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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聖經疑難五題(上)

撰文/謝順道 |聖靈月刊289期-2001.10|主題/真教會之原住民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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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高雄市‧陳弟兄】

哈利路亞,謝長老您好,我有以下的問題想請問您:

1.「馬太福音十二章40節」提到:「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但根據聖經,主耶穌是星期五下午被釘死在十字架(因為「約十九31」提到這日是預備日),又在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清晨復活;如此算來,「三日」是有,但「三夜」卻少了一夜(星期五夜晚、星期六夜晚,共二夜),那麼如何解釋,方為適當而不矛盾?

2.「馬可福音九章1節」:「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請問:

彍「未嘗死味」是指肉身的死嗎?抑或是「第二次的死」呢?
鈫又「神的國」是指天國嗎?抑或是「神的教會在地上被建立,神的能力藉著教會施行於地上」就是神的國?

3.「哥林多前書五章5節」:「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可以得救。」提到要敗壞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但又說要「交給撒但」,是否有矛盾之處?應如何解釋?

4.「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0節」中提到:「為了天使的緣故」是何緣故?天使是服役的靈嗎?為什麼要因為「天使的緣故」?另外什麼是「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是確實有的「記號」嗎?還是指「順服」的涵意?

5.「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3節」中:「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是什麼意思?是依死亡的先後順序嗎?還是「信耶穌的次序」?抑或是神早已命定得救的信徒復活的次序呢?

* * *
【謝長老答覆】

主內陳弟兄收信平安:

由來函可以看出,你查考聖經的態度非常嚴謹,而且已經臻於相當高深的境界了,感謝主!你所提出新舊約聖經的疑難問題,共有11題。本期和下一期先答覆新約聖經的疑難問題,然後再答覆舊約聖經的疑難問題。


1.「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十二40),這段經文該如何解釋才合理呢?

依據猶太人的法規集《他勒目》(Talmud)的資料,他們對日子的算法是:「合一晝一夜為“一onah”,一晝或一夜的任何部分也如其全部。」下列兩項發生於舊約時代的事蹟,可以印證猶太人對日子的算法確實如此:

大衛追趕亞瑪力人之時,遇到一個埃及人。聖經描述,「他三日三夜沒有吃餅,沒有喝水。」但他自己卻說,他三日前患病,被他的主人撇棄(撒上三十11-13)。這就是說,今天是第三天,即前後“三onah”沒有吃喝,卻不是整整三日三夜。此其一。

當猶大人面臨滅種的危機之時,末底改託人將此事轉告王后以斯帖。以斯帖吩咐人回報末底改說:「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吧!」但實際上,以斯帖冒險進入王宮去見王是第三日,並不是整整三日三夜之後(斯四13-16,五1-2)。此其二。

主耶穌受審的時間是午正,接著便被釘在十字架上(約十九14-16);依據馬可的描述,主耶穌被釘的時間是巳初──早晨9點(可十五25)。那一天是預備日,即星期五(約十九31)。第三天,即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黎明的時候,祂已經復活,從墓中出來了(路二十四1-6)。由此可知,主耶穌被埋在墓裏的時間,實際上只有二夜,而第一日的白天只有幾小時,第三日的白天則更短。按照猶太人的說法是“三onah”,雖然可以譯為「三日三夜」,卻不是整整三日三夜。

在幾次不同的時間和地點,主耶穌都說祂被殺害之後,「第三日要復活」(太十六21,十七23,二十19;路二十四46)。除了主耶穌之外,天使和門徒也是這樣說(路二十四5-7;徒十40)。職是之故,「太十二40」所說的三日三夜,應該解讀為「第三日」。


2.「可九1」所說的「死味」是肉身的死,或是第二次的死?「神的國」是天國,或是教會?

「可九1」所說的「死味」,是肉身的死。因為「第二次的死」是被扔在火湖裏的永死,必須等到世界末日的大審判之後,才會發生(啟二十13-15);惟有如此解釋,在時間上才不會與下句所說的景象發生衝突。至於所謂「神的國」,當然是教會。因為若指「天國」而言,那是我們將來被接升天,永遠居住的美地(提後四18;帖前四16-17;來十一16);但這段經文所說的卻是「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並不是說「我們要到天國去」。

在各派神學家之中,對「可九1」這段經文有四種看法。第一種是:把本段與「可八38」的經文連接起來,而認為「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乃指著基督的再臨說的。至於所謂「沒嘗死味」,就是說,因為信主耶穌而可以得享永生;如果將「死味」解釋為肉身的死,則謂基督很快就要再臨,所以必須儆醒等候。第二種是:把本段與「可九2-8」的經文連接起來,而認為主耶穌在山上改變形像,大顯威嚴和尊榮(彼後一16-18),如同「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第三種是:預言神准許羅馬帝國的大軍來攻陷耶路撒冷,藉以懲罰以色列人殺害基督之罪(太二十七22-26);在本質上來說,這件事乃如同基督再臨,審判世界一般(太十23),是大有能力和榮耀的(太二十四30;帖後一7)。而這項預言,已經應驗於公元70年了。第四種是:預言五旬節聖靈大大降臨,彰顯神的威嚴和尊榮,便是「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之情景。

本會的老前輩所留給我們的傳統信仰,乃與上述的第四種看法一致。因為前三種看法在解釋上都有困難,所以我們不能接受。第一種看法的困難是:如果認為這段經文是預言基督的再臨,又將「死味」解釋為永死,則與內容不符合;因為所謂「沒嘗死味以前」,乃是說他們遲早會死,可見那是肉身的死。若將「死味」解釋為肉身的死,則不合乎事實;因為當時所說「站在這裏的」,早就全死了,但基督卻仍未再臨。第二種看法的困難是:「可九2-8」所描述的「改變形像」,乃發生於距當日的六天後(可九2)。六天很快就到了,所以「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之景象,不可能指著六天後所要發生的那一件事。第三種看法的困難是:羅馬帝國的大軍來攻陷耶路撒冷,是神藉以懲罰以色列人空前的浩劫;但「神的國臨到」卻是大喜的信息(可一14-15;太六10),並不是災難。

本會在傳統上對於「可九1」所作的詮釋如下:

「國」(basileia)這個字,在原文上的意思是統治;「神的國」,即是神的統治。人的國有空間和時間的限制。神的國既不受空間的限制,也不受時間的限制(但七14);因為祂是天地的主,而且要永遠作王(徒十七24;啟十一15)。就這個意義來說,基督徒的心和教會都是神的國(路十七21;弗二19);因為聖靈降臨,神要統治的地方,就是神的國。魔鬼被趕出去,彰顯神的能力和榮耀的地方,也是神的國(太十二28);因為神的統治權已經取代了魔鬼的轄制,可以叫人得享平安了。當然,神的國也在天上(太七21;提後四18),因為神在天上立定寶座,執掌祂的王權(詩一○三19-20);那裏是主耶穌為我們預備,要叫我們與祂永遠同住的國度(太二十五34;約十四2-3)。

五旬節聖靈大大降臨,一百二十個門徒都被聖靈充滿(徒一14-15,二1-4)。結果,聽了彼得的見證之後,眾人都覺得扎心,而急切尋求得救之路;然後,依從彼得的指示,三千人受洗(徒二37-41)。於是在一天當中,教會(即神的國)便建立起來,神的大能和尊榮也彰顯出來了。從今以後,教會要成為神的國,神要作王來治理教會了。因此,一切基督徒都必須切實遵行神的旨意,讓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暢通無阻;使教會成為名副其實的「神的國」,並讓神得著萬王之王該有的絕對主權(太六10;啟十九16)。

五旬節聖靈大降,「神的國(神的統治)大有能力臨到」這種景象,乃是當日聽見主耶穌這段話的眾人之中,「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在世之時)」,必要看見的(可九1)。同一件事蹟,依據《馬太福音》的描述是:「必看見人子(聖靈是人子的靈)降臨在祂的國裏(教會)」(太十六28),可以併讀做參考。

(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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