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小品


&

搜尋&分類

基督徒的人生觀

撰文/李佑文|聖靈月刊394期-2010.07|主題/所羅門王的寶藏

  • 字型小
  • 字型中
  • 字型大

人生觀,就是我們對人生的看法,也是為人處世的態度。一個人有怎樣的人生觀,就會有怎樣的人生態度;有怎樣的人生態度,就會有怎樣的人生結局。所以人生觀,對其一生的影響非常大。如果觀念正確,行為也必然是正確,其人生將是美好的,反之則不然。

世人的人生觀,概括可分為三大類,一是樂觀的:認為世界都是美好的、人生是光明的,因此具有樂觀奮鬥、積極進取的精神。二是悲觀的:認為世界是醜陋的、人生黯淡的,因此隱藏著一種悲觀、消極,有著「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理。三是淑世的:認為世界雖有黑暗的一面,但也有光明的一面,只要努力奮鬥,仍可改變一切、創造人生。

另外還有一種叫做革命的人生觀,其一生以從事革命為職志,例如孫中山先生曾說:「我生則國死;我死則國生。以吾人數十年必死之生命,立國家億萬年不拔之根基。」曾有人問他一生的嗜好是什麼?他回答說:「我一生的嗜好只有二個,第一是革命,第二是讀書」,但他讀書的目的也是為了革命,因他曾說:「革命的基礎在高深的學問。」

然而,基督徒人生觀,應有別於一般世人,要以聖經的真理、神的教訓,作為我們的人生主軸,簡而言之,就是「信、望、愛」三個字。



 
一.有信仰的人生觀

人類尋求神,是為今生的平安,及永生的福祉。今生的平安要靠神,永生的福祉更要靠神。經上記著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

世人所信的,是由人手所造之物,不像我們所敬拜的真神,可以賜下肉體與心靈的平安與自由。耶穌也曾對信祂的猶太人說:「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這位真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神,是自有永有的神。我們之所以受洗成為基督徒,就是因為相信耶穌是神的獨生子,祂為拯救世人、道成肉身降臨世間,耶穌就是獨一的真神,而天地萬物都是藉著祂所造的,並深信經上的話是真實的。

況且「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耶穌自己也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約十四6-7

我們信神的人,知道自己是如何的生、如何的死;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不信神的人,不知道自己是從哪裡來,也不知道要到哪裡去,對死亡更是充滿恐懼。就連被世人稱為聖人的孔子,也不知道人是如何的生、如何的死,從哪裡來、到哪裡去,所以季路向孔子問生死的問題,孔子才回答說:「未知生、焉知死。」(論語先進篇)。不信神的人,不會明白神的真理,也得不到真正的自由。

總之,信神與否,其人生的結局差別非常大。信神的人可以進天堂、享永福;不信神的人將下地獄、受永刑。基督徒因信神,成為神的兒女,有永生的應許隨著我們,這是極大的福分,所以應讚美、感謝神,一生一世跟從祂,且遵行神的命令,將一切都交託神,以相信耶穌基督,作為我們最重要的人生觀。



 
二.有盼望的人生觀

人生不能沒有盼望,沒有盼望就沒有目標。一個人如果沒有目標,就是糊里糊塗的過一生,其人生是毫無意義的。基督徒的盼望與一般世人不同,世人所盼望的是名利、升官發財、多福多壽、多子多孫,是物質生活的豐盛、是肉體的情慾,這些都是今生的、短暫的,就連所謂「立功、立言、立德的人生三不朽」也都是今生的。

我們基督徒所盼望的是永生的、是天上永遠的家鄉;是未來的、是眼睛所看不見的。誠如經上所說:「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盼望那所看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八24-25);又說:「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後十三7)。我們是盼望著耶穌基督的再臨,接我們到天國同享永生,所以盼望應是我們基督徒的第二個人生觀。



 
三.有愛的人生觀

人不能沒有愛,沒有愛的人生是孤獨的、空虛的、寂寞的、黯暗淡的、不快樂的。人不僅是需要得到他人的愛,更需要去愛別人;得到他人的愛是一種幸福,去愛別人更是一種享受。所謂:「助人為快樂之本」「人生以服務為目的」、「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就是這個道理。

人不僅要愛人,更需要愛神,因為神造人,並賞賜一切所需供我們享用。所以是神先愛我們,而人愛神,才能得到神的喜愛,才能成為神的兒女、成為神家裡的人,享受天國的永生,才是人生最終的目的。

經上記著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7-8、19)。

當律法師試探耶穌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4-40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四7-8)。這說明了基督就是愛,所以耶穌基督對門徒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十五12)。所以「愛人、愛神」應是我們基督徒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人生觀。



 
四.結語

經上記著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十三13)。信神是得救的先決條件(來十一6;可十六16);盼望是奮鬥的目標,有目標的人生才是真正的人生,而天國的永生就是我們努力追求的目標;愛心是一切的原動力,經上說:「愛是從神來的……。因為神就是愛。」(約壹7-8)、「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提前一5)、「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五14)、「耶穌基督就是愛」(參:約十三34)。

信、望、愛,三者有密切的連帶關係,而愛心則是一切的原動力,也是聖經的精義。第一是愛神、第二是愛人,而愛人除了不加害於人之外,更要積極的作善事幫助人,也就是要有愛人的行為,所以經上說:「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26

基督徒應以信、望、愛作為人生觀,和為人處世的準則,終生奉行不渝,以迎接主的再臨。






文章標籤:  #李佑文  #394期  #靈修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