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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神在主導

撰文/小魚|聖靈月刊387期-2009.12|主題/敬虔為得利的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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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神在主導,也在帶領。跟神的關係,有時覺得是處在家人和朋友的感覺,有時又覺得是處在君王臣僕之間,五味雜陳。現實的生活常常把人逼到絕境,逼到盡頭,有一陣子覺得壓力特別重,抬頭望天,開始思考上面的事。世上的患難比快樂多吧!

很喜歡閱讀一些自傳方面的書籍,在許多人看來不過是一個人寫了他自己一生的心路歷程罷了!有何好思考,有何好探討。一直覺得奇怪的是:假設是如此,為何它卻能吸引眾多讀者,而且銷售供不應求?原因何在呢?

我想,莫過於作者在最困苦的時候,其生命的轉折點上遇到了誰?或遇到了什麼事?此部分最引人入勝吧!每個人都可以為自己寫自傳,然而卻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遇到如此幸運的人或事在他的生命中。詩人徐志摩曾說過:得之我幸,不得之我命。套一句話:一切都由上天來主導。

《箴言》第二十九章26節:「求王恩的人多,定人事乃在耶和華。」人再怎麼強也比不過神,神的手主宰了天地萬物,人呢?在《約伯記》裡,約伯回答神的話,讓人真正頓悟起來,人的渺小和微不足道。「我知道祢萬事都能做,祢的旨意不能攔阻。」(伯四十二2

有一位基督徒這麼說過:「神的時間分秒不差,祂的安排奇妙難言」。在危急時的千鈞一髮和四面楚歌下,看到了一線曙光。神不會把人逼到絕路,祂應允: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五十15)。愛神的人時時刻刻都可以體會到神,任何的風吹草動也都能感覺到是神慈愛的彰顯。

信仰靠平時的生活來體會,神的準則從來沒變過,從舊約時代的法版誡命延至新約時代的生活、行為及思考,從不可殺人(出二十13)至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從當守神的安息日為聖日,……無論何工都不可做(申五14)至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7)。人一直將神的原意界定得模稜兩可,以人的想法訂為神的標準,而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卻將神的原意逐步闡明,讓日光底下的人了解神的準則。

人往往看到的是片面性的而非全面性的,事情的真相背後往往也帶有隱情存在,《聖經》上記載,不可論斷人,免得自己也被論斷,也定自己的罪(路六37)。我們常以自己的標準去衡量一件事的對錯、去說明一個人的好壞,以穿鑿附會之說,扭曲原意。因別人的軟弱而自己跌倒的也不少。

愛主的心要勇敢,就像俗語所說:打斷手骨,反而勇。把該做的事盡本分做好,至於做得夠不夠好,盡不盡力,非當事者孰能體會?神主導我們的一生,並非要我們去主導他人的信仰,讓人跌倒,失去了天國的福分。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祂國裡挑出來(太十三41)。

惟有懂得回想主愛、細數主恩的人,才能真正體會生命之光吧!「你的日頭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縮;因為耶和華必作你永遠的光,你悲哀的日子也完畢了。」(賽六十20)。

禱告不單是軟弱的人的工作,越剛強的人更需要禱告,畢竟沒有人能知道未來會如何,「主啊!求祢指引,指引我路!……使我行道不偏,憑信不憑眼見,降下雲柱火柱,指引我路!」抓緊神,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神不喜歡人的腿快(詩一四七10),當走在神的後面,免得失腳;因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十六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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