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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月刊]贖罪祭(下)

撰文/昀寧|聖靈月刊274期-2000.07|主題/[青年團契]與神的性情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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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祭物的血


神在設計這些儀式時,隨時隨地想到祂以後要到世上為人代死之事,因此當我們看到祭司所做的每一個動作,都是蘊含豐富的屬靈意義。其中在整個獻祭的過程中,祭物的血可算是最特別,也是整個贖罪祭核心的地方。血是動物的生命,神用祭物的血不是要用牲畜的血除去人的罪,而是讓選民藉著這些血想起自己的罪,由衷地向神悔改,這才是贖罪祭真正的意義(來十3-4)。

其實將牲畜殺死,將牠的血流出來,更具體地預表耶穌的死。祂為了我們世人的罪孽,承受全人類的「按手」,將所有的罪歸在祂身上;之後又無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出祂的寶血為我們擔當所有的罪。這段奧祕的寶貴,信的人就承受救恩,不信的人不把這奧祕當作一回事,因而喪失贖罪的機會。

尤其是現今詭異的時代,這種替人受死的「老掉牙」不再被人青睞,取而代之的卻是「偉人偶像式」、「花錢消災式」、「求取功德式」、「修性自覺式」……等,強調人類價值的宗教應運而生而成為主流。事實上,若人無法認清自己的罪,以及認知赦罪權柄在乎神,誰敢在獨自一人面對赤裸裸的自己時,踏實地敞然於天地之間,無所愧然地大笑三聲呢?

若贖罪祭所獻的是牲畜,牠的血的處理方式大致分成兩個步驟,而這些動作正代表我們該如何求得贖罪的方法:首先是祭司要取一些牲畜的血到聖所去,「將血抹在香壇的四角上」。當中的香壇,是位在聖所的西面靠近通往至聖所的幔子前,祭司每天的早晨、黃昏、以及點燈前,都要在這裏燒香(出三十7-8),藉此討神喜悅。

「願我的禱告如香陳列在祢的面前!」(詩一四一2),詩人大衛深知向神禱告的寶貴,特將他的禱告比喻成在神面前燒香,是何等的香、何等的美。在《啟示錄》中也特別將聖徒的禱告,比擬作金香壇燒的香,香煙裊裊地升到神的面前(啟八3-4),因此舊約的燒香預表新約信徒向神的禱告,是神所悅納的事。

之所以將血抹在香壇上,是因為牲畜替獻祭的人犧牲它的生命流出血來,才能讓當事人藉由牲畜的血,因生出悔改的心而蒙神赦免。若沒有這些血,罪無法得赦,哪來的發自內心的平安,將心中的罪惡感除去呢?如今耶穌已經成了這隻代罪的羔羊,使我們隨時隨地有主的寶血替我們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讓我們只要藉著誠心誠意地禱告,就使我們的罪被塗抹掉,這是何等大的恩典!只怕我們這些蒙受主大恩的選民,不懂珍惜這種福份,白白糟蹋這寶貝,那不是很愚昧嗎?

至於抹在香壇的「四角」,所謂「四角」就是多方面的,向神悔改求赦罪是要從多方面省思,讓自己反省的層面不但深且廣。我們做出神所不喜悅的事,不能只單單承認「我做錯了」,更要反省「我為什麼這樣做」、「是不是有什麼遠因、隱因讓我無法勝過試探」,徹底挖透自己心中的黑暗面。

此外,不能以現在的靈程為自滿,認為我已經很完美了,這種自義的心態是神不喜悅的事;反而要讓我們反省的層面擴大,以前沒有留意靈修的地方,藉由讀經、聚會、看書、觀察別人的態度、衡量內心的平靜與否……等管道,多方檢視我們各樣的行為、舉止、思想、意識形態……等,這就是又深又廣的省思,使我們的靈修能達到更完全的目標。

第二個步驟就是將其餘的血倒在外院的燔祭壇的腳邊,讓血流到地下。外院的祭壇,位於外院接近東面大門的前方,是特別用來燒祭物最精華的部份──脂油、腰子,這和平安祭的精神是一樣的。獻平安祭的人為了感恩或還願,獻上祭物中最好的脂油及力量的代表──腰子獻上,以表酬恩之意。

不過在此也突顯一個觀念,雖然某人想要感恩、還願,藉著獻平安祭報答神的恩典,仍然要先贖罪才蒙神的悅納,因為若沒有牲畜流血,將脂油及腰子取出,我們如何表達對神的感恩呢?換句話說,「將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裏」,就是要提醒獻祭的人,一方面是神先愛他,讓他感受神的恩典,而不是他有多麼的善,自動自發地獻
祭;二方面要不是這些牲畜犧牲它的生命,代替獻祭者的罪,將罪與血一併流入土中,讓神開恩不計算人的惡,願意接受人的感恩,否則誰配得神的恩典,又誰有資格感恩呢?

此時又讓我們想到耶穌為我們受死的事,要不是祂為我們人類流出祂的寶血,我們今天哪有機會報答主恩?而且神因為我們微薄的回饋,又讓我們享受更豐盛的恩典,使我們一生享用神的大恩不盡,就像大衛所說:「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詩二十三6)。這種回家的滋味,在家享受天倫之樂的福氣,哪是些微的平安祭所能及呢?

血流到地下,也意味獻祭的人的罪也一併埋入土中,再也不見天日。藉此提醒當事人,不要再犯相同的錯誤,若一而再地犯相同的錯誤,豈不枉費這些牲畜的血嗎?《希伯來書》的作者也說:「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來十26)。因此保羅提醒我們這些受洗歸入主名下的人,猶如將我們的舊人與主同埋葬,要除盡從前暗昧無知的生活,取而代之的是要有新生的樣式,能活成一個效法基督的人生(羅六4)。

另外在祭司為自己及全會眾獻贖罪祭的時候,特別增加了一個動作,就是「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四6、17),這是一個滿有趣的動作,內中蘊含著發人省思的意義。將血往幔子上彈血七次,這是一個重複的動作,又只有祭司贖罪獻祭及會眾贖罪獻祭才有的動作。其實神是鑒察人心的神,祂知道人性的軟弱,祭司是神特選為要替百姓完成獻祭的工作,當他看多了會眾、官長、百姓的軟弱之後,心中自然有了一股比較的心態,還以為自己比官長、百姓有義就以為無罪不用獻贖罪祭了,豈不知只是「五十步笑百步」。

這些祭司所行所為在神的眼中仍是有罪,所以藉由重複的動作,要身為眾人信仰楷模的祭司,必須比別人花更多的工夫反省自己的罪,藉由一次次重複的動作,達到完全承認自己的罪,才得蒙神完全的赦免。對會眾也要如此行,主要是提醒祭司要反覆不斷地為會眾祈求神赦罪,因為會眾人數多,犯的罪也「百百種」,千萬不能有馬虎的心態,反倒要有「彈血七次」的精神,反覆、細心地觀察會眾的問題所在,有耐心地一一為他們「診斷」,好像那些「潔癖」的人一樣,會眾一有一點污穢,就要將它洗乾淨,這樣才能使神的會眾成為真正成聖的子民,使神樂意充滿其中。

最後神在「利未記六章27-28節」提到一件事,就是祭司若不小心將血彈到衣服上,就要把這衣服在聖潔的地方洗乾淨,彈到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破,若彈到銅器上,就要將血的痕跡磨掉,並在水中洗乾淨。這些事透露出一個原則,只要血不是彈到幔子上,就要把血跡擦乾淨。一方面要祭司小心謹慎地完成這個動作,不要好像戲耍一般,隨隨便便地任意而行;若有不小心之處,將血彈到幔子外,就要負責任處理善後,不能留下一點血跡在神不允許的地方。二方面讓人看出幔子的尊貴性,它是隔開聖所與至聖所的遮蔽物,也是大祭司一年一度進入至聖所的必經之路,唯有將血彈到幔子上,這贖罪的功效才存在。

《希伯來書》的作者看出神設計這項規定的心意:「這幔子就是祂(主耶穌)的身體」(來十20)。因為耶穌基督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替我們人類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讓我們新約的選民都能「坦然進入至聖所」,這一條道路是又真又活,也是唯一的。所以當耶穌在受死前告訴門徒祂將來要去的「那裏」,多馬不知道耶穌要去哪裏,更不知道去那裏的路時,耶穌就明明白白地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

今天的宗教是如此多元化,但到父那裏去的路只有一條,就是藉著耶穌,以及以祂為首之唯一身體──教會,問題是哪所教會才是耶穌親自設立的路呢?感謝主,神特別藉由祂的靈,來證明現今世界千萬個不同的「身體」中,哪一個身體擁有祂的靈,才是祂所開闢通天的道路──真教會。我們千萬不可妄自菲薄,幔子只有一個,在會幕眾多的器皿中雖顯為小,但它就是唯一能將血彈在其上的地方。不要因為衣服、瓦器、銅器上有血跡就以為罪得赦,這些沾上血的器皿無法讓贖罪祭完成,更別談永生的福氣了,您認為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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