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要道

聖經

作者:楊約翰 編者 / 發行:腓利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初版日期:199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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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聖經的構成

﹙一﹚ 聖經是神的書

△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15-17)。
△ 聖經上的預言,都是人被聖靈感動而說出神的話(彼後一20、21)。
△ 耶穌基督認定聖經是神的話,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參看:太十五4;可七8、9;太十五18;約十35)。
△ 主說,給祂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路二十四27、44)。
△ 聖經是基督徒信仰的標準(賽八20;加一6-9;徒十七2)。
△ 不可增、刪、更改(申十二32;啟二十二18、19;耶二十六2)。

﹙二﹚ 聖經構成的過程

<舊約聖經>
 
舊約聖經有39卷,然而在希伯來文只分成24卷,因他們把撒母耳記上下算為一卷,列王紀上下算為一卷,歷代志上下算為一卷,尼希米與以斯拉算為一卷,十二小先知書算為一卷。首卷創世記約於主前1500年,而末卷瑪拉基書約於主前400年,藉猶太人以希伯來文寫成的。希伯來文聖經內容分為三大篇,即:律法、先知書、聖卷。
 
1. 律法(Laws or Pentateuch)
 
第一篇律法書係包括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等五書。這些稱為「摩西的律法」或「摩西的書」(代下三十三18,三十16,三十五12)。雖早就通用於猶太民族中,但促成全集定為經典,是約在主前400年。
 
2. 先知書(Prophets)
 
第二篇稱為先知書,分為前先知書與後先知書。
 
前先知書包括: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
 
後先知書包括: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等書;及十二小先知書;即阿摩司、何西阿、彌迦、西番雅、那鴻、哈巴谷、俄巴底亞、哈該、撒迦利亞、瑪拉基、約珥、約拿等書。這些先知書的選擇曾歷四百年之久,而於主前約250年始決定為經典。
 
3. 聖卷(Writings, or Hagiographa)
 
第三篇稱為「聖卷」或「作品」,是由性質各異的十一卷文書所構成的。這些文書在希伯來文聖經裏分為:
 
﹙1﹚ 詩書:詩篇、箴言、約伯記;
﹙2﹚ 五卷書: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
﹙3﹚ 預言:但以理書;
﹙4﹚ 歷史:歷代志上下、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
 
「聖卷」的編集工作可能在編集先知書的末期進行,直至主後100年左右,隨著耶路撒冷的淪陷和猶太教的分散,在占尼亞所開的會議(The Council of Jamnia)中猶太人才決定舊約24卷:就是摩西的律法5卷,先知書8卷,聖卷11卷。(中文聖經分為39卷,其排列法與英文聖經同)。
 
<新約聖經>
 
新約聖經共27卷,最早被寫成的馬可福音約於主後34年,而末卷啟示錄約於主後90年以希臘文寫成的。其內容可分為:
 
1. 四福音書
 
福音書包括: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起初猶太人基督徒除用舊約聖經以外,還有基督自己的言語和祂的行為,被看作基督徒生活最高的權威。故四福音書遂應時漸次而成,而得信眾之認可,及至第二世紀的中葉,便作了新約全書的第一組。
 
2. 保羅書信及使徒行傳
 
保羅的遊行佈道,造成了文字工作的需要;有13封名為保羅的書信,包括: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等,及使徒行傳,於第二世紀末葉,獲大家的認可,成為新約經典的第二組。但對於希伯來書的地位仍見解不一。
 
3. 其他書卷
 
其他書卷,包括: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一書、二書、三書、猶大書、啟示錄共九卷,經過長久的爭辯,及至第二世紀末葉,新約聖經多數作品都被視為正典;但到了主後397年第三次加大果會議(Council of Carthage)時才全部正式得以批准27卷為新約聖經。

﹙三﹚ 聖經的著者

<舊約聖經>
 
舊約的寫經者有先知(如以賽亞)(路四17-19)、君王(如大衛)(太二十二42、43)、政治家(如但以理)(但六1-3;太二十四15)、農夫(如阿摩司)(摩七14、15)等約三十名,全為希伯來人(參看:羅三2)。舊約的原文除了以斯拉四8-六18,七12-26;耶利米十11;但以理二4下-七28之外,均用希伯來文寫的。
 
<新約聖經>
 
新約的寫經者有漁夫(如彼得、約翰)(太四18-22)、醫生(如路加)(西四14)、稅吏(如馬太)(太九9)、文士(如保羅)(徒二十二1-3)等約九名,所用的文字是希臘文。

﹙四﹚ 神傳達聖言的方法

寫經的人雖約有40名,但他們不過是如神所用的40枝筆,神藉著他們寫出自己的旨意來。下列經節是神向他們傳達聖訓的各種方法。
 
﹙1﹚ 神親自用指頭,將十誡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摩西(出三十一18;申十2、4)。
﹙2﹚ 神向摩西面對面說話,指示他各事(民十二7、8)。
﹙3﹚ 神出聲音與先知說話(王上十九12-18;撒上三10-14)。
﹙4﹚ 神差遣使者傳言給他們(但九21-23;來二2;徒七38、53)。
﹙5﹚ 神藉異夢和異象啟示他們(民十二6;啟一2、11、19)。
﹙6﹚ 聖靈感動他們,把神的旨意表達出來(撒下二十三2;彼後一21;加一12;弗三5)。

﹙五﹚ 正典與旁經

正典(Cannor)就是指著舊新約66卷 [ 舊約39卷、新約27卷 ] ;旁經(The Apocrypha)乃是介於舊約與新約之間的經書,其中所記多屬不純正之道理及異端,故被稱為「旁經」或「偽經」。七十士譯本在「聖卷」上增加了14卷旁經。武加大譯本也加了7卷旁經,羅馬天主教會認它與正典同等。

﹙六﹚ 聖經譯本:下列譯本乃較為有名的。

﹙1﹚ 七十士譯本(Alexandrian Version Septuagint):據傳此譯本係埃及王多利買第二(主前285-247)主催下,由猶太各支派各派了6人共72人在亞歷山大將舊約譯成希臘文的。他們在「聖卷」上增加了14卷旁經。
 
﹙2﹚ 武加大譯本──拉丁文通俗譯本(The Vulgate Version):此譯本係古代最著名的學士耶柔米(Jerome)經過了15年的工夫(主後 390-405)翻譯而成的。此拉丁文譯本包括舊新兩約,又加上旁經7卷。
 
﹙3﹚ 欽定譯本(Authorized Version)或稱雅各王譯本(King James Version):英王雅各第一的許可下,由54位學者經七載之久,於1611年完成的權威譯本。因「文詞嚴謹、壯麗、譯筆精確」,確將原本的精神忠誠而善美地傳譯出來,故在查經上是舉足輕重的。此譯本是用當時不列顛英文寫成。
 
﹙4﹚ 美國標準譯本(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5﹚ 基礎英文譯本(Basic English Version):用字淺易,是現代通俗美國英文,適於初學英文者;但意義的表達不忠實,因此無查經上的價值,未被指定為公共禮拜之用。
 
﹙6﹚ 新英文譯本(New English Version):英國人士因見欽定本用字的深奧與古老而重新譯成的。於1961年出版新約,用現代不列顛英文。
 
﹙7﹚ 景教譯本:據傳景教(主後635-650)曾有新全出的中文譯本,但已失傳。
 
﹙8﹚ 馬禮遜譯本:英人羅勃馬禮遜在廣州根據原本於1813年譯完的新約;3年後得米憐之助於1823年完成了全部中文譯本。
 
﹙9﹚ 和會譯本(Union Version):1890年教士會議議決派人翻譯三種譯本即:深文理、淺文理及官話。及至兩種文理譯畢,始知二者無大區別,無須重複,於是只印淺文理及官話兩種(官話本簡稱國和本)。
 
﹙10﹚ 呂振中新約新譯修稿:乃呂振中氏根據原文譯成現代白話的新約聖經(1952年完成),因係直譯而非意譯,所以內容很近於原本,在查經上有參考價值。
 
聖經的章節:聖經各卷起初沒有章節之分,約在主後1236年由羅馬主教將全部聖經分章;1660年猶太拉比將舊約分節;新約分節是以後法國印刷匠分的。新舊約共1189章(舊約929章,新約260章),31173節。

​二、聖經的真實性

﹙一﹚ 主耶穌證實聖經

 1. 主對聖經作者的見證
 
﹙1﹚ 祂提到摩西的著作(太八4,十九8;路十六31,二十四27;可七10;約五45-47,七22、23)。
﹙2﹚ 祂引用詩篇作者之時,曾提起大衛的名(太二十二42、43)。
﹙3﹚ 祂提到以賽亞的話語(太十三14、15;可七6;路四17-19)。
﹙4﹚ 祂也引證但以理所寫的(太二十四15)。
﹙5﹚ 祂承認眾先知的著作(路二十四27)。
 
2. 主認定聖經是神的話
 
﹙1﹚ 例如祂引用聖經時這樣說:「神說,當孝敬父母。」(太十五4)。
﹙2﹚ 「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麼?祂說……。」(太二十二31、32)。
﹙3﹚ 祂把舊約的律法綜合起來,稱之為:「真神的誡命。」(可七8、9)。
﹙4﹚ 祂確證大衛的詩是被聖靈感動寫出來的(太二十二42、43;參:撒下二十三2)。
 
3. 祂證實舊約聖經裏的事蹟
 
﹙1﹚ 創造天地萬物之工(太十九4、5;參看:創一、二章)(創一1~31;創二1~25)。
﹙2﹚ 挪亞時代的洪水(路十七27;太二十四37-39;參:創六、七、八)(創六1~22;創七1~24;創八1~22)。
﹙3﹚ 所多瑪、蛾摩拉的毀滅(路十七29;太十15,十一23、24;參看:創十九12-29)。
﹙4﹚ 羅得的妻子變為鹽柱(路十七32;參看:創十九26)。
﹙5﹚ 神在荊棘的火焰中向摩西顯現的奇蹟(可十二26;參看:出三2-6)。
﹙6﹚ 神在曠野降嗎哪(約六31-35;參看:出十六章)(出十六1~36)。
﹙7﹚ 摩西在曠野舉起銅蛇(約三14;參看:民二十一8、9)。
﹙8﹚ 所羅門王的榮華(太六29;參看:王上十14-29)。
﹙9﹚ 亞伯和撒迦利亞的被殺(太二十三35;參看:創四3-9;代下二十四20-22)。
﹙10﹚ 乃縵元帥的痲瘋得潔淨(路四27;參看:王下五1-14)。
﹙11﹚ 撒勒法的寡婦,因接待先知以利亞,一點油和麵用不完(路四25、26;參看:王上十七8-16)。
﹙12﹚ 約拿在大魚的肚腹中三日三夜(太十二39、40;參:拿一17)。

﹙二﹚ 預言的應驗證明聖經的可靠

 「預言」就是神將日後必有的事,預先藉著先知指示出來的話。神是無所不知,掌管一切,祂既說出,也必成全。聖經裏的預言,時候一到都一一應驗,證實聖經是神的話(賽四十六9、10;箴三十5、6)。
 
茲列出一些已經應驗的預言,供為查考。
 
1. 關於以色列人的預言
 
﹙1﹚ 亞伯拉罕年邁無子,神卻應許他的後裔必要成為大國(創十五1-5)。
△ 應驗:亞伯拉罕於一百歲之時,果然蒙賜一子──以撒──從他傳出許多子孫,成為大國(創二十一1-7)。
 
﹙2﹚ 預言以色列人將要寄居外國,在那裏為奴,之後得釋放(創十五13、14)。
△ 應驗:果於約瑟之時遷入埃及,後來被埃及王苦害,至摩西的時候才得釋放,歸回故土(創四十六1-7、26、27;出一1-22;出十二35-41)。
 
﹙3﹚ 預言巴比倫王必來攻毀耶路撒冷,人民要被擄到巴比倫,70年滿才得歸回(耶二十五8-12,二十九10,十七27)。
△ 應驗:因君王、祭司長和百姓大大犯罪,污穢聖殿,神就使巴比倫王來焚燒聖城和聖殿,把剩下的百姓帶到巴比倫國。滿了70年,神為要應驗藉耶利米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下詔,准許以色列人回國重建聖殿(代下三十六14-23)。
 
2. 關於基督的預言
 
﹙1﹚ 基督必由童貞女生(賽七14),祂是「女人的後裔」(創三15
△ 應驗:童女瑪利亞從聖靈懷孕生了救主耶穌(太一18-25)。
 
﹙2﹚ 從大衛的後裔出(耶二十三5;太二十二41、42)。
△ 應驗:耶穌按肉體的系統說,是大衛的子孫(太一1、20)。
 
﹙3﹚ 要降生於伯利恆(彌五2;太二4-6)。
△ 應驗:神安排馬利亞為報名上冊而歸回伯利恆,在那裏生下救主(路二1-7)。
 
﹙4﹚ 被賣三十塊錢(亞十一12)。
△ 應驗:加略人猶大將耶穌賣給祭司長30塊錢(太二十六14、15)。
 
﹙5﹚ 手和腳要被扎(詩二十二14-18)。
△ 應驗:猶太人把耶穌釘在十字架(太二十七22、23、26、32-35)。
 
﹙6﹚ 必從死裏復活(詩十六10)。
△ 應驗:耶穌果然從死裏復活了(路二十四1-7;徒二25-32)。
 
3. 耶穌基督的預言
 
﹙1﹚ 祂預言自己受死的地方(路十三33;太十六21)。
 
﹙2﹚ 受死的時候(太二十六18,十六21)。
 
﹙3﹚ 賣祂的人(太二十六20-25)。
 
﹙4﹚ 如何受死(約三14,十二32、33)。
 
﹙5﹚ 第三天必復活(太十二40,十六21,十七22、23)。
△ 關於上列五項預言,都照所說的全部應驗了。
 
﹙6﹚ 預言耶路撒冷必被毀(太二十四1、2;路十九41-44)。
△ 耶路撒冷城果然於主後70年,被羅馬兵攻毀焚燒了。
 
﹙7﹚ 應許升天後必賜下聖靈(徒一4、5;約十六7,十四18)。
△ 照主的應許,聖靈於祂升天後第十天,即五旬節那一天賜下來了(徒二1-4)。由聖靈的降下,證明主確實已經升天,也使人深信主的應許十分可靠(徒二32-36)。
 
﹙8﹚ 預言祂必再來,迎接門徒上天國(約十四1-3;太二十四29-31,二十五31-46)。
△ 主雖然還未再臨,但因屬於過去的預言都已應驗,我們應當滿心相信,主必快來結束這個世界,並接門徒進入祂榮耀的天國(啟二十二20)。

​三、聖經的功用

△ 為基督作見證(約五39、46;路二十四27、44;徒十42、43)。
△ 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16;詩一一九98、99)。
△ 信仰的準則(賽八20;徒十七2;加一6-9;約貳9)。
△ 靈魂的糧食(彼前二2;耶十五16;摩八11-13)。
△ 能照出人性(雅一23;來四12)。
△ 能潔淨人心(約十七17;詩一一九9;弗五26)。
△ 引導人學義(提後三16、17;申十七18-20)。
△ 作信徒的鑑戒(林前十11;彼後二6-8)。
△ 屬靈的武器(弗六17;啟一16,十二11)。
△ 力量的泉源(羅十五4;賽五十五2;詩十九7、8)。

四、聖經的研究

1. 整本通讀:從創世記至啟示錄逐章讀下去,藉以知道全部聖經的大概內容。
2. 分卷研讀:考察每卷的目的和教訓等。
3. 分章研讀:細究每章的要義和每節的意思。
4. 分類研究:例如把神、罪、救、天國、地獄、聖靈、洗禮、安息日等,為尋求教義或教訓,分類查考。
5. 預表與預言的研究:由舊約預表的影兒,尋求新約實在的形像,或是考察預言的應驗等。
6. 人物的研究:把聖經裏主要人物的生平,有系統的查考,藉以得著啟發或鑑戒。
7. 歷史的研究:分清時代,列出其間要事,藉以明瞭聖經的歷史,並窺 察真神的經綸。

​五、讀經的精神

△ 要有信心(來四2,十一6;帖前二13;箴三十5)。
△ 依靠聖靈:在讀前、讀時、讀後都要不住的祈禱,仰望聖靈的啟導(約十六13;林前二11;約壹二27;弗一17;路二十四45)。
△ 預備清潔的心(雅一21;太五8)。
△ 存著謙卑的心(賽六十一4;太五3;參看:徒八30、31)。
△ 天天誦讀(賽五十4;徒十七11;詩一一九147、148)。
△ 聽講查問(路二46;徒八34、35)。
△ 思想背念(書一8;詩一2;西三16;申六6-9)。
△ 謹守遵行(啟一3;箴八32;路十一27、28;太七24、25;耶四二6)。
△ 勇敢傳揚(太十27;結三1;啟十8-11;多一3;羅一14-16)。
△ 不可增刪更改(申十二32;箴三十5;詩一一九89;啟二十二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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