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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心超越苦難

撰文/翔|聖靈月刊319期-2004.04|主題/神未應許天色常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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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經歷苦難時,難免身心俱疲、煎熬難當,恨不能如同耶穌在客西馬尼汗滴如血地向天父祈求:「阿爸!父阿!在祢凡事都能,求祢將這杯撤去。」(可十四36)然而,耶穌將要升天時,曾慈愛地告訴還存留在世的門徒:「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可見,人們在世上,苦難是不可免的,那麼我們可以用什麼樣的觀點去看待必然的苦難呢?茲以所知有限的心理學角度,淺釋苦難。

從心理學看苦難


心理學的派別,林林總總,總不外想要了解隱於肉身內的玄妙世界,而心理學中又可再分門別類應用到各個領域。本文,將從兩個論及心理諮商的學派切入,提供大家看待苦難的參考觀點。

由Albert Ellis(1955)所提出的認知行為學派強調,人們的情緒,並不是由發生的事件所挑起,乃是經歷其中的當事人,如何「想」所遭遇的事件。簡而言之,當我們換個角度看待所發生的事,就會產生不同的感受。

舉個例子來說,原本風和日麗的天氣,卻在轉瞬間下起傾盆大雨,出門在外卻沒帶雨傘的你,有何感受?如果你這麼想:「真是倒楣!怎麼碰上這種怪天氣!」或是「神啊!搞什麼?剛剛明明就是好天氣,怎麼現在變成這樣?祢難道不知道我還有急事待辦?」可想而知,這時的情緒鐵定好不到哪兒去,而生理或許也受到牽連而出現臉紅、心跳加快等反應;但如果你這麼想:「真是太好了!連日的悶熱,現在涼爽多了。」或是「感謝主!不但大地得到滋潤,連我也可偷得浮生半「雨」閒!」

那麼,想必會是另一種心境與感受。我們所經歷的苦難,當然是「下雨」所不能比的,但若是我們能夠從不一樣的角度觀之,就會產生不同的感受;換言之,我們可以選擇不同的想法來決定我們要什麼樣的感受。

另外,經歷過納粹集中營生活的猶太人Viktor Frankl(1905-1997)認為,即使遭受了苦難,人們還是能在其中探索到意義,憑著這樣一股堅毅,他熬過了集中營非人的生活,他忍住親人皆喪生於集中營的哀慟,一個人更積極的活出生命的意義。Frankl強調,生命中的意義無法直接獲得,我們必須透過執著(積極)地投入生活中的創作、愛與工作方可得之。苦難,我們不能選擇,但是我們可以選擇用什麼態度面對它!

夙昔典範


聖經中,有不少以超然思想看待所經歷的苦難,並保守自己不在言語上得罪神的典範,諸如:約瑟被兄長們因嫉恨下賣到埃及當奴隸,歷經許多苦難,但他在經過之後,卻告訴兄長們:「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五十19、20)再有大衛作詩:「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祢,我就默然不語。」(詩三十九9)而約伯突遭空前的大災難,甚至連妻子都嘲諷他時,他卻生發無比的順從:「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麼?」(伯二10

另有但以理的三位好友,在性命與敬畏神的抉擇當口,他們卻對神堅信不移,不論是否在肉身上得拯救:「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阿!祂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阿,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17、18)而保羅為了傳耶穌救人的福音,屢遭患難,他卻說:「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十二10)而最是無辜的主耶穌,為了拆毀隔絕我們與神的罪牆,以無罪之身受那十字架的極刑,但在疼痛難當的時候,祂卻仍懷悲憫之心:「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十三34

試想,若將他們所受的十分之一苦痛讓我們承擔,我們會用什麼樣的心態及眼光看待,是怨懟不滿、連聲咒罵,還是忍耐順服、尋求神旨?

結語


有人說:苦難是包裝過的恩典!我們在世所遭遇的苦難,一定有它的意義與價值,因為「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或訓誨、或督責、或提醒、或教導、或要我們能「同理」身陷患難之人的心,無一不蘊藏神的美意與豐盛的恩典。

既然苦難難免,只有我們將眼界放遠,深思所經練的一切,學到神所要我們學習的功課,如此,苦難才有它的意義,也才能夠使恩典褪下苦難的外衣,加倍地潤澤我們的身、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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