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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財在天

撰文/小光|聖靈月刊319期-2004.04|主題/神未應許天色常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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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與內人正要出門參加全日的延伸神學課程前,她突然說:「家裡放了七萬現金,該藏放在哪裡?」該筆錢預計周一才能存寄郵局,於是兩人左思右考,一搭一唱,不管想到用什麼方法藏錢,結論都認為盜賊的智商一定比我們高,所謂:「賊仔,狀元才也!」說來好笑,空忙了一陣子,也壞死了許多腦細胞,就是想不出好方法!

「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股票、黃金都會貶值也),也有賊挖窟窿來偷(甚至用搶的),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太六19、20

主耶穌接著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因為祂體恤我們要作二個主人的僕人實在太辛苦了,尤其作瑪門的奴僕,他的結局是何等淒慘?不僅與鬼魔們一起唱「哀歌」(結二十八1、2、4、5、16),又得作巴比倫王的皇后,與他同眠行淫(啟十八3、7、10)一鬼妻也;所以才說:「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五5)乃把財物放在神之上,如神明一般地膜拜它。

主耶穌也暗示我們,一個人如積財在地,整個心眼(裡頭的光)也就黑暗了,「黑心」的現象就是「思念變為虛妄」(羅一21),結果就是「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弗四18)。

魔鬼的技倆之一,就是叫你「貿易很多」(結二十八16),牠可以把地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給你,只要你拜牠(太四8、9),牠會在你身上蓋個獸印,你就有特權做買賣賺大錢的機會,而列在666的獸的數目內(啟十三16-18)。

屬世的聰明、知識也許可以讓人取得財物,但惟有屬靈的智慧才會讓我們作瑪門的主人,如何運用財物,並積財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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