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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的靈修生活

作者/胡清珍|類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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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約十五2;太十一12

一、靈修的重要

1.遵行主訓(太七17-23)。

2.步步謹慎,免致跌倒(林前九27,十12)。

3.不靈修將受永刑(來六8;彼後二20-22)。

4.重視靈修必得永福(來六7;彼後三13-14)。

二、信徒的靈修生活

1.禱告的生活──與神靈交(弗六18)。

△與主交談(林前十四2;羅八26-27)。

△凡事交託(腓四6-7)。

2.讀經的生活──靈命得飽(約五39)。

△靈命靠神言(太四4;約六26-27)。

△每日靈糧(耶十五16)。

3.事奉的生活──作工得賞(羅十二1、11)。

△熱心聚會敬拜主(來十25;太十八20;約四23)。

△殷勤作工服事主(林前十五58;約九4)。

4.追求完美的靈性(太五48;提前四12)。

△言語──一句穢言不說(弗四29)。
△行為──一件惡事不作(林後十三7)。

△愛心──凡事憑愛心作(林前十六14;弗五2)。

△信心──一點不疑惑(雅一6;羅四21)。

△清潔──一切所行要存清心(彼前一15、16;林後十一3)。

結論:作神無瑕疵的兒女,如明光照耀(腓二14-16)。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18》,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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