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講章分類
人物

先知阿摩司的忠心

作者/林永基|類別/人物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引言:為神傳福音會被攻擊的(詩二1),不過攻擊神、敵基督、迫害教會、逼迫信徒都是虛妄的,因為他們的攻擊反而成就神的旨意。
一、面對惡勢力的威脅(10-13)
1.祭司向王控告阿摩司(10-11)
(1)圖謀背叛:顛倒是非。
(2)妖言惑眾:藐視先知的警告(可三22、29)。
2.祭司威脅阿摩司(12-13)
(1)譏諷阿摩司為餬口作先知:污辱先知的人格(林前九3、15;腓一12-18)。
(2)要阿摩司回猶大說預言:怕先知搶去他的飯碗(怕百姓不在伯特利獻祭)(提前六5)。
(3)譏先知不配在伯特利發預言:自以為是。
△他以為伯特利有王的聖所與宮殿(王上十二27-32;約七45-52)。
二、表明蒙召非為餬口(14-15)
1.他原不是先知或門徒:未受正視訓練,卻有聖靈同工,因他善於禱告(摩七1、9;亞四6)。
2.阿摩司原是牧人及農人:沒有屬世的誇耀,卻為神所用(可十35-40)。
△人當聖潔始合神用(提後二21),不在乎背景或家世。
3.阿摩司明白神的託付:
(1)耶和華選召我:看重神的託付。
(2)捨棄事業:
a.甘心與主同負一軛。
b.有愛靈魂的心(摩七2、5)。
(3)為神百說預言:
a.你去:主動積極(太二十八19)。
b.有從神來的信息(摩三7)。
c.不能不說(提後三3-4;徒四20)。
三、勇敢傳警告(16-17)
1.責其無知:不聽神言又藐視先知預言。
△不認識神必亡(羅一28)。
2.預言其家人有禍:照神旨說話,而非個人報復性攻擊。
(1)妻作妓女:其妻未盡責(徒五2、8)。
(2)子女倒在刀下:受罪污。
(3)地被分(太二十五27)。
(4)自己倒在污穢地:與惡者同流合污(太十二43-45)。
3.預言以色列民被擄(17)。
△領導者不正,禍及全民(賽三12)。
結語:要極力揚聲不要懼怕(賽四十9)。
△為真道忠心,竭力爭辯(猶3、22)。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8》,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林永基  #人物  #靈糧集18





!-- jQue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