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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恩永偕 數算主恩

撰文/小羊|聖靈月刊387期-2009.12|主題/敬虔為得利的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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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三章23-24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對照著《聖經》的話語,未信主的我依然是一位虧欠神榮耀的外邦人……。

1978年,因母親罹患腦瘤在台大醫院開腦三次後卻成為植物人而尋求神,回台南之後有真耶穌教會信徒前來關心探訪、鼓勵,遂於1979年秋季靈恩會,父母和我,三人受洗歸入主的名下。我於受洗前已求得寶貴聖靈,而母親在尋求神的過程中,由植物人漸漸恢復意識,已能講話與人溝通了(當時醫生曾宣判她這輩子不能再開口說話)。

父親在我眼中是一位可敬可親的長輩,早年在中國大陸曾娶妻生女,因被同志逼迫鬥爭而逃來台灣,當時其妻因懷有身孕,行動不便不願離開中國。父親來台之後,中國與台灣斷絕音訊無法聯絡,後來與我母親相識結婚,育有三男二女。

母親開刀後因取出大腦部分組織,導致左手、腿癱瘓不能行動,父親一生不離不棄照顧她,直到1997年餵完她最後一口飯,低下頭離世。在父親身上看到夫妻情深,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好爸爸、好丈夫。

1983年接受主內兄姊安排相親,於次年結婚,婚後育有二子。兒女是神所賜的產業,在養育孩童的過程中體驗許多神的眷顧、保守與恩典,其中印象較深刻的有兩項。其一,大兒子半夜手腳抽筋、口吐唾沫,剛好我半夜起身如廁,發現後和先生同心迫切禱告,情況得以緩解、清醒過來。

其二,小兒子偕同伴騎腳踏車至修復中的陸橋上玩耍,不慎撞斷門牙昏迷,後蒙神憐憫又甦醒過來,自行回家,並在這次意外後能順利申請國賠,賠償六萬元,減輕經濟的壓力。這事件之後,也興起讓小兒子學琴的念頭,致使日後可以在宗教教育事上擔任司琴的聖工,盡一份心力,感謝神。

2005年,丈夫因不願被派去中國工作而被資遣提早退休在家,過了一段日子,由於自己是職業婦女,下班後漸漸發現飯煮好了、菜洗好了,衣服也洗好晒乾了。丈夫失業後替我分擔不少家事,使我有更幸福的感覺。

婚後有五年多的時間與70多歲的婆婆同住,體會婆媳之間相處之道,乃要多傾聽。老年人很喜歡不厭其煩地重複過去歲月的點點滴滴,要有耐心地聽她說,常買小點心讓她享用,這樣便能和平相處。

1996-2008年間擔任婚介事工,深刻體會學歷相當、薪資多寡、年齡大小……,並不是婚姻的主要條件。彼此能以愛為中心,願意為對方付出,共同經營婚姻生活,才能維持和諧的關係。曾有一位弟兄見證中談及十分感激年紀大他五歲的妻子。

因他患有氣喘,每當半夜發作時,妻子常為他將枕頭墊高,使他呼吸順暢一些。主內聯婚,固然也有婚後遇到不順利、生活艱苦或病痛纏身……的試煉,更當靠主堅強度過。《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19節提到,信靠基督若只在今生有指望,就比眾人更可憐。

至於嫁娶未信者,自己所了解的案例有:

1.某姊妹選擇與她未信主前交往多年的同學結婚,蜜月期間,只為了姊妹不吃米血,丈夫因此不悅,整個氣氛都破壞了,蜜月便草草了之。

2.姊妹是一位老師,選擇學歷相當、職業同為老師的對象做為終身伴侶。婚前男友表示會尊重彼此的信仰,婚後生了兩個女兒,婆婆卻不讓孫女親近教會。最後,姊妹也成為與主日遠、不聚會的信徒。

3.另外一位姊妹同樣選擇未信主的對象,婚後成為一位忙碌的老闆娘。雖然事業有成,卻把身體賣給世界,同樣也是一位不聚會的信徒。

4.這位姊妹未信主的先生,經常利用安息日帶家人外出旅遊。有人問她:會不會因不能遵守安息日而覺得不安?她回答:不會啊!主內婚介幫我介紹的我都不喜歡、不滿意,經濟條件也不好,所以我選擇現今的先生,這是我自己的決定。

婚後過了幾年,她很痛苦地打電話給我,說她有一位未信主的大姑,未嫁。時常干涉她管教兒子學業的問題,說她不會教孩子,又介入她的婚姻生活,時而叫她先生載著兒子去她家做功課,晚上常不回家睡覺,令她十分痛苦。她不明白大姑為何要干涉她的家庭生活,最後她得了憂鬱症,兒子則學會抽菸,去PUB跳舞,也不喜歡聚會,也有憂鬱傾向……。

我常思考一個問題,是要選擇一個條件不是很好,卻肯和你同甘共苦,有相同信仰,會和你一起禱告、信靠神的伴侶,還是要選擇外表、今世條件都不錯,卻不懂得求靠神,只在今生富足的未信者?

主內聯婚不一定會過著富裕美滿的日子,但是如果彼此都能敬畏神,尊主為大,相信雖然生活貧苦,卻也能過著在地如天的生活。

弟媳來自香港,從小是虔誠拜佛的人,嫁給弟弟後,由於弟弟心中不認識神,感情的事也沒有處理好,讓弟媳身心備受煎熬,最後兩人分居,她帶著兩名子女回香港,投靠親戚過著相當辛苦的一段日子。

有一天到孩子的幼稚園參加活動,聽到一位女士見證耶穌基督的愛和救恩,心想信耶穌可以得到歡樂是真的嗎?耶穌可以給我什麼恩典福分呢?於是便從香港打電話給我,因她知道我是基督徒,問我要怎麼信耶穌?當時,駐牧於香港教會的是林正雄長老,便聯絡林長老牧養弟媳。

弟媳慕道期間,有一天,嫁去香港的大姊得知她去真耶穌教會,便告訴弟媳這間教會是要奉獻十分之一的,弟媳便告訴我她目前生活艱難無法奉獻,可能不適合信耶穌,我便請小兒子打字,利用電子信箱向她見證,我說:妳目前要努力祈求聖靈,用心查考道理,暫時不必憂慮什一捐的問題。

我告訴她,家父雖信主後蒙主開路取得榮民身分,每個月政府都撥給一份收入,可是信主多年來,從來沒有人主動向他催討,都是他自己甘心樂意,至於我奉獻什一捐的理由是因為:

1.我相信《瑪拉基書》第三章8-11節的應許:「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2.神讓我們存活,一切得貲財的力量是神賜的。

3.神垂聽我在患難中的禱告。

4.奉獻是將財寶積存在天上。

5.沒有實行什一捐是偷取神的錢。

6.我雖然沒有就讀高等教育,神卻幫助我順利一次考上保母、中餐丙組證照,使自己在中年找工作的事上,能順利取得就業機會。

7.沒有神看顧,我們不能做什麼,生命是神所賜的。

後來有一天安息日下午,林正雄長老會後宣布欲祈求聖靈者到前面接受按手禱告,弟媳此時心中有兩個聲音在爭戰,一則叫她去一則叫她不要去,後來她踏出腳步到臺前接受按手禱告,在弟兄姊妹代禱下,神就將寶貴的聖靈賜給她,加深她的信心。母子三人於秋季靈恩會受洗,歸入神的名下。

2004年兩個女兒也在靈恩會期間先後得到聖靈,小兒子在得聖靈之前常向母親見證說,他看到穿白衣的天使常在周圍保護他,有一回更看見天使在天空中拿著十字架,直到他得聖靈後白衣人才消失。弟媳並順利申請購得政府授權的房屋,深深體會到主耶穌給她滿滿的恩典,信主後更喜樂了。

這幾年參加了幾場喪禮,發現離世的信徒,都是正值青壯年卻因病過世,讓我想到《以弗所書》中提到保養顧惜的道理。教會聖工人員,在為主努力做聖工的同時,要注意節制的問題,晚間11-1時是肝臟休息的時間,寧可早睡早起,使自己擁有健康的身體。

為人夫、為人婦也應於10點半以前回到丈夫或妻子身旁、溝通、讀經禱告、善待自己,不要以為為主做工就可以不顧一切熬夜,傷害自己的身體,這並不是神所樂意見到的情形。

回想自己教養子女的過程,並沒有做好家庭祭壇的建立。從小和孩子養成讀經、反省自己的一天所言所行的事,是刻不容緩亦是不能忽視的事。去年神讓我們有機會由公寓換了一間透天厝,改善居住環境,更方便接待客人。一路走來神的恩典述說不盡,每當失志灰心時,神總藉著不同的同靈,適時的代禱、安慰、扶持、勉勵來幫助我重新得力。

《啟示錄》第二章23節:「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我們所敬愛的真神雖是慈愛憐憫人的神,但也是公義嚴厲的,當謹慎度在世的日子,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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