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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沒有福音的人

撰文/蔡恆忠|聖靈月刊344期-2006.05|主題/象牙塔裡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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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曼(Abdul Rahman)是阿富汗人,16年前在巴基斯坦的阿富汗難民營協助基督教團體進行救護工作,首次接觸基督教,而改信耶穌。

2006年初,因為親戚舉報他的叛教(apostasy),而被拘捕。根據阿富汗所遵循的伊斯蘭法律Sharia law,叛教者,應判死刑。

他被起訴的消息傳出,西方國家各基督教團體和民權組織,以電話、電郵,纏著各國官員們向阿富汗政府施壓。3月28日,阿富汗的司法部長終於宣布,拉曼已在前一天深夜被釋放。

導致親戚舉報,是因他不務正業,打父親,毆打兩個女兒。因此,他的基督徒身分和所接受的福音內容都耐人尋味。然而,他的改變信仰竟會面對死刑;法庭在國際輿論攻擊下撤銷起訴,竟會造成滿城的示威;他的釋放,竟導致阿富汗宗教領袖們威脅要呼籲全國追殺……。一連串的新聞,大大震驚了崇尚信仰自由天真浪漫的西方世界。

讓我想到自己也曾有過的震撼。

1994年,第一次去印尼,意外地學到,傳福音給印尼人是犯法。隔年,來到馬來西亞,又聽到,不能向馬來人傳道,因為他們是伊斯蘭教國家。震撼之餘,我逐漸體會,能聽到福音的信息,是莫大的恩典,能時常聚會、聽道、讀《聖經》,是不得了的福氣。畢竟,有些人一生被關在門外,生命,是被剝奪的。

可是,嚐到天恩,印證福音,自然地信神,信,豈不是來自內心?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衪,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衪。神是個靈,所以拜衪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in spirit and in truth在靈裡和真理、真實中)拜衪。」(約四23-24),不只用心靈的誠實,也要在真理中!

對神的崇拜,不只是儀式性的表達:在該到的時間來到教會,在聚會的時候參與唱詩禱告,滿足於自己在信仰行為上最開端的內容。其實,神要的,是靈裡的事奉,要我們行公義,喜愛憐憫,以謙卑的心與衪同行(彌六8),是全時間心靈的崇拜。

那些威脅要呼籲殺人的阿富汗宗教領袖,和滿城抗議示威,要求將拉曼處死的民眾,所表達的,正是以心靈和誠實在事奉他們的神;激情而狂熱,對信仰出走要求死刑,也在所不惜。可惜的,是沒有在真實和真理中。

神要的,絕不只是嘴唇的尊敬。人的心若已遠離,何需勉強留人?(賽三十13

聯總的網路宣牧計畫正在建構全球多語文的網站,目前除了英文和西班牙文網頁已正式推出,印尼文應可在進一步測試以後,如期上路,而中文、馬來文和其他多種語文也在全力跟進中。我們要撒下一片救恩真理的網。

因為,有些人是一生聽不到福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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