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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慟的人有福了

撰文/宋崇元|聖靈月刊337期-2005.10|主題/更美的音樂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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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五4

哀慟就是哭得很傷心,哭得不同凡響,所以會哀慟因為他面對著無法解決的問題,已經完全絕望了,困難如同驚濤駭浪,排山倒海而來,只有坐以待斃。雖然人覺得不可能,已經無解了,但是在神凡事都能,祂有辦法起死回生。神是慈愛的,祂憐憫人,樂意幫助人,但是人如果不願請祂幫忙,祂也尊重人的選擇。

人會哀慟有幾個常見的原因:

1.非常親密的人死了,從此不再看見:那時你茶飯不思、傷心欲絕。愛是人的生命,當你深愛的人離開時,就像你身體的一部分被活生生的扯下一樣,甚至就像失去自己的生命一樣。

現代人很可憐,雖然在物質享受上遠超過以前的人,但是在心靈的層面卻非常貧瘠。很多人幾乎都不相信人有靈魂、有永生、有審判,活著沒有任何盼望,過一天算一天,不敢面對未來。

所以會這樣主要因為人太貪愛世界了,你愈重視物質世界,就愈看不見屬靈的世界,神也愈向你隱藏起來。一個人如果規矩的遵守誡命、時常禱告,神不會隱藏起來,當真的遇到困難時,「求告祂,祂必應允;你呼求,祂必說:我在這裡。」(賽五八9

人死並不是就此消失,其實只是由物質世界進入屬靈世界,遲早都會再相見。只是一般的世人根本就不相信有靈魂,所以你再怎麼安慰,甚至他也很想相信,可是就是信不來,因為說服不了自己。

一個人如果到神面前,當他體會到的確有神、的確有靈魂,那時他就不再那麼難過。不過說來慚愧,今天我們很多信徒在這方面的表現,跟未信主的人差不多,的確世界太迷人了。

2.病得很重沒有康復的機會:雖然我們都知道人生是短暫的,可是一般人都逃避這個事實,不願面對,以為思考這種問題太消極、退縮,人生就是要往前衝,等到發生問題再說。

雖然死亡臨到你身邊的許多人,可是你從來也沒有心理準備,你以為那都是別人的事,很難相信「它」也有臨到你的一天,所以很多人被告知得癌症時,整個人都崩潰了。

怕死,這是人的本性,沒有人喜愛死亡,但是我們要知道,世界不是我們的家,我們的家在天上。遲早都須面對死亡,應該早點做好準備面對神。

我們身邊有許多人蒙神從死亡邊緣救出來,在這方面神有絕對的能力,但是不要把我們的目標放在世界,或死、或活,讓神決定,祂的旨意是最好的。

3.無法解決的難題:人生幸福快樂實在不多,隨著年齡的增長,各種苦難接二連三的來到。有時我們會遇到極大的困難無法解決,那時走投無路、欲哭無淚,才知道原來人是如此的脆弱。人需要神的照顧,就像羊需要牧羊人的照顧,否則沒草吃、沒水喝、隨時被野獸吞噬。

雖然人需要神的照顧,然而大部分的人對神敬而遠之,覺得信耶穌後就不能隨心所欲、太不自由了,結果就像我們以前所說過,因為無形中犯了不少的錯,最後就會嘗到罪的苦果。

當人嘗到苦果時,很少人懂得醒悟歸向神,只是用自己的辦法去解決問題,甚至用許多污穢的手法,結果罪愈犯愈重,問題也愈來愈嚴重。舉例來說,許多人離棄神、縱慾享樂,最後就像路加福音那個浪子──耗盡所有的一切又落魄潦倒。但不少人還是不知醒悟,只是用偷、騙、搶的方法去處理,結果是愈補愈大洞。

人要及時醒悟,在事情還不嚴重,還好處理時,早點歸向神。無奈人往往不當一回事,總要等到天快塌下來才願意到神面前,而且在當下就要神立刻幫他解決問題。

神是會幫你處理,但是你需要為你的愚昧付出一點代價。屢勸不聽的人需要吃點苦頭才會學乖,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要及早醒悟,不要自討苦吃。

4.知道自己罪孽深重,無法面對死後的審判:世界就像大染缸,充滿淫穢、謊言、詭詐,人要出淤泥而不染實在非常困難。人常不相信自己有多不好,但是當神將他一生所做的壞事顯給他看,有些也許他早已忘了,但是神還記得,在公義聖潔的神面前,他全身發抖、無處可逃。因此趁著你還在世上,還有悔改的機會,否則等你死後到審判臺前,那就太晚了。

一般人傳福音常注重未受洗之人的悔改,其實已受洗的也有不少人需要悔改,真理的追求是不進則退,一個人如果不儆醒,常常會向下沉淪。

一般人的觀念常認為如果犯死罪(姦淫,拜偶像……),那就不能回頭了,唯有等候末日的審判,「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十26-29

當今的社會非常淫亂,雜誌、影視、電腦,處處充滿色情的誘惑,周遭朋友、生活環境都是朝向混亂狂奔。現代人又都晚婚,外在的誘惑、內在的慾望,雙重壓力下能站得住腳的實在很困難,除非他得到聖靈的幫助,但是人年紀輕輕,就能有那麼好的靈修,那真如鳳毛麟角。

實際上神是看人內心的,如果你的確有誠意回頭,神會給你機會,最讓神生氣的是人目中無神、藐視侮辱神,虛偽詭詐、沒有誠意。如果一個人他不是故意、惡意犯錯,而是力不從心、一時糊塗,而且事後也知道自己錯了,此時,審判在神,但人也當誠心悔改。

大衛犯了姦淫跟謀殺罪,那是何等重大,但是在他認罪後神赦免了他,不過他的晚年卻充滿了苦難(撒下十二12-14),他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的確經歷了神的「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罪不是可以隨便招惹的。

這樣說並不是鼓勵人可以隨便犯罪,而是要保守聖潔,但是當你一時糊塗做錯了事,那時不要自暴自棄,應該到耶穌面前認罪悔改,重新走上正路。神的用意是儘量幫助人改邪歸正,給人悔改的機會,不是把人推向地獄。

路加福音那個浪子,並不光指世間的人,更重要的是那些原本是神的選民,後來收拾行李往世界去流浪,最後饑寒交迫、走投無路的信徒,所以才叫做「死而復活,失而又得」(路十五24)。

天父是非常希望他們回頭的,在申命記三十章記載神應許以色列民,犯罪受罰後如果懂得回頭,「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在天涯」意思就是非常遙遠,換句話說就是罪孽非常深重,因此重要的是你到底有沒有誠意,還是投機取巧、虛情假意。

神創造人原本是要施恩祝福人,無奈因人的自私、貪心、傲慢,做出欺騙、侵犯、傷害人的事,讓人間樂園變成人間地獄。很多時候我們痛哭失聲、完全絕望了,但是神有復活的大能,祂為我們預備救恩,只要我們懂得尋找祂,有的今生就得到了,有的來世才得到。只要我們相信、順服祂,遲早祂會讓我們的淚水變成歡笑,痛苦變成享福,因神就是愛。

神造人是要給人幸福,不是為了傷害懲罰人,無奈人的罪孽為自己招來神公義的審判,神賦予人良心,也儘可能的提醒人要守規矩,甚至為人預備耶穌做贖罪的羔羊,可惜人不信、藐視、拒絕,將來需要為自己的愚昧、驕傲付出代價。

末日的審判跟一般人的認知有點出入,當神對亞當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或是提到第二次的死(啟二十14),是指靈魂的死並不是生命的滅絕,他還活著,只是無法與神同在,無法享受神的恩典。原則上一個人如果懂得敬畏神,不傷害、欺騙、侵占別人,神都不會辜負他。這句話看起來似乎很簡單,但是就像我們以前所說的,人因為有許多罪性,要達到這個標準其實不太容易。

有些人是有這些不良的性情,但是在受過懲罰後,如果能改過自新,還是可以得到某種程度的安然。

但是一個詭詐、狡猾、陰險的人,如果他不改進的話,結局很不樂觀,神是願意賜他福氣,但是他會污染傷害別人,不得以只好把他跟與他同類的人匯聚一起,在那裡他們整天互相欺騙傷害、永無寧日,因為那是他們的性情、是他們的最愛,這也是他們應得的報應,換句話說這就是地獄不滅的火。

一個人在他有機會接觸福音時,應該好好把握,在神的教導帶領下,靈性的長進會遠超過原有的水準,所得到的幸福也成比例的增加,不該放棄這種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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