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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婚姻體驗

撰文/圭魚|聖靈月刊386期-2009.11|主題/我的肋骨在哪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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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用地上的塵土造了男人(亞當)後,將他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二15),又把祂用土所造成的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讓他命名(創二19)。修理、看守,又要為各種飛鳥走獸命名,亞當的工作想必相當繁重、不輕鬆。

在充滿挑戰與壓力的環境下,神又看他孤零零的一個,沒人陪伴,為了讓祂的創造更完美,決定造一個配偶(稱為女人)來幫助他(創二18)。因為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並可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亦可互相扶持幫助(傳四9-10),這是神的憐憫與創造的奇妙。

由於配偶(我們所說的另一半)是神由男人身上取出的肋骨所造,所以配偶(女人)是從男人而出,是男人身上的一部分,其親密的程度是永遠無法切割與分離的(創二7、18、22-23)。

因此由《聖經》的角度來看,夫妻根本是一個個體而不再是二個人,是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不能分彼此的一體,這也是基督徒不能隨便離婚的原因(創二25)。

神為男人準備配偶的主要目的是要「幫助他(男人)」,一方面幫助男人修理、看守伊甸園,意味著「幫助男人生、養子女,並建立一個合神心意的基督化家庭。」

另一方面要幫助男人為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命名,意思是說「能在男人的工作上提供幫助,在失意時給予安慰、成功時予以讚美、肯定;在信仰上更能彼此互相扶持、互相幫助、互相造就。」這是神創造婚姻制度的定規與目的。因此,弟兄若問我的肋骨在哪裡?這就是答案,反之,姊妹亦然!

以前農業社會,男女婚嫁皆憑媒妁之言,雖然事先雙方都沒有見過面就完婚,但大部分的婚姻都還算美滿和諧,很少聽到有家暴及婚姻不和諧而鬧離婚的。倒是自由戀愛盛行,甚或先同居、試婚普遍的今天,離婚率卻是高的嚇人。

為什麼會這樣?探究箇中原因,我們發現原來農業社會大都是以耕種為生,因需要大量勞動人力,所以結婚的目的都是為了要「幫助男人」持家,如傳宗接代、煮飯燒菜、持家理家、幫忙種田耕作……等,也因為農業社會的女人個性都比較柔順,經常以「菜籽命」自居,普遍有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順服心態,全心全意就是為整個家庭付出,比較不會跟丈夫爭家中經濟大權、爭地位、爭平等,與神當初為男人造配偶的目的不謀而合。雖然農業社會的物質生活較為缺乏,但因為扮演的角色正確,因此離婚率才會比較低。

反觀現今離婚率急速飆高,與神當初創造婚姻制度的意旨(幫助男人)多有背道而馳之處,比如許多人不都是講求雙方要門當戶對(如學歷、職業、家世背景……等要相當嗎?)可能會很在意對方的外在條件(如身高、體重、外貌)要如何如何?

有些基督徒不也常以這些外在的物質條件為首要考量,來決定終身大事嗎?(請別誤會,筆者不是說都不必考量這些條件,因為這是順序的問題,順序的先後同樣也代表著信心,可不是?)但在最重要、最關鍵的考量點:「男女雙方是不是能在工作上、信仰上作為互相扶持、互相幫助的伙伴,並建立合神心意的基督化家庭?」

並未加以重視,這種內化的關係,沒有深入的禱告是不可能會有感動的,你更不可能知道對方是不是神所配合的。這一個神所重視、喜悅的關鍵因素卻常常被忽略或未加以重視。試想,這樣的婚姻又能蒙神多少賜福呢?

另外、現代女性不但經濟獨立,又極力鼓吹男女平等,夫妻之間為了誰掌管家中經濟大權經常鬧得緊張兮兮,甚至各懷鬼胎、同床異夢……,多少都背離了神創造婚姻制度的定規與目的,同時也與《聖經》的教訓:「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2-25)相背離,難怪現代的怨偶何其多!

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是美滿的、蒙神賜福的,雙方都是在未見過對方,並在家長的安排下就互許終身,信心與順服當然是蒙福的原因。在這樁神所主導的婚事當中,我們看出了神奇妙的安排;因以撒的個性比較單純、柔弱、沒主見,而且非常聽從父親亞伯拉罕的話,這可從他在《聖經》裡很少說話,又住基拉耳時一再將挖到的水井退讓給非利士人(創二十六6-25),也可說是個性上很好的優點,心地善良、度量大、與世無爭……。

《聖經》上也沒有記載他有做過什麼引人注目的事。但反觀利百加就非常不一樣了,從遇見了亞伯拉罕的老僕人開始,她就展現了積極又有愛心的一面,除了為亞伯拉罕的老僕人和駱駝準備水喝外(創二十四15-20),當老僕人很快表明要帶走她時,她的哥哥和母親要求利百加能和他們多住幾天,享受最後的親情,想不到利百加卻說要即刻和他同去,更展現了勇敢、果決的一面(創二十四50-58)。

到了以撒年老時,又慫恿兒子雅各一起欺騙以撒得到長子的祝福(創二十七1-17),當然這是不好的,最後導致雅各必須逃亡……。這一連串的表現,都可證明她是一位聰明幹練、心思細緻,又強勢的女子,與以撒柔弱的個性正可以互補,而且簡直是絕配呢!這正是神所配合的,在各方面可以互相扶持、互相幫助。

我的婚姻也經歷許多調適、磨練與挑戰,我的個性屬於一絲不茍、作事不但一板一眼、注重小細節,又凡事要講求完美(一般人說的神經較小條,我也為此付出代價得過憂鬱症),而我太太剛好相反,她凡事大而化之不拘小節,只要感覺舒服就好,不會要求達到多完美(一般說的神經較大條,不但抗壓能力非常強,對環境的適應力也很好,所以經常可以保持愉快的心情,在我罹患憂鬱症期間,才能好好照顧我,自己又不生病)。

她是一位烹飪高手,煮得菜簡直可媲美四星級餐飲,不但色香味俱全而且很有特色。唯飯前我絕不敢進廚房,因為只要進廚房胃口一定就沒了(因為煮完菜後廚房會像垃圾場一樣可怕,端上桌的是山珍海味、廚房裡卻是藏污納垢)。

喝完水的杯子都隨處亂放,也經常有剩些水在裡面,等我發現拿起杯子欲歸位時,經常濺灑得滿身或滿地還會嚇一大跳。眼鏡、鑰匙更是走到那放到那常常都找不著。拿走一樣物品用完就亂丟也不放回原處,待下次(或下一人)要用時卻總找不著,有時坐在沙發上可以從屁股下面摸出一根縫衣針,針頭還帶著針線,雖經多次溝通卻依然如故,讓我有時氣的直發抖……。

神經較大條的人被神經較小條之人認為是邋遢,而神經較小條之人被神經較大條的人視為吹毛求疵。其實這是個人生活習慣的問題,並沒有所謂的對與錯,這是與生俱來的,也是神給我們的。

從剛開始氣得想找她理論討公道,到想通後,就一邊整理一邊罵:「真是笨!笨!笨!」來消氣,到後來轉念──最親密的愛人犯的一點小疏忽,為何不能容忍呢?最後更體會到這根本是神美好的配合,目的是要磨練我火爆的脾氣。

其實神的意思原是好的,等我學會了完全的包容後,覺得成長了,也變得非常的喜樂,雖然結婚已將近三十年,但婚姻卻有如倒吃甘蔗般,更覺幸福與甜蜜,這是神的賜福。感謝主!

許多人都說因個性不合而離婚,其實都是推託之詞,天底下沒有兩個人的個性是一樣的(有可能相似),因個性相似而縮短彼此調適的時間,當然是好事一樁,但個性差異而能彼此調適良好的,更能顯出婚姻的珍貴並蒙神賜福,不是嗎?

所以基督徒要尋找另一半(肋骨),第一步當然還是膝蓋的工夫(禱告),這絕對不是八股、說教,因為唯有神所配合的婚姻才是最好的。其次再以工作、信仰上雙方是否具有互補性,可以彼此互相扶持、互相幫助、互相造就為第二步考量,再來才考慮其他因素……。這應該是尋找肋骨最佳的順序與方法,並可滿足神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的最初目的,這樣的婚姻也必定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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