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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死人受死」是甚麼意思?

撰文/謝順道|聖靈月刊350期-2006.11|主題/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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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路亞,東京和墨田教會的同靈收信平安!

2003年5月初,我接受你們的邀請,前往貴地教會去協助靈恩會的工作。靈恩會中,幾位同靈要我解答一些疑難問題。惟因聚會時間表安排得很緊湊,沒有足夠的時間可以逐項解答,所以答應你們將在《聖靈》月刊上答覆。茲將你們的質疑和我的答覆,簡述如下:


七、《創世記》第一章3節的「光」,與14節的「光體」有甚麼不同?

14節的「光體」,就是太陽、月亮和眾星。其功用是:分晝夜,定節令、日子、年歲,普照全地,以及分別明暗等(14-18節)。

3節的「光」的功用是,驅除2節的「黑暗」,「把光暗分開」(4節);即地球上的某處轉向光便是晝,背向光則是夜(5節)。

至於3節的「光」究竟是甚麼,則有兩種說法。

有人說,那是神的光,因為「神就是光」(約壹一5)。也有人認為它與「照在我們心裡的光」,是同源的(林後四6)。這兩種說法,筆者都無法贊同。


第一、神的光屬於神,是自有永有的;所以說,「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但3節的「光」卻是受造的光,在創世的第一日才出現的(5節)。


第二、「照在我們心裡的光」,是屬靈的光,其功用是「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四6)。然而,3節的「光」卻是照亮在大地上,用以分晝夜的(5節)。


那麼,是甚麼光呢?答案是,照亮在大地上,受造的光,而不是屬靈的光。除此之外,聖經上並沒有別的答案。凡沒有聖經根據的,我們都不可以隨便猜測,這是我們必須持守的解經原則。


八、主耶穌必須捨命,才能將聖靈賜給我們嗎?若然,下列的問題要如何解釋呢?

問題之一:耶穌受聖靈,是因為誰為他捨命呢?
問題之二:耶穌受聖靈之前,都沒有人受聖靈嗎?
問題之三:馬利亞從聖靈懷孕(太一18)。這位聖靈是如何降下來的呢?


主耶穌必須為我們捨命做贖價(可十45),才能叫我們一切信祂的人,都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受難前,主耶穌對門徒說,祂從死裡復活、升天,往父那裡去,就要差聖靈來(約十四16-18,十六5-7)。

到了五旬節那一天,聖靈果然降臨,眾門徒都被聖靈充滿(徒二1-4)。由此看來,我們之所以能領受聖靈,確實與主耶穌的捨命有絕對關係。既然如此,對於你所提出的三個問題,要怎麼解釋呢?


第一題:聖經說,主耶穌受了洗,正禱告的時候,天就開了,聖靈降臨在祂身上(路三21-22)。在此之前,並沒有人為祂捨命。

因為祂既沒有原罪,又沒有本罪(約八46;林後五21),所以不需要別人為祂捨命做贖價。況且祂是神的兒子,聖靈降在祂身上,正可見證祂確實是神所喜悅的愛子(路三22)。


第二題:主耶穌受聖靈之前,施洗約翰早在母腹裡就被聖靈充滿了(路一13、15)。除此之外,舊約時代的眾先知都是被聖靈充滿的。然而,他們所領受的卻是「感動的靈」(王下二9),或叫「奴僕的靈」(羅八15),不會感動人「說方言」。

而我們所領受的則是「應許的聖靈」(徒二33;弗一13),或叫「兒子的靈」(羅八15),以感動人「說方言」為受聖靈的絕對憑據(徒十44-47)。


第三題:聖經只說「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太一18),而沒有說聖靈如何降下來。其實聖靈如何降下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馬利亞從聖靈懷孕」這個事實。

因為這個事實證明,主耶穌就是「道成肉身」,或說「在肉身顯現的神」(約一14、1;提前三16);「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了(彌五2)。正因如此,祂才能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並能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二14-15)。


九、求道者還沒有受洗,怎麼會受聖靈呢?

「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

由彼得所指示這個次序看來,求道者在受聖靈之前,都必須經歷悔改、受洗,叫罪得赦等過程。撒瑪利亞人和以弗所的門徒,都合乎這個模式──先受洗赦罪,聖靈才降在他們身上(徒八14-17,十九1-6)。


但依據《使徒行傳》的歷史資料,在聖靈降臨的五次記錄中(徒二1-4,八14-17,九17-18,十44-48,十九5-7),卻有三次是受聖靈之後,才接受洗禮的。當然這並不是說彼得的指示有所偏差,而是因為各有其特殊情況的緣故。簡述如下:


主耶穌升天後,門徒約有120名,都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徒一9-11、14-15)。五旬節到了,他們都被聖靈充滿(徒二1-4)。當天受洗的人,約有三千人(徒二41)。因為這是歷史上第一次聖靈降臨,之前沒有人受聖靈,所以誰都沒有資格為別人施洗。此其一。


掃羅為了捆綁主的門徒,前往大馬色去。主耶穌用強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眼睛也瞎了。然後,主打發亞拿尼亞來,把手按在他身上,要叫他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掃羅果然能看見,於是起來受了洗(徒九1-9、17-19)。

掃羅之所以未受洗就被聖靈充滿,乃因他曾經竭力逼迫主的門徒(徒二十二4,二十六9-11),所以主必須先給他體驗被聖靈充滿的恩典,藉以讓他知道,眾先知所預言的聖靈已經降臨(賽四十四3;結三十六26-27;珥二28-29);並且叫他明白,耶穌是彌賽亞(基督),已經復活升天了(徒二32-36)。此其二。


哥尼流的家人、親屬和密友,都是外邦人,按常例說,猶太人不可與他們來往(徒十24、27-28)。因此,當聖靈降在他們身上,聽見他們「說方言」的時候,彼得雖然很想為他們施洗,卻仍然有所顧忌。等到徵求那些奉割禮與他同來的門徒的同意之後,他才敢為他們施洗(徒十44-48)。

職是之故,神必須先賜聖靈給他們,使奉割禮的眾門徒都看清楚了神要揀選外邦人的證據;否則,彼得對那些在耶路撒冷的眾門徒,是很難交代的(徒十一1-4、15-18)。此其三。


十、有人求聖靈幾年,甚至幾十年,都得不到。到底該怎麼求,才能受聖靈呢?

各人受聖靈的時間未必相同。依據原始教會的歷史,有些人還沒有受洗,就領受了聖靈(徒二1-4,九17-18,十44-48);有些人則受洗之後,才受聖靈(徒八14-17);也有人受了洗,即時受聖靈的(徒十九5-7)。今日我們受聖靈的時間,也與此相仿。


那麼,我們該怎麼求,才能受聖靈呢?其實求聖靈並沒有甚麼祕訣,只要信心單純,恆切祈求,就必得到了。


主耶穌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十一24)。「只要信是得著的」一句,日本《文語體譯本》譯為「相信已經得到了」,《口語體譯本》則譯為「相信已經蒙應允了」。

這就是說,當我們正在祈求的時候,雖然還沒有得到我們所需要的,卻要相信已經蒙應允,已經得到了,這就是單純的信心。主耶穌告訴我們說,無論求甚麼,只要如此單純相信,就必得著了。


如果我們發現我們的兒女,竟然對我們堅持這種單純的信心之時,我們豈能忍心不滿足他們的需求呢?絕對不會的。與此同理,當神看見我們如此單純地信靠祂,向祂懇求聖靈的時候,祂也必定會動了慈悲的心,將聖靈賜給我們的(路十一11-13)。


以色列國發生旱災,歷時三年半,遍地有大饑荒(路四25)。以利亞對亞哈王說:「你現在可以上去吃喝,因為有多雨的響聲了。」(王上十八41)。

其實甚麼聲音都沒有,況且那時候以利亞也還沒有開始祈禱啊。這件事告訴我們,信心單純的人,在還沒有祈求之前就相信他已經得到了;不但如此,連別人沒有聽見的聲音,他都能聽見的。這種信仰經歷,不是很奇妙嗎?


亞哈王上去吃喝之後,以利亞就上了迦密山頂,求神降雨在地上。然後,吩咐僕人上去,向海觀看。僕人說:「沒有甚麼。」他說:「你再去觀看。」如此七次。到第七次,僕人說:「我看見有一小片雲從海裡上來,不過如人手那樣大。」霎時間,黑雲密布,降下了大雨(王上十八42-45)。

這段經文所要傳給我們的信息是:僕人依從以利亞的吩咐,上去向海觀看,一連看了七次,才看見一小片雲從海裡上來;但以利亞卻只禱告一次,就看見那一小片雲了,所以再三吩咐僕人說:「你再去觀看。」

不但如此,以利亞也看見那一小片雲,瞬間變成一大片黑雲,所以吩咐僕人上去,告訴亞哈王說:「當套車下去,免得被雨阻擋。」這就是單純的信心,蒙神喜悅的必需條件(來十一6)。


拉撒路被安放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了。主耶穌被帶到墳墓前來,吩咐他們把石頭挪開。拉撒路的姊姊馬大對祂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主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他們就把石頭挪開。

主耶穌舉目望天說:「父啊,我感謝祢,因為祢已經聽我。我也知道祢常聽我……。」然後,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約十一17、38-44)。


在上列的經文中,有三句話值得我們思考。


第一句:「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這種信就是單純的信心,真實的信心。惟有如此深信不疑,才能看見神榮耀的作為;否則,不要想從主那裡得到甚麼(雅一6-7)。由此可知,單純的信心是多麼重要!


第二句:「父啊,我感謝祢,因為祢已經聽我。」當主耶穌如此禱告的時候,墳墓裡的拉撒路已經死了四天,有臭味了。但主耶穌還是深信不疑地對天父說,「我感謝祢,因為祢已經聽我。」這就是單純的信心。而產生這種信心的途徑則是:舉目望天,注視天上那一位全能的神;而不要低下頭來看呈顯在眼前的困難,免得信心動搖。


第三句:「我也知道祢常聽我。」「我知道」,比「我相信」更進一步。我相信,是得著所求的必需條件;我知道,則已經得著所求的了。「祢常聽我」,表示祢向來既然常常應允我的祈求,這一次也必定會應允的。這就是說,每逢禱告的時候,只要回憶既往所體驗的禱告功效,就可以增強今日的信心了。

那麼,要信甚麼呢?
第一、 信神的應許。

聖經上幾處經文記載,我們所領受的聖靈,乃是「父所應許的聖靈」(路二十四48;徒一4,二33;加三14;弗一13)。而那位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神(來十23);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第二、信神就是愛(約壹四8)。

為了叫我們一切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祂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約三16;羅八32)。難道祂還有比祂的兒子更寶貴的東西,需要為祂自己保留嗎?絕對沒有!主耶穌說,做父親的,「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嗎?」(路十一13)。必定會,這是無可置疑的!


只要信這兩項,而恆切禱告,這樣就夠了。


願主賜福給你們,使你們在屬靈的知識上和靈性上,日日長進,榮耀主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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