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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的步驟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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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信(徒十六30-31;羅十9-13

△讀經要全部讀,才不會誤解聖經,勿斷章取義。舉例:「耶和華見證人」教派,說:天地是不會毀滅的。其根據經文是「傳一4」。我請他看「彼得三7」,他不肯。
△聖經勿隨私意解釋(彼後一20-21),更不可強解而自取沈淪(彼後三15-16)。
△聖經是人被聖靈感動而說出來的神的話(徒一16;詩四一9;徒四25-26;詩二1-2;徒二十八25-27;賽六9-10)。
△來三7-11;詩九十五7-11之例:「聖靈有話說(來三7),「正如神所說」(來四3),「在大衛的書上」(來四7)。
△耶卅一31-34之例:「主又說」(來八10),「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來十15)。
△總之,經上的話,全是神的話。不互相矛盾或排斥,乃互相補充,相輔相成。故勿僅捉住自己喜歡的經文,而排斥別的經文。

二、受洗禮(徒十六32-33;可十六16-38;徒二38)。

三、受聖靈(得天國基業的憑據──弗一13-14;作神兒女的憑據──羅八15-16;達成得救的保惠師)。

△進天國的條件(約三5)。
△憑據(林後一21-22)。
△受聖靈是入門而已(加三3)。如以色列人在雲裡,海裡受洗,尚須雲柱領導,走遙遠的四十年曠野路,才能抵迦南(林前十1-2)。受水靈二洗歸入主(加三27;羅八9)。

四、成聖(重生的洗及聖靈的更新──多三5。受洗禮──羅六3-5,及受聖靈──撒上十6、9,均有重生作新人的意義和功效)。

△聖靈的更新,包括受聖靈,及其後的更新(弗四23-24;西三10)。
△靠聖靈治死惡行(羅八12-14;加五25)。
△得救的順序──神的豫知、豫定、呼召、稱義成聖、得榮耀(羅八29-30)。
△火洗(太三11)使人成聖。火洗指苦難(可十38;彼前一6-7,四1-2;伯二十三10)。
△須追求聖潔(來十二14;帖前四3-5、7-8,五23-24)。
△聖靈感動人成聖(帖後二13)。
△勿叫聖靈擔憂(弗四30),勿銷滅聖靈感動(帖前五19)。
△不義的人不能進天國(羅一18-32;林前六9-10;加五19-21;弗五5;啟二十一8、27,二十二14-15)。
△成聖即成義(羅六16、19;啟二十二11)。信徒之義,須勝文士和法利賽人之義(太五20,七21-23)。
△保羅警惕自己(林前九27;腓三12-14.二12)。保羅臨終的誇勝(提後四6-8)。
△神能力的保守(彼前一5),及人努力進窄門(路十三23-24)。努力,呂振中譯為奮鬥。切記: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8》,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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