯本也是;此事表示,父子聖靈是獨一神,祂的名是獨一的,就是「耶穌」。就父的名而言,約翰福音十七章12節「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一句,日譯文語體作「在?所賜給我的?的名裏,保守了他們」;英譯標準本作「我在?的名裏保守了他們,那名是?所賜給我的。」(I kept them in thy name, which thou hast given me.)可見父的名就是「耶穌」。就子的名而論,祂是道成肉身的救主;道就是神(約一14、1),耶穌的降生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子與父原為一(約十30),看見子就是看見了父,父的靈在子裏面(約十四8-9)。因此,子的名就是「耶穌」。再就聖靈的名來說,聖靈是父的靈(太十20)、神的靈(太三16)、神兒子的靈(加四6)、基督的靈(羅八9),也是耶穌的靈(徒十六7),所以聖靈的名也是「耶穌」。
 
使徒們明白主耶穌所說「父子聖靈的名」的正意,所以雖然奉耶穌基督的名或主耶穌的名給人施浸,卻非但未違背祂的命令,反而更正確更明晰的遵行祂的旨意了。
 
二、 亞拿尼亞的欺哄
 
原始教會在初期,曾實行了「有無相通」的生活。各人把變賣田產和房屋的價銀放在使徒腳前,使徒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凡物公用,沒有人說他的東西是他自己的(徒四32-35),全教會猶如一家人。那時,亞拿尼亞也不甘落後,賣了田產,把所得的價銀放在使徒的腳前;只是存心不善,私自留下幾分(徒五1-2)。
 
彼得蒙聖靈啟示,看透他的內心,便責備他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三小時後,亞拿尼亞的妻子進來,彼得又責問她說:「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徒五3-11)。同一樁事,第3節說欺哄「聖靈」,第4節說欺哄「神」,第9節說試探「主的靈」;很明顯的,彼得明白父子聖靈在位格上毫無差別,所以混用了不同的稱呼。
 
三、 聖靈的澆灌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
 
在這段敘述裏,同為聖靈的內住,保羅卻混用「神的靈」、「聖靈」、「基督的靈」等三種不同的稱呼;含有稱呼雖然不同,卻是同一位靈的隱意,不能認為三位靈要住在我們心裏。因此,到了第10節,他便不再混用「神的靈」或「聖靈」等稱呼,而單說基督在人心裏了。這就是說,聖靈就是基督的靈,也是神的靈。保羅這種敘述與前項彼得的敘述比較起來,實有異曲同工的妙處。
 
四、 有力的代辯者
 
主耶穌預示門徒日後必被交於官府,並吩咐他們不要思慮怎樣說話。主耶穌之所以如此吩咐的原因,在馬太福音十章20節記載:「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裏頭說的。」但在其他三處經文卻記載:「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可十三11);「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路十二12);「因為我必賜你們口才智慧,是你們一切敵人所敵不住,駁不倒的。」(路二十一15)。
 
同一樁事,或說「父的靈」,或說「聖靈」,或說「我」(基督),簡直令人費解;其實,那有力的代辯者卻只有一位,就是「聖靈」。聖經之所以如此記載,乃因聖靈就是父的靈,也是耶穌基督的靈。
 
五、 創造天地的主
 
在創造天地萬物的工程上,創世記一章1節說神是造物主;2節說神的靈(聖靈)運行在水面上,然後造出萬物來。但新約聖經卻多處記載,耶穌基督是造物主,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約一1、3、14;林前八6;西一15-17;來一2)。
 
關於耶穌基督是造物主的根據,不僅在新約聖經上,且在箴言八章22-30節也有;在那裏,所羅門以擬人化的筆法,藉著「智慧」的本源來敘述「基督」的先在性。他說「智慧」自證:「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從亙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那時,我在祂那裏為工師,日日為祂所喜愛,……」
 
從創造的工程上看來,我們也可以明白父子聖靈確是同一位神,並不是三位神了。
 
關於神的存在,主耶穌說祂是「獨一之神」(約五44),或「獨一的真神」(約十七3)。主的門徒也說祂是「獨一的神」(提前一17),或「獨一全智的神」(羅十六27),或「我們的救主獨一的神」(猶24),或「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林前八4)等,不勝枚舉。所謂「三位一體說」,並不是聖經上的名詞,是人憑著世智所訂定的。但願智慧和啟示的靈引導我們,使我們能領悟合乎聖經的神觀。
 
習題
 
一、如何證明聖靈的位格?
二、「三位一體說」是如何產生的?
三、「三位一體說」的錯誤何在?
四、神為何自稱「我們」?
五、如何解釋耶穌受浸時父子聖靈同時顯現的問題?
六、司提反臨終時為何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
七、如何證明父子聖靈是同一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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