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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洗約翰的洗禮有赦罪功效?

撰文/吳明真|聖靈月刊377期-2009.02|主題/溫良的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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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自從始祖亞當犯罪後,罪就進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人犯罪以後,不能自救,活在全然敗壞的狀態中,與神完全的分離,結局是永遠的死亡(羅六23)。藉由神的救贖計畫,我們的罪過得蒙赦免,能避免永遠的沉淪,再度恢復與神的親密關係。

關於「赦罪」的問題,在對觀福音中論及耶穌的開路先鋒施洗約翰來了,在曠野施洗,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可一4;路三3);似乎是約翰的洗禮有赦罪的功效。

但使徒保羅卻認為約翰的洗是「悔改的洗禮」,沒有赦罪的功效,因此仍應接受耶穌「赦罪的洗禮」(徒十九1-5)。為何洗禮會產生赦罪的功效?施洗約翰的洗禮是否有赦罪的功效?以下擬根據《聖經》探討此問題。



 
二.耶穌「赦罪的洗禮」

1.赦罪的根源

耶穌的寶血,具有永遠赦罪的功效,所以基督的寶血是我們得救的根基。不論是在耶穌受死以前仰望祂的人,或是在祂受死以後信靠祂的人,因祂在十字架上一次流血,就成了永遠贖罪的根源。

祂在設立聖餐禮時,拿起杯來祝謝了,說:「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8)。「罪」的希臘文為 ,意思為罪行本身和罪的結果,指對神或人之義路的遠離。「赦」的希臘文為,意思為豁免、原諒,即免去罪罰。

使徒保羅說:「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弗一7),這些都是強調洗禮之所以能產生「赦罪」的功效,是藉由十字架上耶穌所流出的寶血(約十九34;啟一5;來九14),使我們的一切過犯得蒙赦免(西二13)。

耶穌基督是神的羔羊,要除去世人的罪孽(約一29),藉由祂在十字架上所流出來的「血和水」(約十九34),能持續赦免我們一切的過犯,從受洗日直到去世時(來十14)。

「流出來」的希臘文為,是單數動詞,顯示「血和水」在洗禮中合一的奧祕。因此,洗禮是同時浸在物質的水與屬靈的血中,因為有耶穌的寶血同在,故能產生「赦罪」的功效。


2.為何耶穌的寶血尚未乾涸?

一般人活在世上,在時空之下,帶有肉體,受到時間與空間的限制,人所體驗的時間是暫時性的,有過去、現在和未來;人也受到空間的限制,無法同時在不同的場合出現。

神是靈(約四14),在時空之上,是肉眼不能見(羅一20),是不能朽壞的(提前一17)。神是永恆的,祂是無始無終,祂不受時間的限制(詩九十2);神是廣大的,祂是無限的,祂不受空間的限制(耶二十三23-24)。

赦罪的關鍵在於耶穌的寶血,而寶血在十字架上流出來,經過二千多年,早已乾涸了。為何今日洗禮時,寶血仍然與我們同在,能產生「赦罪」的功效?這是藉由聖靈的能力。因為耶穌寶血在天上(來十二24),它是靈,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

它能夠追溯至數千年前去赦免聖徒的罪,如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等,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仍未得著所應許的,都在等待耶穌寶血的赦罪(來十一4-39;約八56)。它也能遞延至數千年後,在今日來赦免我們的罪(來九14)。

使徒約翰說:「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約壹五6-8),可見在施行浸禮時,藉由聖靈的能力和見證,使耶穌的寶血與水合一。

因此,洗禮不只浸在物質的水中,也浸在屬靈的血中,故能發生「赦罪」的功效,這是浸禮的奧祕。


3.門徒的洗禮(應許的聖靈降下後)

在耶穌被釘十字架流出寶血以前,赦罪恩典的泉源尚未打開。在耶穌復活升天得榮耀之前,應許的聖靈還沒降下,而聖靈有赦罪的權柄(約二22-23)。耶穌升天前最後向門徒宣告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8-20),「名」的希臘文為 ,它是單數名詞,代表不是三個名字,而是一個名字,就是「耶穌」。

在救贖的歷史中,聖父的名是「耶穌」(約十七6、11、26),聖子的名是「耶穌」,聖靈的名是「耶穌」(約十四23;徒十六6-7),所以父、子、聖靈的名就是「耶穌」。門徒知道這個道理,他們給人施洗時都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並沒有「奉父、子、聖靈的名」。

在耶穌升天後,應許的聖靈降下,門徒被聖靈充滿,大有能力。他們遵行主的教訓,盡力傳揚福音,為歸主的人施行「赦罪的洗禮」。在五旬節那一天,信徒約添了三千人,他們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二41-42)。此後,洗禮成為基督教的聖禮(sacrament)。



 
三.施洗約翰「悔改的洗禮」

1.舊約的潔淨禮與獻祭

在舊約時期,百姓在生活上沾染污穢,可以藉由水施行潔淨禮而得到潔淨。例如祭司進入聖所,要用水洗身,然後穿戴聖服(利十六4)。當百姓沾染上污穢不潔淨時,祭司要灑除污穢的水,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方能得到潔淨(民十九1-19)。

潔淨禮是禮儀上的潔淨,目的是要教導百姓明白,只有在聖潔的狀況下才得與神親近(出十九10)。這與施洗約翰的洗禮不同,潔淨禮是自己洗,而且要重複洗;約翰的洗禮是由他人(約翰)施洗,而且只要洗一次。

在舊約時期,人若犯了罪,也可以藉獻祭得到赦免。舊約時期的獻祭,是藉由牛羊的血,可以使罪得赦免(來九22)。例如會眾若犯了罪,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宰殺後把血對著幔子彈七次,又抹在會幕、壇的四角;要把牛及脂油燒了。

祭司要為他贖罪,他的罪過必蒙赦免(利四13-21)。舊約的獻祭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十3-4),因此需要每年獻祭。

但耶穌在十字架上一次獻上自己,藉著祂的寶血,成了永遠的贖罪祭,能使信徒永遠完全(來九12、14,十12、14)。所以舊約的潔淨禮與獻祭只是「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只能有「赦罪的應許」;「實質的赦罪」功效須等到耶穌受死,以及應許的聖靈降下後方能實現。


2.施洗約翰的洗禮

施洗約翰是舊約時期最後一位先知(太二十一26,十一9、13;路七26),是耶穌的開路先鋒。他蒙神的啟示,要為人施行洗禮,是從天上來的洗禮(太二十一25)。在施洗時,他要求猶太人要悔改,並公開認罪(太三5-8),以便迎接彌賽亞的來臨。

「悔改」的希臘文為,意思為「改變、轉離」。一方面指人對神態度的改變,是內心生命的轉變,由罪惡轉向真神;一方面指人生活方式的改變,需有外在的新行為,能活出基督的樣式。

約翰的洗禮與舊約時期的獻祭一樣,只有「應許的赦罪」功效(可一4;路三3),在本質上與耶穌「實質的赦罪」功效不同。雖然約翰與耶穌的洗禮相同,都是在活水中全身入水(約三23)。

但約翰施洗時,耶穌尚未受死、復活、升天,及賜下應許的聖靈,因此約翰的洗禮沒有奉耶穌的名,沒有耶穌的寶血,沒有應許的聖靈,所以沒有「實質的赦罪」功效,仍要再接受耶穌「赦罪的洗禮」(徒十九1-5)。


3.門徒的洗禮(應許的聖靈降下前)

耶穌傳道的初期,一方面宣揚神國的福音,呼籲猶太人悔改(可一14-15);一方面吩咐門徒施行悔改的洗禮(約三26,四2)。耶穌傳揚福音的內容,以及吩咐門徒施行的洗禮,與祂的開路先鋒──施洗約翰完全相同(太三2、11),兩者的工作有重疊的地方,而且都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十6)。

赦罪的根源在於耶穌的寶血,此時耶穌尚未流血捨命;赦罪的權柄在於應許的聖靈(約二十22-23),此時耶穌尚未升天,應許的聖靈尚未降下。

所以在五旬節應許的聖靈降下以前,門徒的洗禮是悔改的洗禮,只能給人「赦罪的應許」,是過度性的,「實質的赦罪」功效須等到五旬節應許的聖靈降下後方能實現。



 
四.結語

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藉由獻祭、潔淨禮、悔改的洗禮,只是預備性與暫時性,無法使人的罪得到實質的赦免,但有赦罪的應許。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羅十4),藉由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獻上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能使我們的罪得赦免,可以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這是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十10-20)。

經云:「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三23-25),耶穌的寶血是救恩的泉源,可以赦免我們的罪過,因此除了耶穌以外,我們別無拯救(徒四12)。

今日我們在施行洗禮時,藉由應許聖靈的運行,使耶穌的寶血靈化在水中。因此,洗禮不只浸在物質的水中,也浸在屬靈的血中,故能發生「赦罪」的功效。這是典禮的奧祕性,我們無法用理性來理解,要單純憑神所賜的信心來接受這項屬靈的奧祕。

參考書目:

1.謝順道,《五大教義》,台中:真耶穌教會台灣神學院,1997。

2.趙雲霞,〈約翰著作中水、血、聖靈三見證〉,台中:真耶穌教會神學研究所畢業論文,2007。

3.哈里斯等(R. Laird Harris & Gleason L. Archer)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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