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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的心

撰文/蔡恆忠|聖靈月刊296期-2002.05|主題/馨馨知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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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韓國的永宗國際機場下飛機以後,生平第一次在接機大廳看到自己的名字在舉起的牌子上──穿西裝、含笑行禮的韓國弟兄姊妹已等候多時。低頭看一下自己的搭機休閒服,只能莞爾。陳弟兄和一位姊妹帶我到漢城大方教會旁的社區小餐館用餐,韓國家常菜,侍者送來24道免費招待的小菜,光擺碟子就花了許久時間,佔滿了桌面,筷子都不知道要擱哪。正餐來時,已是半飽,真正體會到韓國人內斂的熱情,也覺得舉筷維艱:吃哪一盤?



 

誰配得這樣的款待?


上桌的餐點吃不完令人有罪惡感。看到我不捨的神情,陳弟兄一再安慰:小菜不用錢,正餐也便宜,吃不完的,他們會餵豬。

讓我想到把兒女的餅給狗吃的主耶穌。

「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創十七1、2、7)。神告訴亞伯拉罕。

在無所不在,充滿萬有,連人內心深處閃過的一點心思、都能參透的神面前作完全人?誰能?

亞伯拉罕雖不配,神卻與他立約,只做他和他後裔的神,而且守約施慈愛,揀選、專愛他們,信守祂向亞伯拉罕指著自己起誓所立的約,信守祂的承諾(申七7、8)。

於是,當祂成為肉身,來到世上,在與亞伯拉罕的誓約中,祂差遣門徒去傳天國的道,特別提醒: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太十5-7)。

當迦南婦人來到主的背後,求主趕出她女兒身上的污鬼時,守信用、而不願背約的主,重申祂施恩的次序:讓兒女們先吃飽,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可七27)。

在猶太人棄絕主的道,將主釘十字架之前,主的恩典一直只在以色列家;然而充滿慈憐的主,常有法外的恩情,當誓約之外的迦南婦人以桌下的狗、不配的心求恩時,得到的卻不只是桌上掉下來的餅碎渣,或許,得的比桌上的兒女多。

我們呢?原是那狗,在以色列國民以外,諸約的局外人,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卻因主的順服至死,和十字架之恩,而得的比肉身的猶太人多(弗三12)。

在最後的晚餐中,主耶穌拿起杯,祝謝了,說:這是我立約的血(太二十六28)。今日,我們信主,接受寶血的救恩,同時進入祂用這血所立的新約(路二十二20)。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

「你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神在誓約中對人的期許閃過耳際。對熱心事奉而理直氣壯的同時,什麼時候我們曾有顆不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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