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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漏十二年

撰文/蔡恆忠|聖靈月刊392期-2010.05|主題/教會中的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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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在醫生手裡花盡了她一切養生的,並沒有一人能醫好她(路八43)。

血漏的女人,在當時猶太人的社區生活中,是不潔淨的(利十五25)。她所躺過、坐過的地方,都不潔淨(利十五26-27)。她所摸過的瓦器要打破,木器要用水刷洗;人摸了她的身體,就不潔淨;她若摸了誰,誰也就不潔淨(利十五7、11-12)。

這是什麼樣的婦人?孩子跌倒時,她如何去扶?孩子哭,她如何抱?如何為他擦淚?她是一個不能撫慰丈夫,不能牽牽手的妻子;是一個不能靠在母親懷裡訴苦求安慰的女兒。有人迎面而來,她必須廻避;人看到她,也都閃躲。在常人眼中,這樣的婦人,與瘟疫差在哪裡?

終於,她「聽見耶穌的事」,心裡相信「我只摸衪的衣裳,就必痊癒」(可五27-28)。於是,她推推擠擠來到耶穌的背後,摸衪的衣裳繸子,血漏就止住了。主說:「摸我的是誰?」……那女人知道不能隱藏,就戰戰兢兢來俯伏在耶穌腳前,把摸衪的緣故和怎樣立刻得好了,當著眾人都說出來(路八44-47)。

女人本想「隱藏」,因她知道自己不該擠過眾人,「摸」了許多人,來到主的背後,「摸」主。就摩西的律法來說,她這麼做,玷污了主與眾人。她本該被摒到營外,以免帶入污穢的(民五3)。血漏十二年,是「完全」的不潔,也是無盡的羞辱。得潔淨,是因她相信,且勇敢實踐她所相信的:跨越律法的綑索和人間的路障,並低下身子摸主。

主原知道摸衪的是誰;而為了避免騷動,衪也可以默默地讓她離去,為她遮掩羞恥。衪卻要她當眾明說,承認自己的不潔,同時也顯明主潔淨的能力。衪要眾人明白:衪已來到,帶來的,是新的約,新的潔淨之道。這女人並不比他們不潔,而主,願意讓不潔的人來接觸衪,得潔淨。

當以色列民在巴蘭曠野的加低斯,拒絕進入神的應許以後,神要摩西吩咐百姓: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作繸子,叫他們一看見,就記念遵行神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神要他們藉著記念遵行衪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得以歸神(民十五37-41)。

歷史告訴我們,神的百姓卻佩帶繸子拜偶像、隨從自己的心意,行邪淫!

耶路撒冷終於因此被神遺棄!敵軍圍困、侵入、燒殺擄掠,用火焚燒聖殿、王宮和城內的房屋。當耶利米先知眼睜睜看著神所選擇為立衪名的居所被毀,看著他所一再預警的悲劇在眼前上演,他才發現,自己並沒有準備好,來面對自己所預言的這一切。哀歌中,他哭:……耶路撒冷大大犯罪,成為不潔,她的污穢是在衣襟上(Her filthiness is in her skirts……是在裙子內)(哀一8-9)。

血漏的女人所代表的,是不潔的百姓(結三十六17),污穢得叫人廻避,以致神將衪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把他們交在敵人手中,顯得是那麼必然!然而,主來,願意潔淨祂的百姓,只要他們能回頭摸衪,迎衪。

血漏的女人摸主的衣裳繸子,也代表我們的悔改歸回。認識主前,我們原像那血漏十二年的女人:完全的不潔和污穢,配得絕對的厭棄。主卻願意我們擠到衪身後,摸衪的衣裳繸子……。

立志遵行衪所吩咐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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