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



講章分類
教會

遵行天父旨意的人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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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何福氣?
1.是主的親屬(太十二50)。
(1)主必看顧(提前五8)。
(2)患難時得救助(箴十七17)。
2.是主的朋友(約十五14)。
(1)時常親愛告知一切(詩十七17;約十五15)。
(2)洗淨一切的罪接去享受永福(約壹一7;路十六9)。
3.主必聽他(約九31)。
(1)所求的無不得著(約壹五14-15)。
(2)凡事都能,跑完天路領受獎賞(參:提後四7)。
4.是合神心意的人(徒十三22)。
(1)是主的真門徒(約八31)。
(2)神最喜悅的(詩十六3)。
5.可得著神應許的(來十35-36)。
(1)能進天國(太七21)。
(2)永不見死(約八51)。
二、當如何行?
1.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參:腓三7-9)。
(1)不要效世界(羅十二2;雅四4)。
(2)不心懷二意──清心(雅四8;太五8)。
2.從律法中受教訓(羅二8)。
(1)喜愛神的律法晝夜思想(詩一2-3)。
(2)律法在心樂意遵行(詩四十8)。
3.立志遵著神的旨意行(約七17)。
(1)有受苦的心志(彼前四1-2)。
(2)遵行主所吩咐的(約十五14-15)。
4.求神指教(詩一四三10)。
(1)求聖靈充滿才能真知道神(弗一17)。
(2)不住的禱告才能滿心知行神的旨意(西一9-11)。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08》,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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