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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的「主」

撰文/恩沛 |聖靈月刊397期-2010.10|主題/聖工 伴我成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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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在舊約聖經中,稱神的名字為「耶和華」(出三15);但在稱神的名字時,常加入「主」,而稱為「主」耶和華(創十五2)。在新約聖經中也是一樣,神的名字為「耶穌」(太一21),但常加入「主」,而稱為「主」耶穌(徒八16)。

今日信徒在禱告的時候,也加入「主」,是奉「主」耶穌聖名禱告。究竟「主」這字有何特殊的神學意涵,以致從古至今一直被使用?「主」耶穌與耶穌有何不同?耶穌是主的神學意涵為何?以下擬依據聖經探討此問題。



 
二.舊約中的主

希伯來文,是名詞、單數、陽性,意思是指一個人是主人、主宰;或是專指神,茲敘述其意義如下。


1.主人或統治者

「主」是對主人或統治者的尊稱。在家庭中,撒拉尊稱她的丈夫為主(創十八12),僕人尊稱亞伯拉罕為主人(創二十四12)。在國家中,臣僕尊稱掃羅王為主(撒上十六16),埃及的宰相約瑟被尊稱為主(創四十二10)。在宗教上,尊稱領導階層為主;例如哈拿尊稱祭司以利為主(撒上一15),先知以利亞也被尊稱為主(王上十八7)。


2.對神的稱呼

除了用於人的稱呼外,也用於神的稱呼,表示神有絕對的主權。例如約書亞向神俯伏在地下拜,說:「我主有甚麼話吩咐僕人。」(書五14);表示他願意順服耶和華軍隊的元帥。

又如以賽亞先知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他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賽六8);表示他願意降服在神的權柄之下。因此舊約聖經中稱呼神為主耶和華(出三十四23),祂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申十17),是我們的主(詩八1)。

「主」的另一希伯來文為,是複數、第一人稱通性名詞(陰陽性合併之意),這是用來稱呼神。常用在詩篇、耶利米哀歌、先知書。正如同(神)在希伯來文是名詞、複數一樣,不是表達多位神,而是加強式表達,是以複數強調神的威嚴性。

例如大衛作詩說:「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祢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祢以外。』」(詩十六2),「主」的希伯來文即是

在舊約聖經的英文譯本中,用「主」一字來指神時,常用LORD,四個字母都是大寫;偶爾也用Lord,第一個字母是大寫。因為在舊約聖經中,「主」是一個特殊的名字。當以色列百姓被擄到外邦後,聖殿被毀,他們在外邦蓋會堂,聚會時會唸聖經。

百姓對唸神的名字有忌諱,因為十誡中規定不可妄稱神的名。他們每逢唸到神的名耶和華(YHWH)時,就用「主」(希伯來文)的發音「adonai」來代替,避免妄稱神的名字。



 
三.新約中的主

「主」的希臘文為,意思是指有至高權力的人,或是指神,其用法如下。


1.主人或有高貴地位者

「主」常指主人、老師或長官。例如在當時的奴隸制度下,主人對買來的奴隸有絕對的控制權,因此僕人稱呼主人為「主」(路十二46);一般人尊稱別人為「主」(約四11,合和本翻譯為「先生」);太太尊稱先生為「主」(彼前三6);兒子尊稱父親為「主」(太二十一30,合和本翻譯為「父」);學生稱呼老師為「主」(約十三13);一般人稱呼長官為「主」(太二十七63;合和本翻譯為「大人」)。

在政治上將皇帝當作神來敬拜,因此稱呼凱撒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凱撒」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為「該撒」(可十二14),是羅馬皇帝的頭銜。


2.天使

「主」可以指「神的使者」。例如有一個人名叫哥尼流,他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神,多多賙濟百姓,常常禱告神。有一天,約在申初,他在異象中明明看見神的一個使者進去,到他那裡,說:哥尼流。哥尼流定睛看他,驚怕說:主啊,甚麼事呢?天使說:你的禱告和你的賙濟達到神面前,已蒙記念了(徒十4)。


3.外邦的假神

對於外邦的泛神論者,「主」是指眾神。例如經云:「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林前八4-5)。「許多的神、許多的主」是指「外邦的許多偶像」。


4.對神的稱呼

在舊約聖經中,常用「主」來稱呼神;在新約聖經中,也用「主」來稱呼神。例如有「主」的使者向約瑟夢中顯現,叫他要娶妻子馬利亞(太一20);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路一46);施洗約翰要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歸於「主」──他們的神(路一16);耶穌對撒但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太四7),這裡的「主」都是指舊約的神。有時,也用「主神」來稱呼神(路一32;啟一8),「主」是和「神」並用的同位語。


5.對耶穌的稱呼

在舊約聖經中,常用「主」來稱呼神;但在新約聖經中,卻常用「主」來稱呼耶穌。茲敘述其用法如下。

(1)指主人或老師

耶穌在世時,四福音書中常稱呼耶穌是主,這只是對耶穌的尊稱,與祂的神性無關。例如有一位百夫長所寶貴的僕人害病,快要死了。他就託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求耶穌來救他的僕人,他們對耶穌說:「主啊!不要勞動;因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路七6),「主」是指先生。又如門徒稱呼耶穌為「主」,是指「老師」(約十三6、9、13-14)。

(2)指彌賽亞

耶穌問法利賽人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祂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祂為主,說:『主對我主說:祢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祢仇敵放在祢的腳下。』大衛既稱祂為主,祂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太二十二41-45;詩一一○1)。

就人的觀點而言,耶穌是大衛的子孫;但就神的層面來看,祂是時空之上的神(約一1,二十28),萬物是藉著祂造的(林前八6;約一3-4),在大衛以前就已經存在,所以大衛被聖靈感動稱基督為「我主」。

在《使徒行傳》中,使徒彼得宣告說:「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6)。當神已立耶穌為「主」、為「基督」,也就是證實「彌賽亞」已經降臨了。

耶穌復活升天後,聖經常用主來稱呼耶穌,「主」是指「彌賽亞」。例如神將耶穌升為至高,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二9-11);祂是萬有的「主」(徒十36);祂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徒十42);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二21);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十二3);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羅十二11);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三23)。

(3)指神

有時新約聖經稱耶穌為「主」,是強調耶穌的神性,宣稱「耶穌」就是「舊約的神」,祂就是創造天地的主,也是統管宇宙的主。例如耶穌復活後,向多馬顯現,多馬稱呼耶穌說:「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28),這是多馬的信仰告白,顯示他對耶穌復活的信心,同時也揭露耶穌就是舊約的神。

又如在舊約聖經中預言:「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珥二32)。而在新約聖經中預言實現時,聖經記載:「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主」是指耶穌(羅十9)。

「求告」的希臘文為,在舊約聖經是指呼求神(撒下二十二7;撒上十二17);在新約聖經是指求告耶穌(羅十12),或向耶穌禱告(提後二22)。「求告」是向神的禱告與信靠,因此當我們向耶穌禱告,這代表祂是造物主,是神。

使徒保羅說:「我們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林前八4-6)。保羅用「一位神」與外邦「許多神」來對比;並且強調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祂就是神,就是父。



 
四.耶穌是主的神學意涵

耶穌是人,也是神。當耶穌復活升天後,祂被高舉,作君王、作救主(徒五31),在高天坐在神的右邊(來一3);祂已經掌管天上、地下和地底下的一切權柄(腓二10);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提前六15)。

因此聖經常稱耶穌為「主耶穌」(林前九1),這獨特的名稱強調耶穌的神性,象徵祂具有至高無上的主權,是教會全體的元首(西一18)。當新約聖經的作者稱「耶穌」為「主耶穌」時,這明顯帶有濃厚的舊約色彩,因為他們習慣閱讀舊約聖經;這就是公開承認「耶穌」就是「舊約的神」。因此,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稱基督為主。

當我們在聚會崇拜時,奉主耶穌的名聚會和禱告,承認耶穌是主,其所隱含的神學意涵如下。


1.造物的主

承認耶穌是造物主,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約一3;林前八6)。


2.生命的主

承認耶穌是教會及個人生命的最高主宰,因為信祂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祂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


3.救贖的主

當耶穌從死裡復活後,確認祂已經勝過死亡。祂坐在神的右邊,超越今世與來世一切執政的、掌權的(弗一20-22)。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因此我們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著救恩(羅十9)。


4.審判的主

宣告末日耶穌再臨時,祂要按著公義審判活人與死人,祂要賜給信徒公義的冠冕(提後四1、8)。


5.唯一的主

信徒要否認外邦異教中的許多神、許多主,只承認耶穌基督是唯一的主,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林前八5-6)。祂是那獨一不死,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提前六15-16)。



 
五.結語

經云:「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當我們奉「主」耶穌的名禱告,口稱耶穌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時(林前十二3;羅十9;腓二8-11),是承認耶穌是我們生命的主人,我們是祂的僕人。因此要尊主為大,凡事按照主的吩咐而行。

倘若我們只是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卻不願意遵行主的旨意,是犯了言行不一的罪過,將無法進入天國。因此,我們要使耶穌成為我們的「主」,不但口裡要承認耶穌是我們造物的主、生命的主、救贖的主、審判的主、唯一的主;並要認識祂、相信祂、敬拜祂、稱頌祂、倚靠祂,也就是承認耶穌是宇宙的主宰;此外,我們要一生遵照祂的旨意而行。如此方能蒙神喜悅,祂會將天國永生的福氣賜給我們。


參考書目:

1.巴刻(J. I. Packer)著,林來慰譯,《字裏藏珍──聖經基本主題研究》,香港:宣道出版社,2004年四版。

2.哈里斯(R. Laird Harris & Gleason L. Archer,Jr.)等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3.包爾(Walter Bauer)著,戴德理譯,《新約希臘文中文辭典》,斗六:浸宣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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