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雅一27),是聖經中重要的教訓之一。慈愛的神憐恤孤寡們的苦楚,深知孤身易軟弱跌倒(傳四10),遂教訓我們當於彼此相愛中落實。
人不知道自己的定期,若禍患忽然臨到(傳九12)亦無法躲藏。所幸的是,信主之人有慈愛全能的神可倚靠,有在天家相見的盼望。我們在同感哀慟之餘,安慰已故同空的家屬,須當倚靠、交託主(詩十14下),因「神在他的聖所作孤兒的父,作寡婦的伸冤者。」(詩六十八5),而「義人被收去是免了將來的禍患」(賽五十七1下)。
然而,關心不止於喪禮的結束,更當積極地輔育幫助孤兒,使寡婦心中歡樂(伯二十九12-13)。因許多相繼的後顧,將是寡婦心中的重擔,如為了獨立撫育教養失怙的幼兒,不願再婚,即是件艱困的職責。感謝神!神無微不至安排吩咐,將可彌補其不足之處,如納十分之一作為救濟(申十四28-29)。因此我們可動用教會的愛心救濟基金,或弟兄姊妹的自由專案捐助,以長期幫補;並關心其有無安定的住所及合適的工作。
再者,如果作母親的忙於工作、家事,難以顧全孩子的學業,若能有教會的大哥大姊們主動關照其課業及生活輔導,則可減少孤兒們所受的衝擊,幫助其穩定情緒。
另一更須關照的是信仰根基的建立。當患難突來一時難以明白神旨意時,肢體間此時更當加強互動關係,對待她們以充分的愛心,適時地安慰鼓勵。而小孩在成長中,須有過當的學習對象,若有主內健全家庭肯輔導、接待之(伯三十一18),則雖失去父愛,仍有更多同靈的愛在澆灌著,那麼可減少心智成長中失衡的現象。
最重要的是,別忘了時常代禱,向神求取祂那無盡的愛和能力,但求主做腳前的燈,在天國路上繼續指引,因為一盞不滅的燈,是所有人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