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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祂用口與我親嘴

撰文/泊|聖靈月刊307期-2003.04|主題/老無老-老年生活結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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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歌》唱出歌中之歌的第一詩句:「願祂用口與我親嘴」,天地為之動容,「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說盡了渴望與主親嘴的緣由:對神的愛若無刻骨銘心的經歷,只侷限在聽聞和主觀的一廂情願,終將無法勝過酒強力的誘惑。

同被神稱為朋友,聖徒和神之間的契合卻因人而異。這「異」乃在於是淡淡之交,或是莫逆知己。淡者,神對他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撒上三1);莫逆者,縱然不問,神也必不對他隱瞞(創十八17)。

米利暗和亞倫以為「難道神單與摩西說話,不也與我們說話麼?」神卻要他們明白:同為先知,神的啟示卻不相同!「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是間接的,是經由媒介的;至於「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在我全家盡忠。我要與他面對面(mouth to mouth 親嘴)說話,乃是明說,不用謎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象」。

雖然間接和直接兩者所領受的信息完全一樣,但「得知神言」的感動卻完全不同;愛與被愛間的互動也因這不同而顯出非常的差異來。就如同經由第三者傳達的「我愛妳」和所愛的人面對面深情說出「我愛妳」,前者停留在「知識性」的知道,後者讓人如沐春風,溫馨歡喜。

「酒」在這裏代表著人精心製造出來填補心靈虛空的美善。它本身並不是罪,卻是個誘惑。神的愛常常是刻苦己心、千呼萬求仍難感受到,若拿來與未到口已香醇薰人的酒相比,就顯得抽象、遙遠、無力了。「你的愛情比酒更美」若不是生命的經歷,只是一個必須相信的負擔,則在親近神的路途上,人會不自覺地偏向同樣能讓心靈達到滿足的藝文、新知或體能活動。久而久之,酒的舒暢代替了神愛情的甘美!

人們忘記了,間接的領受,失去悸動的因子;唯有嘴對嘴的教導才能引人入神言奧秘,神愛妙堂,繼而輕易走出酒的梏枷。

「酒」,藉由對感官的刺激達到心靈的釋放,是由外而內的。然而感官所能忍受的刺激有限,從開始一小杯就能有的歡暢,很快地陷入「借酒澆愁,愁更愁」的死胡同。從此人成了酒的奴隸,為永遠添不滿的杯,虛空度日。

神的愛,直接撥動心弦,一波波向外掀起浪濤。為常保有「在這裏真好」的感動,自然而然對自己會有一更高的要求,於是「主啊,我願像祢」不再是掛在遠天的詩歌,而是理所當然的行動;當心靈和肉體同達清澈亮晶之地,人就遠離塵世,與主合一。

一如在西乃山上的40晝夜,神與摩西親嘴,以靈教導,以愛相契,一切化為無語的安寧與滿足,摩西面貌因而放光卻不自知。良人啊,我心仰望祢,求祢轉回,求祢深深的親佳偶,祢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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