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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外衣

撰文/小光|聖靈月刊316期-2004.01|主題/生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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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執事!你以前送給我的那件令尊的西裝外套,我把它高掛在衣櫃裏。我曾對內人說:這件衣服的主人與我的爸爸以前是老朋友,現在他們都安息了,但衣服的主人生前曾為主作了不少聖工,每當我看見它,就再一次提醒自己,應該多為主工作……。」一次安息日下午聚完會後,與郭弟兄聊起應趁年輕時把握機會作聖工的事。

父親過世已七年,想不到留下的一件外衣仍有它值得懷念的價值。

「眾寡婦都站在彼得旁邊哭,拿多加與她們同在時所做的裏衣外衣給他看。」(徒九39)多加走了,裏衣外衣仍在;那天你我走了,留下什麼可蒙記念?有位傳道人說:「做人應當留下點『蛛絲馬跡』,提供在告別式時證道用,可不要為難傳道人員。」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父必尊重他。」(約十二26)作服事的工作,想必是「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路十二37),穿的是工作服;「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約十12),就等於在大牧人前穿「休閒服」,一副幸哉!樂哉!事不關己的樣子;更糟糕的是「我夜間躺臥在床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歌三1),在新郎最需要我們工作的時刻,無法起來,與祂同去(歌二10),穿著「睡服」,硬是賴床,當然新郎會落跑不理了。

「於是以利沙把自己的衣服撕為兩片,他拾起以利亞身上掉下來的外衣。」(王下二12、13)除非先去掉自己,披戴基督,否則很難取得上頭來的能力。

兄姊們!羔羊婚娶時,你要穿的那件外衣——細麻衣,現在是泛黃?還是光明潔白?(啟十九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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