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創造性
無庸置疑,性是神的創造,撒但無法創造任何東西,牠只能作敗壞、曲解和引起混淆的攪局。
性這個話題常令父母難以啟齒,因為長久以來,它都被籠罩在神秘的面紗和扭曲的觀念中,只有當我們從神與人的關係、在人生的歷練中來看這個題目時,才能居中學到他處所不能帶給我們的成長。
性是神所賜美好的禮物,有其高尚尊貴的目的,為的是綿延後代,並增進兩性間更深刻、更親密的關係。性,是生命之流,江河浩蕩、滿目繁花,宇宙生生之意盡寓其中。
但,除了理智的認知層面,性本身有一股龐大的力量,不管你對性認識多寡,性都在幕前幕後,推你、拉你、逼你、誘惑你。
許多你做出來的事情,或許你知道與性有關,但更多你做出來的事情,卻絲毫不察覺也與性有關,所以性也可說是導致人犯罪的最大缺口。
故,教會對性的看法應該積極並且實際,不要不好意思告訴青少年孩子「是神創造性」,也不要難為情告訴他們「性在婚姻中所帶來的美好與歡樂」。
「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飲自己井裡的活水。……惟獨歸你一人,不可與外人同用。……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她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
箴五15-19),這些話很露骨,但卻是創造者說的。
性不性‧停看聽
於「性」,主裡父母有難言的困擾嗎?主內青少年心裡有不解的困惑嗎?歡迎參考Q來A去「知性」‧「了罪」單元。
Question:
(1)吾家有女初長成,看著她日漸豐滿的儀態,處在時下瀰漫放縱的社會風氣,既惶惑又擔憂,我們完全沒有概念如何對青少年孩子進行性教育,萬一她談起這方面的問題,應採取什麼步驟走在潮流之前,請告知基本的應對心態?
(2)有一天,正值青春期的兒子對我說:「爸,什麼時候我們要談談那問題,嗯!就是關於性那方面的事呀!」我楞楞地依本能和他談了幾分鐘,連自己都不滿意自己的回答,我真的好不自在喔,想請教撇步,至少臨陣磨槍,不亮也光吧!
(3)我的孩子很早熟,我深怕他們從學校和同儕中學到錯誤的性觀念,媒體也不時渲染著性愛,影、歌星和公眾人物又示範了未婚生子或草率離婚,濫交蔚成時尚風潮。
我幾乎忘了自己過去青少年期的掙扎,現代的社會又允許較多的性自由,我好擔心孩子在小小的年紀就必須面對性行為的試探,怎麼辦?
Answer:
一.父母最佳的攻防,乃是給孩子植基於基督教的觀念,對性有正確且健康的看法。父母應先裝備自己,懂得聖經有關性的原則及孩子成長時的生理變化。談到性交,就直言性交,以正確的名稱指明身體的部位,切勿搞花樣,孩子不滿意模稜的解答,需要的是坦承的答案。
二.常常坦然地面對性話題,避免偶而為之的長談,只要看對時機,就當談起,用亦莊亦諧的方式跟孩子聊天,抓住教育機會,將自己屬靈的心得傳遞給兒女。尤其用正面的結果與獎賞,強調在面對性的抉擇時,不要逾越神的界限,伴之而來的心靈自由,將是何等快樂的人生。
三.父母應一起教育孩子性的觀念,我相信沒有哪一個男人完全了解女人的性生活,反之亦然。向女兒說明,男人容易由視覺而引起性慾,父親身歷其境應是最佳的人選;當然作母親的也能解釋這點,只是本身未曾經歷過男人的性感受,因此只能傳達。
同樣地,向兒子解釋女人比較會經由撫摸而引起性慾,母親也是最好的人選,作父親的就比較無法勝任。父親也比較不能了解,一個女人多麼希望在男人身上尋求領袖的特質,並且渴望的是一個道德領袖,而不是在約會中猜測她親密尺度的痞子男人。
四.性教育從小就要開始。一般來說,最慢要在孩子12歲之前就告訴他。因為12歲以前的孩子,好奇心強,比較沒有心理障礙。不然,至少也該在女孩子行經之前,在男孩子首次遺精之前,就要把性的衛生知識教育他們,避免因無知而緊張害怕、影響身心發育。
父母且有責任教導兒女,在生命成長的某階段裡,手淫的掙扎是正常的,那麼當孩子發生那種行為後,就不會在內心過度自我責備,擔負不必要的痛苦。
但過了這個階段,要順從聖靈的引導,不要再放縱本性的慾望,因為自慰最可怕的是浸淫其中,放任情慾在幻想中氾濫,造成日後現實裡的婚姻性關係反而無法滿足,導致終生問題。
五.教導青少年兒女,神對於性所設的標竿。當神創造「性」時,祂為性豎立了一個名叫「婚姻」的藩籬。如果把性帶出那道藩籬,就會受傷,以致孤單。
性是為兩個肯為對方永遠獻身的人所設的,如果用錯了,那就好比把黏在一起的兩張紙撕開一樣,造成破碎的傷害。所以,它的獨特性,只能應用在婚姻中,也惟有在婚姻中,才可以享受最美好的性生活。
六.父母在兩性關係上活出健全的榜樣,譬如常常彼此擁抱、牽手、親吻,讓孩子目睹父母親愛的表現;連幼兒看到父母和顏悅色地互動時,都會高興地拍著小手笑著,天真地表現鼓勵之情。
幼兒們也需要父母的擁抱及親熱,待青少年時期,或可摟摟肩、摸摸頭,表達父母的關愛。如此耳濡目染,孩子自然熱愛生命、親愛他人,對性有著健全的發展。
青少年「性愛」篇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
傳十一9)
Question:
我是一個國二的男生,以前晚上常會夢遺,以為自己尿了床,心裡好恐慌!最近從同學處交流A碟,知道如何做愛,生理有股躍躍欲試的衝動,心裡老是幻想著;卻又害怕干犯第七條誡命,到底聖經上所謂姦淫的尺度在哪裡?
Answer:
不要擔心,夢遺是開始長大的徵兆。恭喜你!長大成人了。
神的道德觀是高標準的,聖經是以動機來論罪,動淫念即已犯姦淫(
太五28)。
所以若幻想著做愛而污染了性靈,以至於犯罪,並且耽誤了你目前最重要的本分──讀書、學習、參加聚會、和朋友交往的時間等等;為此忽略了繽紛的世界還有許多值得珍惜與欣賞的事物,多麼得不償失呀!
現代人將性行為賦予一個特別的名字──「做愛」,大概是由英文的「make love」來的,意思就是經由一些動作將愛給製造出來,但這裡面產生了一些問題。
首先,「愛」是無法「製作」出來的。愛是兩個人經過長時間培養感情,成長、契合、開花結果的。愛無法在一個時空中,用人為的方法製造出來。人只能用性行為來表達愛的一部分。
神創造「性」的目的,是人所無法全然測度的奧秘,絕對不是純粹性行為的做愛能夠取代於萬一。祝你先好好規劃你的青少年生活,為幸福的未來儲備耕耘。
Question:
我是一個16歲的女孩,在年前曾經鍾意過一個男生,但最近我喜歡一個女生,我懷疑自己是不是雙性戀,究竟我應該如何分辨?如果我真的是雙性戀者,到底屬於天生,或是後天造成?怎麼辦?有救嗎?
Answer:
世界上的人分為男性和女性,神要我們愛人如己,就是包括男人和女人。所以既喜歡男生,又喜歡女生,於人際關係上再自然不過了。
一般來說,同性戀或雙性戀強調的是「性愛」階段的喜歡。而青少年在某一段時期往往會有同性戀的傾向,最後幾乎都能平安度過這個階段,恢復正常生活。
或許妳可好好思想,引以為戒:聖經很明白地教導我們,同性戀是罪。進展到性愛階段的同性戀,就是踩到地雷了。
其實妳還不用著急分辨自己的性向。人生每一階段都有不一樣的喜好。16歲的年紀,人格和性傾向都尚未發展到穩定,多多參加教會的活動,多給自己一些交友的機會,多開放交友的空間,妳會發現自己真正愛的是什麼,相信耶和華以勒。
Question:
我19歲,一年前開始有自慰的習慣,可是每次自慰完都有很深的罪惡感!每次都很後悔,可是過不久又忍不住故態復萌,怎麼辦?內心天人交戰不已!
Answer:
原本,神創造的「性」是用來傳宗接代,也是用來表現男女兩性之間的契合與溝通。自慰只可暫緩性的衝動,並沒有上述兩大功能。
中庸有句「君子慎其獨」,因為犯罪往往總要牽涉到別人,但先賢卻要我們「慎獨」,原來,一個人也是可以犯罪的,無非是想一些自淫的念頭囉!
不必太過自責,想想:自慰的目的是什麼?若是為了紓解壓力,那麼試想壓力從何而來?應從壓力的源頭去減輕壓力,並多多與人交往,認識新朋友,安排時間,充實生活。
你的罪惡感,是禮數的約束力在心裡作用,也是道德在內心抵抗罪的誘惑。新約聖經中,有一位頗有哲學家風範的使徒──保羅。
曾描述過自己寶貴的經驗:「我知道,……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羅七25)
Question:
我和男朋友爭吵不休,為此哭了很多次。爸媽說,女孩輕解羅衫,身價跟著貶值,保持貞節是身為基督徒應具備的品德,他既不尊重妳,不值得為他這麼傷心。
我和他是為了性方面的事意見分歧,偶而才見一次面,然而見面時他老是要求和我做愛,說已交往這麼久還不信任,不然分手好了!我該怎麼辦才好,想離開卻又不甘心投入的感情付諸流水!
Answer:
傷腦筋阿!回想和他在一起的這段時間,妳有得到歡笑、交友的經驗、甜美的回憶、或更認識自己嗎?若是這樣,收穫也夠了,換個跑道吧!
真正的愛是彼此尊重,當「性」取代「愛」;當「做愛」取代「談愛」的時候,他對妳的感覺已退化到動物性的本能,是該收兵了,不要再執迷不悟。
不甘心的憤恨與怨氣,會使我們遠離神的愛,一旦讓自我登基成為世界中心,亂性、暴力與墮胎……等等每件「我需要」或「我想要」下的產物,將變成自己栽種的荊棘。人對神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羅一21)。
賭博的人,最常輸在這句話:「都已經投入這麼多了,再拗下一把吧!」結局就是傾家蕩產。如果想用性愛來挽留他,妳將輸得更慘。少輸就是贏,趕緊離開才是上策!
求神讓妳有一顆智慧的心,明辨人生十字路口的選擇──「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心裡必得安息。」(
耶六16)
Question:
我是國一的男生,這幾個月來,在電視上如果看到比較帥的男生或是猛男秀或卡通動畫的帥哥,我都會不自禁勃起和胡思亂想,怎麼辦?同性戀會遭神詛咒的,我不要成為同性戀者,也不贊成同性戀,更害怕自己有同性戀傾向,怎樣讓我恢復跟正常人一樣呢?
Answer:
首先,你不必「恢復正常」,因為你本來就很正常!
不論同性異性,發現在性特徵上比較突出的人,本來就會造成某種程度的性興奮。
比較要謹慎的是,如果沉浸在同性對象所帶來的興奮中而拒絕去瞭解異性的話,可能會錯置自己的性別,留下心思的漏洞,成為狡猾的魔鬼潛入的便道,終究發展成受神詛咒的不倫性關係。
「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是要遵行祢的話!」(
詩一一九9)
其實,神造人的時候,也創造了美好的性,讓人可好好的享受。再過3-5年,你就會更進一步瞭解箇中奧秘了。不要擔心,活得健康、敬虔才是最重要。
神,青少年與性
青少年須知,神對於性的態度──
‧神創造了性(
創二18-25)
‧神喜愛性(
箴五18-19)
‧神吩咐要有性(
創一26-28)
‧神鼓勵性生活(
林前七3-5)
‧神自在地談論性(
歌七6-9)
‧神咒詛性的誤用與濫交(
林前六9-10;弗五3-5)
神從不會因「性」感到尷尬。性是神的發明,也是祂登峰造極的設計,任何褻瀆性尊貴地位的行為,都會遭到神的詛咒。
祂給性界限,乃是為了保護這份美好的禮物,因此界限一旦有了破口,恐怕人們就會慘遭滅頂。大衛即是一例,他太了解什麼叫做悔恨。
濫用性行為的大衛,所招致罪的殘酷後果,在他的生命中闡明得淋漓盡致。拿單先知每一句扎心的預言,都逐一應驗,好像刺刀劃過,流血留疤,甚至也報應在他兒女的生命中。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雅一14-15)
亂性是來自地獄的利器,足以毀滅陷於其內的人心。今天,成千上萬的青少年都會遇到如同波提乏之妻的引誘試探,也都放任荷爾蒙衝動,點燃熊熊慾火,不知如何正當地解決性的需要,聽任撒但邪惡的誘惑,發展成罪性,終慘遭如吼獅的魔鬼給吞吃了。
「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林前六18-20)
立志成聖
古聖徒約伯與自己的眼睛立約,不再瞻戀處女;而你是否也已下定決心與自己的眼睛立約,不再過目色情光碟。約瑟與自己的心立約,不作大惡得罪神;你是否也該與自己的心立約,尋求性靈的聖潔!
「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
帖前四4-5)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
羅六12-13)
結語
性是神專門為婚約設計的,世上再沒有比充滿愛的性關係更令人心滿意足了。性之所以對生命助益,乃因它是神所創造,帶有能力的。可是,一旦脫離了約束控制,就如洪流淹沒全境,產生難以估計的毀滅力。
於性,神苦口婆心地吩咐我們要詳閱說明書──《聖經》,然後再「按照指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