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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死亡觀

撰文/恩沛|聖靈月刊348期-2006.09|主題/婚姻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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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死亡對人類而言,是未知的謎,因為沒有一位死人可以回到人間告訴我們死亡的情形,以及死後的世界,因此它較少被人探討。

自從美國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傅偉勳教授於1993年出版《死亡的尊嚴與生命的尊嚴》一書後,死亡學與死亡教育課題在台灣被廣泛注目,許多大專院校開設「死亡學」課程,讓同學了解死亡的定義、對待死亡的態度、安寧療護、哀悼悲傷,以及喪葬等問題;使同學能珍惜生活和生命之美,注重人生意義的探究與體驗,特別是對於絕症者或臨終者善盡應有的關懷。

它對於個人精神生活的成長,乃至文化的提升,都是積極而值得肯定的。何謂死亡?猶太人對死亡有何看法?《聖經》中對死亡有何看法?以下擬探討此問題。


二.死亡的定義

《聖經》中對死亡一詞,有許多不同的用法。

1.肉體的死亡

當人有停止呼吸與心跳、瞳孔對光無反應、電擊無感覺、肛門鬆弛等現象,也就是所有的生命系統永久的停止功能時,這是肉體的死亡。經云:「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這裡的死是指肉體的死亡。

人被神創造,住在伊甸園中,是可以不必死亡的;但因為人犯罪,被逐出伊甸園,死亡就成為人必須經歷的事實(羅五12)。


2.靈性的死亡

神吩咐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結果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肉體並未立即死亡,還活到930歲。可見「必定死」是指「靈性的死亡」,也就是與神隔絕(詩八八5;太八22;約五25;啟三1)。

今日我們是亞當的子孫,都遺傳亞當的罪性(羅三23,五12),死亡遂成為每個人的結局(羅六23)。神是生命的源頭,是唯一不死的;倘若我們受洗,歸入主的名下,罪獲得赦免,可以與神再度和好,再次連結在神的生命上,我們已死的靈性將再次復活(羅六3-11)。


3.第二次的死

就是與神永遠隔絕。世界末日耶穌要再臨時,祂要施行審判。作惡的人要被扔在火湖裡,在地獄(Hell)(太十28;可九43-48)中遭受永恆的刑罰,是永遠沒有神同在的地方,這是第二次的死(啟二十11-15)。

行善的人要進入新天新地,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一切都更新了!(啟二十一1-5

以下本文的探討,主要以「肉體的死亡」為主。


三.猶太教的死亡觀

死亡是個奧祕,是永遠的謎。世界各種宗教對於人死後的情形都發展出自己的一套看法,但猶太教卻未對死後的世界提出單一的看法,而是提出幾個不同的觀點,供信徒去選擇適合他的信念。猶太教所堅持的是每個人必須單獨與神相遇,單獨與神對話,單獨面對生命的終極難題。猶太教對於人死後的情形,有下列多元的看法:1


1.靈魂的永存:

《舊約聖經》中很少提到有關人死後世界的事情,但這並不意謂著肉體死亡生命即消失。當亞伯拉罕死亡,《聖經》描述說:「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創二十五8),這暗示著:肉體雖然死亡,靈魂卻是不朽的。當時的人都知道,人死亡後,肉體雖然毀壞,但靈魂卻是繼續活下去,在「陰間」的地方與列祖的靈魂團聚(創三十七35;傳九10)。陰間在《舊約聖經》中,主要是指墳墓或死亡。

生命的來源是靈魂,而靈魂的本源是神。因著神愛我們,將靈魂放到我們體內,使我們得到生命的氣息。我們也相信倘若我們的靈魂因死亡而被神取走(創三十五18),祂不會將我們的靈魂撇在陰間。就如同「猶太聯合公禱書」所說:「死亡不是結束;地上的身體會消失,但不朽的靈魂卻與神同在。」


2.來世的賞罰:

當猶太人遭到羅馬帝國的統治、欺壓,百姓向拉比發出神學上的挑戰。他們質疑,為何拜偶像的羅馬人生活得自由愉快?為何遵守誡命、效忠神的選民,反而遭受無止境的艱難與困苦?拉比指出,倘若遵行誡命的獎賞無法在今生臨到,一定會在來世實現。神鑒察並知道每個人的行為,因此凡在今生遵守誡命,忠心奉行神命令的人,神將會在來生賜給他永恆的天堂福樂作獎賞。

保證死亡不是結束,而是永恆的開始。縱使天堂獎賞的細節並不十分清楚,能夠擁有神同在的應許也就足夠了。


3.靈魂的轉世:

卡巴拉(Kabbalah)的神祕主義教導「靈魂轉世」,也就是「輪迴」。他們認為,靈魂不僅永存,還會重返人間,住在不同的人體內。轉世的靈魂,有些繼續前世未完成的任務;有些推動世界的進步,使世界更美好;有些為了學習新的功課,使自己更完美。

一旦靈魂已經完全,能夠加入「靈魂名人堂」,從此不必再轉世回地上。靈魂轉世認為生死之間只有微小的差別,只是宇宙整體運轉的一部分,死亡只不過是從一個房間走到另一個房間。


4.死了就死了:

猶太教為了回應現代理性主義者的極端依賴理性與邏輯的思維方式,對於死亡問題的探討也趨向高度的理性。由於有關死後世界的事情缺乏科學的證據,以致現代理性主義者將過去對於死後世界的探討,全當作子虛烏有的臆測。他們堅信,死了就什麼也沒有。前述的死亡觀,都是拉比面對死亡真相所做的自我慰藉。


「死了就死了」的看法,是誠實、理智的提醒各人,要把握這僅有今生的存活機會,做出有意義與價值的事,能夠活得多采多姿。一個人所做過的事,所說過的話,都會保存下來,成為典範,被生存者所記念。


猶太教並未對死後的世界提出單一的教義,而是提出上述不同的觀點供信徒去判斷、選擇,每種觀點都有不同的支持者。雖然其死亡觀是多元化的,但有些與《聖經》的觀點不符合,這是其缺憾之處。


四.聖經中的死亡觀

死亡對人類而言,是未知的謎;一般人都想解開謎題,知道人死後的情形。《聖經》是為活人所寫的書,因此對於人死後的世界描寫不多。舊約時代,耶穌尚未降生,《聖經》中較少談論死後的世界,神的賜福也以今生世上的福氣為主。

新約時代,耶穌已經降生、受死、復活,我們的罪惡得蒙赦免,有將來天國永恆的盼望,《聖經》中多了談論死後的世界,神的賜福也以來生天上的福氣為主。


根據《聖經》記載,當人死亡後,就沒有生命的跡象;其肉體腐壞,而靈魂也不再活動。《聖經》常用「睡了」)來描述死亡。《新約聖經》中認為人死後的情形,義人與惡人是有區別的。

義人死後是與主同住(林後五8),在樂園裡(路二十三43),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路十六22),在基督裡(帖前四16),或與神同在(啟六9-10),因此死亡無法使義人與神的愛隔絕(羅八38-39)。惡人死後要在「陰間」(Hades;Shoel)受刑罰,如在火燄裡,極其痛苦(路十六24)。


《聖經》中的死亡觀是「死人復活」。2當人死亡後,肉體朽壞,靈魂也不再活動,如同睡了一樣。我們死亡好像赤身一般,在等待穿上衣服,也就是在等待肉體復活,穿上靈體,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羞愧了(林後五1-4)。當耶穌再臨時,那些睡了的人,神要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四13-14),他的靈魂要與身體復合,改變成為主的形狀,從血肉之體變成靈性的身體(林後三18)。

血肉之體是必朽壞的,復活的靈體是不朽壞的;血肉之體是羞辱的,復活的靈體是榮耀的;血肉之體是軟弱的,復活的靈體是強壯的;血肉之體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靈體是靈性的身體;血肉之體是必死的,復活的靈體是不死的(林前十五42-44、53-54)。


每個人的肉體都將死亡,好像死亡暫時得勝,而且是由魔鬼所管轄。但藉由耶穌的降生、受死、復活,終於擊敗魔鬼,取回駕馭死亡的權柄(來二14-15;啟一17-18)。

當末日耶穌再臨時,祂要施行審判。基督徒血肉的身體都要變成靈性的身體,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並且永遠與主同住在天國(林前十五50-53;帖前四13-17)。這時,死亡的權勢就被基督永遠毀滅了(林前十五23-26、54-55)。作惡的人要被扔在火湖裡,遭受永恆的刑罰,永遠與神隔絕(啟二十11-15)。


五.結語

倘若我們對死亡能有清楚的認識,就能超越死亡。早期教會有許多殉道者,他們都能認識死亡,樂於為主犧牲生命;在人看來,他肉體的生命已經結束,在神看來,他靈魂永恆的生命才剛開始。

他們因著信心而能超越死亡的界線;他們因著盼望而能得著永恆的生命。耶穌勉勵我們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十28)。保羅也勉勵我們說:「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

求神賞賜我們智慧,讓我們能真知道祂是生命的主宰;能真知道今生的短暫與有限;能因認識死亡而超越死亡,靠主追求那永恆的人生。


註:
1.Wayne Dosick著,劉幸枝譯,《猶太信仰之旅:猶太人的信仰、傳統與生活》(台北:聖經資源中心,2006年),頁454-467。
2.林鴻信著,《小教理》(台北:禮記出版社,1996年),頁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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