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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割禮

撰文/恩沛|聖靈月刊360期-2007.09|主題/牧養我一生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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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割禮」是猶太人信仰實踐的一種重要標誌。當基督的福音由猶太人傳到外邦人時,首先要面對的問題是外邦基督徒應否受割禮?為解決此一爭端,召開了耶路撒冷會議,通過外邦基督徒可以不必遵守割禮。會議決議後,耶穌的門徒彼得來到敘利亞境內的外邦城市──安提阿,他原先是與外邦基督徒一同吃飯,但後來見到保守派的猶太基督徒出現,就不再和這些外邦信徒同桌吃飯。

保羅看見他所行的不正,與普世性福音的真理不合,而且將使外邦基督徒的心靈受到傷害,就在眾人面前嚴厲地指責彼得(加二11-16)。而保羅要帶提摩太向猶太人傳福音,提摩太是希臘人,保羅居然給他行了割禮(徒十六3)。

何謂「割禮」?割禮的起源為何?割禮有何屬靈的意涵?割禮有何預表?為何保羅要給外邦人行割禮?以下擬根據《聖經》探討此問題。

二.割禮的起源與意義

亞伯拉罕是以色列人的始祖。當他九十九歲時,真神向他顯現說:「我是全能的神……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是割陽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

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創十七1-13)。神用割禮作為與百姓立約的記號,確定他們是神選民的身分,所以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又稱為「割禮的約」(徒七8)。

割禮(circumcision)的希伯來文動詞譯音是mul,意思是割除男性生殖器的包皮。它並非是猶太人所專有,在古代的埃及人、以東人、亞捫人、摩押人,都曾流行割禮的習俗(耶九26);除了男性的割禮外,還有女性的割禮。

它在人類歷史上蘊藏的含義為:作為婚前的準備;或為生殖器神聖化,用此警告不可濫交;甚或解釋去除靈魂的藏污納垢之處等等。現代台灣的非基督徒也有人行割禮,大都為了健康的緣故,因割陽皮可以減少細菌的滋生,避免男女雙方性器官產生癌症病變。

在猶太人的歷史中,割禮被賦予不同的意義。其他的民族,割禮安排在男性成年時,一方面作婚前的準備,一方面作為部族正式成員的開始;而猶太人的割禮,選定在男嬰出生後的第八日。《聖經》中的數字「八」,隱含著「開端」的意義。

例如神用洪水毀滅罪惡的世界,卻拯救挪亞一家八口,重新開始人類生命的繁衍(創六18)。男嬰在出生後的第八日,在個人尚無主觀意識時,由其父母作主,接受割禮。從宗教上而言,割禮是猶太人與神立約的標誌;就種族上而言,割禮是猶太人種族身分上的標誌。猶太人中的無神論者,仍然要接受割禮,可見它已經超越宗教的範疇,成為猶太民族的獨特標誌;不論身處太平或混亂的環境,在過去四千年的猶太歷史中,割禮一直被持續遵行。

依猶太人的傳統,割禮由父親主持(創十七23),遇特殊情況,也可以由母親主持(出四24-26);現今則由「教儀割禮師」或遵守律法的「猶太醫生」來執行。割禮傳統上是用火石刀(出四25;書五2),可能是黑曜石造的利刀,刀口特別鋒利;現今則改用金屬的手術刀。

在行割禮時會朗誦禱文與祝詞,表明割禮是與神立約。行完割禮後會為男嬰取希伯來名;因為《聖經》記載,在與神立約行割禮後,亞伯蘭與撒萊被神賜予新的名字「亞伯拉罕」與「撒拉」(創十七5、15)。割禮後通常會舉行慶祝宴,親朋好友一起向新生兒與他的父母祝賀,歡慶能遵守「割禮之約」。未接受割禮儀式的人,將喪失宗教或政治上的權利。例如不可進入聖殿(結四四9);不可守逾越節,不可吃節日的羊羔(出十二48)。

三.舊約聖經中的割禮

1.割禮的屬靈意涵

(1)除去肉體的情慾

在亞伯拉罕八十六歲以前,神曾應許要賜給他一個兒子,而且要使他作多國的父,萬國要因他得福。他想到自己的年紀老邁,妻子撒拉也斷絕生育,就聽了撒拉的話,納夏甲為妾,想用人的方法成就神的應許;結果生了一個兒子,就是以實瑪利(創十六16)。為了此事,神不喜悅,約有十四年不再向他顯現說話。

當他九十九歲時,已經沒有力量,沒有盼望;此時,全能的神才再度向他顯現,與他立約,應許要賜給他後裔、土地,君王要從他而出,但他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割禮是將屬肉體的部分割除,代表除去肉體的情慾,不再倚靠自己的力量,轉而倚靠神、順服神。

《舊約聖經》中的割禮,不但指「肉體的割禮」,要除去肉身的陽皮;更是指「心靈的割禮」,要除去內心的污穢。摩西告訴百姓說:「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申十16)「除掉」一詞的希伯來文,即為割禮,意思是把心裡的污穢割出來丟掉。耶利米先知也責備以色列人,因為他們的肉體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所以神要刑罰他們(耶九25)。

我們未信主前,是罪的奴僕,體貼肉體的事,不遵守神的律法,是與神為敵的,不能得神的喜悅;我們無法脫離罪和死的律,結局就是死亡。一旦相信耶穌,因聖靈的幫助,使我們能脫離罪和死的律,體貼聖靈的事,能得神的喜悅;結局乃是生命、平安(羅八1-8)。

(2)蒙神賜予救恩

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時,神吩咐約書亞要先為以色列人行割禮。男子都受完了割禮,神對約書亞說:「我今日將埃及的羞辱從你們身上滾去了。」(書五1-9)。原來百姓在埃及作奴僕,受奴役,遭受困苦,生活沒有盼望;後來神差遣摩西率領百姓出埃及,他們不再是奴僕,是自由人,並有進入迦南美地的盼望。神真的信守與亞伯拉罕的立約,賜救恩給亞伯拉罕的後裔,除去他們羞辱的記號,也就是身上帶著奴僕的印記。

今日地上的萬國都要因亞伯拉罕而得福。經云:「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二14-16)。

如今,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將成為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耶穌的救恩會臨到我們身上,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我們將有天國永生的盼望。

2.違約的懲罰

經云:「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創十七14)。凡不受割禮的,不但神不算他為子民,而且將遭受嚴厲的懲罰,必從民中剪除。可見割禮是與以色列百姓的生命攸關的大事,應該要慎重其事。

從摩西的生平與雅各對比,可以推測他是被招贅。當神呼召他時,他竟然說:「我是什麼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出三11)。

他在家庭中沒有自主權,因此無法決定自己的前途。他將成為百姓的領袖,卻無法遵守神的吩咐讓全家聖潔,也無法在他的兒子出生後的第八天為他行割禮。於是神出手幫摩西爭取「家庭的主導權」,藉由想要殺摩西,讓他的妻子西坡拉為她的兒子補行割禮。這樣,神不殺摩西,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出四24-26),也就是她願意放棄「家庭的主導權」,讓摩西成為一家之主。

3.比喻性的割禮

《聖經》中的割禮除有屬靈意涵外,有時也作為比喻之用。例如神對摩西說:「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三年之久,你們要以這些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吃的。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第五年,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利十九23-25)。

前三年的果子如未受割禮,是不潔淨的,不可以吃;第四年的果子是初熟之物,要分別為聖獻給神。前四年的工作成果無法獨自享用,似乎會使生活遭受影響;但只要百姓願意信靠交託神,祂的帶領祝福將使百姓衣食無缺。昔日神要百姓藉由飲食,學習節制、交託與感恩;現今生活富裕的台灣,我們是否也當藉由節制飲食來學習感恩?

當神呼召摩西去見埃及王法老,並對他說:要允許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地,摩西對神說:「以色列人尚且不聽我的話,法老怎肯聽我這拙口笨舌的人呢?」(出六12)。「拙口笨舌」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未受割禮的嘴唇」,因為嘴被皮蓋住,以致說話困難。摩西不願意接受此任務,於是用拙於言辭來推託,最後神揀選亞倫代替摩西。

耶利米先知的時代,神責備百姓說:「他們的耳朵未受割禮,不能聽見……」(耶六10)。「耳朵未受割禮」是耳朵積耳垢或長出增生組織,以致聽力受阻礙,無法聽從神的話語。當百姓厭棄神,不再以神的話語為喜樂,不再仰慕神的時候;祂的忿怒將來臨,百姓將被敵人擄盡(耶六9-12)。

四.新約聖經中的割禮

1.割禮的爭論

當基督的福音由猶太人傳到外邦人時,有些法利賽人的信徒主張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徒十五5)。為了解決此事,召開耶路撒冷會議,決議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徒十五28-29)。

此會議通過外邦基督徒可以不必遵守割禮、節期及潔淨條例;真理的原則在於人稱義不是因遵行律法,乃是因相信耶穌基督(加二16),倘若藉由行律法才能得救,那基督豈不是白死了嗎?(加二21),而且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二28-29)。

2.提摩太受割禮

保羅並不反對猶太人行割禮,他只反對將割禮作為基督徒得救的必要條件。例如他從不強迫外邦信徒受割禮,提多是希臘人,保羅就沒有勉強他受割禮(加二3)。但他卻為提摩太行割禮;提摩太的媽媽是猶太人,父親卻是希臘人,所以小時候並未行割禮。

當保羅要帶他向猶太人傳福音,為了能進入猶太人的會堂,方便傳道的工作,就給他行了割禮(徒十六3)。當領袖摩西要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也先為兩個兒子行割禮(出四25),避免遭受百姓的攻擊,影響神的事工。

3.割禮的預表

如前所述,在舊約時期,以色列的男子出生後第八日要受割禮,否則不可進入聖殿或會堂;不可守逾越節,不可吃節日的羊羔;甚至要從民中剪除。

在新約時期,基督徒可以不必接受人手所行肉體的割禮;但要接受基督使我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也就是接受洗禮,與耶穌一同死亡、一同埋葬、一同復活(西二11-13)。在舊約時期,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的「恩典之約」;在新約時期,洗禮是我們與神的「寶血之約」。所以舊約的割禮,到了新約時期是預表洗禮。

洗禮可以赦罪(徒二38),成為神的兒女(弗一5),可以領受逾越節的筵席──聖餐(出十二43)。在舊約時期,嬰兒雖然還不懂事,但因屬於家中的人,因此要接受割禮;相同的道理,在新約時期,嬰兒也同屬家中的人,為了一同承受生命之恩,應該為嬰兒洗禮。

五.結語

經云:「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人帶有肉體,是軟弱無力的,常重視外在看得見的「肉體的割禮」;而神是靈,是無所不知的,更看重「心靈的割禮」。基督徒除了應當消極的不要犯錯,更應積極的活出基督復活的生命。求神讓我們擁有「受割禮的心」,使我們能不恨人,更能去愛人;擁有「受割禮的嘴唇」,使我們能不說別人的閒話,更能說造就人的好話;擁有「受割禮的耳朵」,使我們能聽到神的話語,更能遵行神的話語。

參考書目:
1.謝溪海,《利未記》,(台中:腓利門公司,1999)。
2.賴建國,《出埃及記》卷上,(香港:天道書樓,2005)。
3.汪川生,《舊約歷史的軌跡──立約的神》,(基隆:基督門徒訓練學院,2002)。
4.莊新泉,《牧師保羅:近身觀察第一世紀保羅牧會實況》,(台北:聖經資源中心,2005)。
5.劉洪一,《猶太文化要義》,(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
6.Wayne Dosick著,劉幸枝譯,《猶太信仰之旅:猶太人的信仰、傳統與生活》(台北:聖經資源中心,2006年)。
7.Geoffrey W. Bromiley ed.,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Mich. : W.B. Eerdmans,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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