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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神的兒女
作者/真耶穌教會|類別/其他
能夠作神的兒女是最榮耀,最尊貴的身份,真教會的信徒是神家的人,即是神的兒女(彼前二9)。
一、資格──重生(約一12、13)。
二、地位──後嗣(羅八17)。
三、印證──聖靈(羅八16)。
四、品性──聖潔(弗五27)。
五、本份──順服(弗五24)。
六、責任──事奉(來十二28)。
七、情感──愛神(約壹五2)。
八、目的──像神(約壹三2)。
九、指望──見神(約壹三3)。
十、賞賜──榮耀(來二10)。
本文是出自真耶穌教會《靈糧集20》,真耶穌教會台灣總會發行
文章標籤: #真耶穌教會 #其他 #靈糧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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