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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塗的掃羅與精明的大衛

撰文/黃信君|聖靈月刊345期-2006.06|主題/愛與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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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五章17節記載:「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也就是說遵行天父真神旨意的,才是真正精明之人。古今往來,雖有無數聖徒在信仰上立於不敗之地;但亦有不少神的選民在信仰上失足,徒留千古之憾,掃羅與大衛正是最佳寫照。

此二人是以色列民向神要求立王後,神為他們所選立的前二任君王,俱是人中豪傑,一時之選。根據《聖經》查考,可發現兩人有許多相同之處:

掃羅──又健壯、又俊美,無人能比(撒上九2);帶領百姓打敗四圍的仇敵(撒上十四47-48);被膏之後,神的靈大大感動他(撒上十9-11);內在美:謙卑(撒上十22)、勤勞、孝順(撒上十一5)。

大衛──面目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撒上十六12);是個「大有勇敢的戰士」(撒上十六18),能撕裂野獸及打敗巨人歌利亞(撒上十七31-49);從被膏之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上十六13);內在美:仁慈、寬恕、負責、孝順(撒上二十四18,十七15)。

但坐上王位之後,神從掃羅手中奪去國權,賜給別人(撒上二十八17);對大衛則應允:「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被堅定,直到永遠。」(撒下七16),他們蒙揀選被膏為王之初,豈不均為合神心意、德術兼備之俊彥?為何神待二人竟有天壤之別呢?其關鍵在於掃羅的「糊塗」與大衛的「精明」。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過能改,善莫大焉。」掃羅的糊塗在於一錯再錯,死不認錯;而大衛的精明不在於不犯錯,乃在於勇於認錯,坦承己過。玆說明如下:

一、掃羅違例獻祭

「掃羅照著撒母耳所定的日期,等了七日。撒母耳還沒有來到吉甲,百姓也離開掃羅散去了。掃羅說:『把燔祭和平安祭帶到我這裡來。』掃羅就獻上燔祭。

剛獻完燔祭,撒母耳就到了。掃羅出去迎接他,要問他好。撒母耳說:『你作的是什麼事呢?』掃羅說:『因為我見百姓離開我散去,你也不照所定的日期來到,而且非利士人聚集在密抹。所以我心裡說:恐怕我沒有禱告耶和華,非利士人下到吉甲攻擊我,我就勉強獻上燔祭。』撒母耳對掃羅說:『你作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

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著一個合祂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撒上十三8-14

獻祭乃神聖的工作,是祭司之職任,雖貴為王者亦不得越權,勉強獻祭。掃羅一時糊塗,鑄成大錯,故受責於撒母耳,其行確有不當,然其情可憫,倘若知所悔改,向神認錯,或有轉機也說不定。但掃羅見到撒母耳後,不斷的為自己的錯誤找藉口,試圖文過飾非,為錯誤的行為合理化,絲毫看不出為罪哀傷、懊悔,求赦免的表現。難怪先知撒母耳宣告了真神嚴厲又公義的旨意──掃羅的王位必不長久。

二、掃羅違抗神命

「撒母耳對掃羅說:『耶和華差遣我膏你為王,治理祂的百姓以色列;所以你當聽從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喫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掃羅擊打亞瑪力人,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生擒了亞瑪力王亞甲,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的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撒上十五1-9

掃羅非但未遵神旨意,滅盡亞瑪力人及其所屬的一切,竟敢狂言「耶和華的命令我已遵守了」,簡直是自欺欺人。當撒母耳說,我耳中聽見有羊叫、牛鳴,是從哪裡來的呢?掃羅便粉飾說,「這是百姓從亞瑪力人那裡帶來的,因為他們愛惜上好的牛羊要獻與耶和華你的神。」詭辯、推卸責任之本性顯露無遺,怪不得先知責備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及再一次宣告耶和華厭棄他作王。

犯罪的事實,先知指證歷歷,掃羅終於認罪,但卻是不具誠意的口頭認罪:「我有罪了!我因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掃羅說,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你的神」。

掃羅在先知面前認罪,是希望先知抬舉他,讓他繼續保有王者之尊榮,並多次提到「耶和華你的神」(撒上十五15、21、30),可見掃羅根本不認識耶和華就是他所當敬畏與敬拜的神,他與神的關係是何等的陌生,何等的疏遠啊!

《聖經》多次記載大衛之精明:「掃羅無論差遣大衛往何處去,他都作事精明」、「大衛作事無不精明,耶和華也與他同在」、「掃羅見大衛作事精明,就甚怕他」、「每逢非利士軍長出來打仗,大衛比掃羅的臣僕作事精明,因此他的名被人尊重」(撒上十八5、14、15、30),但精明的大衛亦有犯錯,軟弱惹神忿怒的時候。

三、大衛奪人之妻

「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大衛就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有人說:『他是以蓮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那時他的月經才得潔淨。她來了,大衛與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大衛寫信與約押,交鳥利亞隨手帶去。信內寫著說:『要派鳥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烏利亞的妻聽見丈夫烏利亞死了,就為他哀哭。哀哭的日子過了,大衛差人將她接到宮裡,她就作了大衛的妻……。』(撒下十一章)

眾人眼中作事精明的大衛,其犯下之滔天大罪──殺忠臣,奪人妻,又怎亞於糊塗之掃羅呢?因此,耶和華甚不喜悅。面對先知拿單的指責,大衛立刻承認說:「我得罪耶和華了!」並以憂傷的靈,哀傷痛悔的心向神認罪、悔改,懇求赦免。

他說:「求祢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祢犯罪,惟獨得罪了祢;在祢的眼前行了這惡,以致祢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五一2-4)。

他明白人犯罪乃是得罪了神,也因此蒙神開恩,罪才能得赦,他向神呼求「神啊!祢是拯救我的神,求祢赦免我脫離流人血的罪」。大衛稱神是「我的神」,掃羅稱神是「你的神」,兩人信仰之差異,精明與糊塗在此表露無遺。

四、大衛數點百姓

「大衛就吩咐跟隨他的元帥約押說:『你去走遍以色列眾支派,從但直到別是巴,數點百姓,我好知道他們的數目。……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大事有罪了。耶和華啊!求祢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撒下44二十四1-10)。

大衛派人花了九個月又二十天的時間,統計出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此舉乃為彰顯大衛王朝的強盛,以兵多將廣來自誇,驕傲之心態在神眼中視為有罪。後來大衛也承認了自己有罪,自責並求神赦其罪愆。

相較於掃羅的冥頑不化,藉口推拖;大衛的「過則勿憚改」的精神,正是今日基督徒欲恆久活在神的恩典中所當效法的。經上記著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二十八13)、「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三十二5

從《聖經》的教訓可知,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一四三5),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七20)。而信耶穌的人,藉主耶穌的寶血洗去我們的罪,得以蒙神稱義,成為義人。但在靈修未臻完全之前,我們的言行舉止、心思意念,仍時有瑕疵,偶而為過犯所勝而得罪人、得罪神。

倘若愚昧糊塗如掃羅,則必自食其罪;虛心精明如大衛,則必塗抹其罪。因為「耶穌的血要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一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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