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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個鉛筆盒想起 

撰文/小豐|聖靈月刊283期-2001.04|主題/醫療與福音的對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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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是屬於孩子的月份,許多父母可能想著:該送什麼禮物給孩子?

這倒令我想起孩子幼時的玩具禮物,多到可開店了!有一次他要求我買一個鉛筆盒給他,我不答應,但為加強自己的立場,我帶他到書房數數才「小二」的他有多少鉛筆盒?五個!於是理直氣壯地告訴他:「不能買!」他也理直氣壯地回我:「但這些都沒有我要的款式!」

當然我沒屈服於他的哭鬧,因明白慾望是個無底洞,如果從小就讓他感覺物質是滿足需要的唯一辦法,不但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也害了他。因為回想起這件事,忍不住引發幾個觀念,想與父母們分享。禮物不是表達感情的唯一方法!

成人慣常以禮物表達感情或心意(其實孩子的五個鉛筆盒,只有一個是我買的,其它則是親友或學校送的),事實上,無論孩子收到多少禮物,他們很容易玩膩而且佔空間。我們是否可以來個腦筋急轉彎?如帶他去平常很想去的地方(或遊樂場)、與他玩電腦遊戲、打場球……。較大的孩子,可陪他看場現場球賽、送他演唱會的票、CD……。

當然,遇節日時,也不一定要孩子買禮物給我們;他們可以彈首琴、唱首歌、幫爸爸洗擦一次車、親手做張賀卡,或露一手廚藝(年幼者可準備一次早餐)……,我們表現比收到物質上的東西更喜悅,將給孩子留下深刻的印象。

要培養與孩子間彼此不以物質為表達情意的唯一方式,當然彼此要有更深的了解,才不會表錯情。

而在節日收送禮物時,更要讓孩子明白、體會禮物中含有親友的愛心,而不是在節日收到禮物時認為是理所當然的。

但另一更重要的觀念則是:簡約習慣的養成。讓孩子從小即能惜物愛物,以自己擁有為足,長大自不會「以努力追求物質的成功,掩飾連自己內心也難覺察的貪念」。

其實這是本文最欲傳達的觀念,因為看了太多成人因貪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也憂心許多人忘了經訓對貪心嚴厲的指責:「……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五5

一個愁苦陷在自己困境的成年人,給不起孩子任何禮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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