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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癮而出

撰文/H|聖靈月刊508期-2020.01|主題/與神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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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讀《士師記》十三至十六章的時候,深深的感受到若參孫生在21世紀,應該有一大票同病同「癮」相憐的好朋友!

  1. 參孫從出生就歸神要作「離俗歸主」的拿細耳人vs.主內眾多信仰第N代的孩子,一出生就洗禮「歸主」。
  2. 參孫有信主的父母按神的旨意教導,可惜只有「形式」,未有信仰的實質vs.主內孩子只有聖經故事、不能犯什麼罪的概念,而未能真正的認識神。
  3. 參孫留長髮是與神的一個約定,髮在約在,髮不在則約毀vs.現代基督徒與神的約定是一個「洗禮後屬神的關係」,故意犯罪則毀約,失去永生的身分!
  4. 遊戲人間的參孫一生行事都在牴觸他的「拿細耳之約」,玩火必自焚vs.主內眾多青年在年輕時,常常也在試探「這樣有犯死罪嗎」?常常就一不小心自焚了!
  5. 大力士參孫的癮「自由放縱」,終被所愛大利拉剃頭vs.主內自以為聰明自主的青年,心中也有自拔不出的大利拉之關卡,終被所愛除去「十字架的記號」,成為瞎眼推磨的無奈餘生!

人人都有癮,「癮頭」若能不犯真理,又能節制,小小的癮算是活著的樂趣,有人嗜茶嗜書、有人愛花愛山、有人愛跑步愛游泳、有人愛電影愛音樂,更高的層次有人愛聚會愛讀聖經,主耶穌應該覺得此癮真貼心!

但是參孫的癮是「違背聖潔原則」、「不合真理的癮」,愛未受割禮外邦人的女子、與妓女親近、喜歡大利拉,這是「感情和慾望不受約束的癮」,罪中之樂的癮,禍災!

但此篇的重點不是研究參孫的不是,也不是分析大利拉何許女子也?而是認識「你我心中的癮」,癮就是「難以想像的無法自拔」、「人人心中都有一個泥沼」、誤入泥沼如何全身而退?才是此篇重點,「脫癮而出」便能有「脫穎而出」的信仰人生。


 

►立志「脫癮而出」有用嗎?


保羅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羅七18、21)。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3-14)。

立志沒有用!只有天天、時時的禱告,天天讀神的話,時時用神的話衡量修正自己的所言所行所思,才有用!這個方法也是唯一脫癮而出的方法。


 

►禱告多久有效?


三分鐘沒有用!十分鐘沒有用!用禱告這個方法是「肉搏殊死戰」,要肉身受苦、攻克己身,才能與惡斷絕。

《彼得前書》談到「受苦」的概念;禱告到贏了罪惡,絕對是受苦,而不是輕鬆寫意的禱告就能勝過。四福音書提到基督耶穌在世上的禱告生活,是禁食、是天天上山或退到曠野禱告、是在客西馬尼的三次汗如血滴,憂傷幾乎要死……。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前四1-8、12-13)。

與基督同行的生命是一同受苦,是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行脫俗的生命之路。孩子!跪下來,好好禱告。禱告多久呢?禱告到勝過罪的捆綁,要一輩子警醒禱告。那在神右邊的主必幫助我們代求、勝過!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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