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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我在!

撰文/小豐|聖靈月刊284期-2001.05|主題/醫療與福音的對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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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是屬於母親的月份,我們在接受孩子謝意、禮物時,除了欣慰、理所當然外,真的受之無愧?

影星潔美李寇蒂絲(Jamie Lee Curtis)日前接受訪問時,談到孩子教養問題。她說,為了孩子,她可能提前退出影壇,因據她觀察:「我們正經歷一個沒有母親親自養育孩子的時代!」其實不必這位大明星講,我們觀察教會(就像個小社會)幼兒狀況就知道,80%不是母親自己養育,而是交由祖父母或褓母。

養育孩子是神賦予母親的天職,而孩子更有權利享有母親的撫育,這是兒權(不清楚者,可查看聯合國制定的兒童權利)。但根據人類學家的觀察,宇宙哺乳類動物中,會將幼兒送給他人哺養的──只有人類!

許多雙薪家庭看到這裏,可能也有話講──家庭經濟因素,母親不得不外出工作呀!其實這是夫妻兩人可協商的問題(若丈夫願意在家帶小孩也未嘗不可),重點是:思考經濟為重抑或孩子的成長重要?

筆者當年就是挑選後者(千萬不要以為外子薪水優渥,我們乃白手起家,賃屋居住且奉養上一代),參與孩子的成長,與他共同度過「只有一次的童年」。孩子任何第一次,我都在!(如第一次發的音、說的話、長的牙,第一次會站、走路……)

神也恩待我,在孩子青少年時,我再度外出工作(每天比孩子早回家),同樣也對家庭經濟有貢獻,且可能更大,因不必付褓母費,也不必使年邁的公婆費力、操心!

不要以為我不同情職業婦女,就是很同情,才願分享經驗,因為看到太多職業婦女心力交瘁,對孩子常存愧意,有機會在一起,就儘量「愛」他們,有時候明知他們犯錯,也沒勇氣大聲喝斥,或實行《箴言》上所說的:「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箴二十二15)。其實一個沒有紀律、規矩可循的小孩,內心一點也不快樂。

事實上,孩子最需要我們陪的年齡是0-12歲,之後,你有空,可能孩子已沒空了。

人生其實有很多遺憾是可以不必有的,關鍵在於你有沒有勇氣承擔屬於自己的責任,撇開世俗的眼光和價值觀。

即便孩子長大成家了,仍會有他們的困難、挫折……,這時你會發現「母親」這個角色是無權退休的,縱使你遭遇什麼事,或年紀多大了,你必須是孩子心靈上永遠的故鄉,在孩子需要你時,你「都在」!(如同我們對天父的期待),不能認為供養孩子長大就「了了本分」!

我們必須在與孩子一輩子互動的過程中,有成長與學習,因此而有覺察犯錯與反省的能力。因為我們不能向孩子說:「以前也沒人教我!」教育博士蒙特梭利曾說,犯下錯誤的成人會有離世的一天,但是傷痕卻跟著孩子一輩子!母親節,再次思考神透過婚姻賞賜我們「產業」和「教養敬虔下一代」的目的,當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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