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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首 容我與主同行O Master, Let Me Walk with Thee

撰文/北區讚美詩源考小組策劃丁春芳撰稿|聖靈月刊382期-2009.07|主題/讚美的藝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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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調名:MARYTON,8.8.8.8.
作詞者:Washington Gladden, 1836-1918
作曲者:H. Percy Smith, 1825-1898
第一節譜例:求主容我與祢同行,
O Master, let me walk with Thee

本詩作詞者為華盛頓.葛萊敦(Washington Gladden, 1836-1918),其幼年失怙,在父親離世後,舉家搬到紐約。

靠半工半讀修完大學。1860年被公理會按牧,在美國東部牧會十一年,兼編宗教刊物。1871-1875年,他是紐約《獨立報》

(Independen)的編輯,後來在春田(Sprintfield,美伊利諾州首府)擔任牧師時,又負責Sunday Afternoon周刊的編輯。自1882年起,葛萊敦在俄亥俄州哥倫布市第一公理會牧會,達三十二年之久。1891年被推派為公理會倫敦國際代表大會的代表。

他也是公理會在美國國內的仲裁人,幫助解決1902年無煙煤的紛爭,因此也被稱為「社會改革者」。

他的講道及著作,引起全國注意,許多大學贈他榮譽博士學位,晚年,出任哈佛大學校牧。

葛萊敦認為宗教是神與人,和人與人之間的友誼。基督徒美好的生活不是與人隔離,乃是和他們打成一片,以服事人的行為,引人歸主。

他同情工人,曾二次參加罷工活動,一度被捕入獄。他不僅傳講《聖經》真理;在非崇拜時間,他也專題演講勞資問題,因此引起商界及政界的反對;他們認為「牧師的職責是救人靈魂,而不是干涉企業管理」。

他感到孤立無助,就寫了這首詩,表達他的願望。本詩寫於1879年。並首次發表於Sunday Afternoon中。
本詩創作源於:

《詩篇》第一三九篇24節:「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詩篇》第二十四篇3-4節:「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祂的聖所?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

本詩作曲者為史密斯(H. Percy Smith, 1825-1898),1850年授職在牛津貝列爾學院(Balliol College)任命為聖公會的神父。1849-1851年擔任助理牧師,之後一直到1868年,改為擔任薩福克(Suffolk)的Great Barton助理牧師。1882年擔任法國坎城基督教堂的隨軍牧師。

而本詩的曲調收錄於1874年的Church Hymns with Tunes中。
註:曲調名──MARYTON,為一農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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