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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手指頭

撰文/恩沛|聖靈月刊368期-2008.05|主題/教會與資訊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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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人類的手指頭有許多的功用,它幫助我們日常生活的烹飪、吃飯、穿衣服、開車;工作中的操作、打電腦、創作藝術品;休閒生活的運動、照相、彈琴等。為了完成這些活動,我們手指的關節、肌肉和韌帶需要維持最佳的狀態。《聖經》中是否有「手指頭」的記載?是指人的手指頭或神的手指頭?它有何屬靈的教訓?以下擬探討此問題。

二.人的手指頭

在古代,人的「指頭」(finger)是測量寬度的單位(耶五二21),大約四分之三英吋。「指頭」與獻祭有關,在祭司獻贖罪祭時,要把「指頭」蘸於血中,在神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利四6)。長大痲瘋得潔淨的日子,祭司右手的一個指頭要蘸在左手的油裡,在神面前用「指頭」彈七次(利十四16);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要抹贖愆祭牲的血以及油(利十四14、17)。

人常在「指頭」上戴漂亮的戒指,並小心呵護著它;同樣的,我們也要寶貝神的話語,要將神的命令存記在心,繫在「指頭」上,這樣神必保守我們,使我們能遠離禍患(箴七1-5)。

「人的指頭」常被用來形容犯罪的事。例如人們用「指頭」雕刻偶像,並且跪拜偶像(賽二8)。又如人常是自義,用「指頭」指摘別人(賽五八9);將難擔的重擔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太二三4)。而無賴的惡徒,用乖僻的口行動,用眼傳神,用腳示意,用「指頭」點劃(「點劃」希伯來文為  ,意思是「教導」)(箴六12-13),即惡徒用口、眼、腳、指頭等身上的各樣器官,來傳達他們的意思,以便陷害他人。

或指國王對百姓沒有同情心,因而對他們說:「我的小拇『指頭』比我父親的腰還粗。我父親使你們負重軛,我必使你們負更重的軛!」(王上十二10-11);倘若我們能夠憐憫饑餓的人,使困苦的人得滿足,這樣神必常引導我們,使我們心滿意足。

三.神的手指頭

神是靈(約四24),是肉眼看不見的,也是無體的。神為了讓人能夠了解祂,在《聖經》中用「擬人形法」向人啟示祂自己。例如《聖經》將神描述為有手(出七5)、臉(民六25)、口(詩三三6)、眼耳(詩三四15),能與人談話(創二16,十八22)。

《聖經》中描述神用祂的「指頭」施行大能。例如神用「指頭」造天(詩八3)。神為了拯救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因而降下十個災禍,顯出祂大能的手,連對手埃及的術士都感受到,因而對法老王說:這是神的手段(出八19)。「手段」的希伯來文為 ,意思是「指頭」,是神能力的彰顯。

「神的指頭」是醫病的指頭。有一個耳聾舌結的人,耶穌用「指頭」探他的耳朵,對他說:開了吧!他的耳朵就開了(可七32-35)。

「神的指頭」也是趕鬼的指頭。耶穌說:「我若靠著神的能力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路十一20),「能力」的希臘文為  ,意思是「手指」。耶穌的工作將面臨與魔鬼的爭戰,展現統治權屬於誰?耶穌趕出鬼,表示祂勝利掌權,標誌著神的國已經來臨。

人寫字要準備筆和紙,但神寫字卻不必用筆和紙,只需用「指頭」。《聖經》中很少提到神寫字,總共只有三次,而且每次都是用「指頭」寫字。這不可能是偶發性的,對我們有何教訓?茲敘述如下。

四.神用手指頭寫字

1.將十誡寫在石版上

「十誡」是神的命令,要教導百姓行走在正路上,不被罪所玷污,在神面前能保持聖潔。雖然「十誡」是神在西乃山對以色列民頒布的,它卻是具有普世性,所有的人都應遵行,而且遵守的人必能蒙福。例如未信者遵守「十誡」中的安息日,在該日停止工作,也能得到祝福,享受身心的安息;但因未相信耶穌,所以是無法得救的。

「十誡」也具有永恆性,因它的頒布與一般的「律法書」不同。一般的「律法書」是摩西口傳(王下二一8),是寫在書卷上(出二四4);而「十誡」是神親口大聲向百姓說出,要讓所有的人聽見(出二十1、18、22),並親自用「指頭」寫在石版上(出三一18;申九10)。石版不會朽壞,意味著十誡永不變動,要百姓能世世代代的遵守。

2.將警語寫在粉牆上

迦勒底王伯沙撒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筵,與他們一同飲酒作樂。在歡飲之間,王竟然將從耶路撒冷聖殿中所掠的金銀器皿拿來,作為飲酒的器皿,並且讚美他們的假神。當他們妄用聖物,用聖物飲酒作樂讚美假神,使真神的名遭受褻瀆的時候,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臺相對的粉牆上寫字。王看見寫字的指頭就變了臉色,因驚惶而喪膽,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碰(但五1-9)。

後來王找了但以理來解讀粉牆上的文字,因為他裡頭有神的靈。他告訴王說:因你妄自尊大,向天上的主自高,罪不可赦免,必遭受刑罰。從神那裡顯出指頭來寫的文字是: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彌尼」就是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提客勒」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裡,顯出你的虧欠;「烏法珥新」就是你的國分裂,歸與瑪代人和波斯人(但五22-28)。結果神的審判迅速臨到,當夜伯沙撒王被殺,瑪代人大利烏取了迦勒底國。

我們的神是慈愛的神,也是忌邪的神。所以耶穌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十二31),使徒保羅也警告我們,吃喝聖餐要慎重,「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十一28-30

3.耶穌在地上畫字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位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問耶穌是否要遵照摩西律法把這婦人用石頭打死。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想找把柄控告祂(約八3-6)。面對他們的試探,耶穌不能回答是或否,這是邏輯上的「兩難式」論證。耶穌如果反對將淫婦處死,就表示祂違反舊約的律法;耶穌如果贊成將淫婦處死,就表示祂違反羅馬帝國的法律,因為猶太人的宗教領袖沒有殺人的權柄(約十八31)。

耶穌對付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試探,祂兩次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對於耶穌在地上寫字的內容,因為《聖經》沒有記載,所以不必去推測。他們想要讓耶穌跳入陷阱中,而祂卻採用「跳脫法」面對,不但跳脫他們的問題,並主動提出新的問題。當耶穌直起腰對眾人宣告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八7)。

耶穌把人暗中的隱情照出來,把人心中的意念顯明了出來(林前四5),祂要人們自我反省,誠實面對自己的良心。結果他們被良心責備,發現自己也罪孽深重,最後從老到少都走開了。這裡耶穌用「指頭」在地上畫字,表示祂將用「指頭」揭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罪,在這場爭戰當中,祂最終將獲得勝利。

五.結語

「人的指頭」代表「人的作為」。我們可以用指頭來獻祭、禱告,時刻記住神的話語,幫助軟弱的人,與神有密切的關係。我們也可以用指頭來雕刻偶像,指摘別人,陷害他人,不憐憫困苦的人,與神的關係遠離。但願我們的指頭能夠成為親近神的指頭。

「神的指頭」代表「神的能力」。當我們驕傲自大,褻瀆神名的時候,「神的指頭」將成為「懲罰的指頭」,祂要降災在我們身上。當我們願意遵從神的話語,將神的命令存記在心,「神的指頭」將成為「施恩的指頭」,祂要保守並祝福我們。

參考書目:
1.包爾(Bauer, Walter)著,戴德理譯,《新約希臘文中文辭典》,斗六:浸宣出版社,1986。
2.哈里斯(Harris, R. Laird & Gleason L. Archer)等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3.Geoffrey W. Bromiley ed.,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vol. 2 Mich. : W.B. Eerdmans,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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