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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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

信心的重要性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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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心的定義(來十一1;「實底」有確實、本質、基礎、實在等意;「確據」有證據、證明、確信等意。
△常存的有信、望、愛(林前十三13)。信是基礎,沒有它,其他兩樣便站立不住。
△未見之事,包括過去(來十一3)、現在(來十一6、27)、未來(來十一7;彼後三3-7;來十一13-16;加三27)。
△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非憑著眼見(林後五7;林後四18;羅八24-25)。
二、信心能使不可能變為可能
1.亞伯拉罕的例子(羅四17-22;創十三16,十五5-6,十七17-19,十八9-15,二十一1-7)。不敢信的笑,變為感謝的笑。
△猶如以色列人由巴比倫歸回時的歡喜(詩一二六篇)。河水復流及歡呼收割,比喻苦去甘來,經一番辛酸苦澀之後的感激不盡的歡笑。
△亞伯拉罕信心的另一美談──獻子(來十一17-19;創二十二1-18)。
2.在神凡事都能(路一8-25、26-38;太十九26)。
3.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17-27,十一12-14、20-24)。
三、當信神一切的應許
1.關於能行神蹟的應許(可十六17-18、20)。
△主醫治人病(太八5-13,九20-22、27-30,十五21-28)。門徒能作比主更大的事(約十四12)。
2.關於禱告能蒙垂聽的應許(約十六23-24;太十八19)。
3.關於作聖工能獲賞賜的應許(太十九27-30)。
△主差門徒出去傳道無缺乏(路九1-6,十1-17,二十二35)。
△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林前三8,十五58)。
4.關於奉獻財物能得賞賜的應許(林後九6-11;箴三9-10;瑪三10)。
四、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二14-26,一22-25)。
五、交託的生活
△主恩言(太十一28)。
△保羅的勉勵(腓四6-7)。
△彼得的勉勵(彼前五7)。
△小信的人:(1)憂慮的人(太六30-34);(2)膽怯的人(太八26);(3)疑惑的人(太十四31);(4)議論的人(太十六8)。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8》,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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