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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子辱罵先知的後果

撰文/恩盈|聖靈月刊403期-2011.04|主題/發自內心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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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在舊約《列王紀下》中,記載著一個事蹟,一般人不太容易瞭解。就是以利沙先知承接以利亞的職分後,有童子們嘲笑他,稱他為禿子,先知就奉神的名咒詛他們,結果有四十二個童子被熊咬了。為何先知沒有雅量,對於無知小孩的嘲笑,竟然會遭致先知的詛咒,使他們被撕裂,甚至死亡?這對今日的信徒有何教訓?以下擬根據聖經探討此問題。



 
二.經文背景

以色列王國分裂後,北國以色列王是耶羅波安,他為了避免百姓上耶路撒冷聖殿去獻祭,就鑄造了兩個金牛犢,一隻安在伯特利,一隻安在但。耶羅波安在邱壇那裡建殿,將不屬於利未人的凡民立為祭司(王上十二1-33)。從此,伯特利城成為異教敬拜金牛犢的中心。

神一再警告耶羅波安,祂曾派神人從猶大來到伯特利,當耶羅波安在壇旁燒香時,神人向壇呼叫,說:「壇哪,壇哪!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家裡必生一個兒子,名叫約西亞,他必將邱壇的祭司,就是在你上面燒香的,殺在你上面,人的骨頭也必燒在你上面。」這事以後,耶羅波安仍不離開他的惡道,最後他的家從地上被除滅了(王上十三1-3、33-34)。

因為以色列人往伯特利去拜偶像,犯罪得罪神,因此先知警告百姓說:「不要往伯特利尋求,不要進入吉甲,不要過到別是巴;因為吉甲必被擄掠,伯特利也必歸於無有。」(摩五5

以利亞是以色列王國分裂後十分重要的先知。他在迦密山上大勝事奉巴力的450個先知,以及事奉亞舍拉的400個先知(王上十八20-40)。以利亞升天後,以利沙先知接續以利亞的工作,繼續與事奉巴力的先知對抗。



 
三.經文釋義

以利沙從那裡上伯特利去,正上去的時候,有些童子從城裡出來,戲笑他說:「禿頭的上去吧!禿頭的上去吧!」他回頭看見,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以利沙從伯特利上迦密山,又從迦密山回到撒瑪利亞(王下二23-25)。

這段經文只有短短的三節,倘若我們要徹底的瞭解,應明白下列的問題。


1.童子是指什麼樣的人?

童子的希伯來文為,意思是男孩、少年、僕人。這詞在聖經中被廣泛的使用,它可指剛出生的嬰兒(出二6),也指年幼的少年人(創二十一12)。但年長者有時也用這詞稱呼,例如在父親的眼中,雖然孩子已經成年結婚,仍然是「少年人」(撒上二17);在國王所羅門的眼中,大有才能的工程監督耶羅波安,也稱為「少年人」(王上十一28)。所以這裡的童子,應指一批二、三十歲的年輕人,可以為自己行為負責,並非指不懂事的小孩。

伯特利是偶像崇拜的中心,這班童子有可能是拜假神的先知門徒。他們可以一次聚集四十人以上,可見是有組織的團體。他們對以利沙先知的攻擊,並非出自突發的動作,而是刻意藉此表達他們堅決的信仰態度。


2.冒犯先知的行動

童子們戲笑以利沙說:「禿頭的上去吧!」「戲笑」的希伯來文為,意思是藐視、嘲笑。因為心存輕視的態度,以致將真實有價值的事物看為沒有價值。童子們是拜假神的先知門徒,他們不敬畏真神,因此藐視神的先知。他們嘲笑以利沙是「禿頭的」,這是用言語冒犯先知,對他作人身攻擊。

在舊約時期,人若因掉髮禿頭,這是潔淨的。倘若禿頭處有白中帶紅的災病,這是患了痲瘋病,是不潔淨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要獨居在營外,離群索居(利十三41-46)。童子們嘲笑先知是禿頭,或許是暗指他是長大痲瘋,是不潔淨的,是遭神懲罰的人。

他們嘲笑先知說「上去吧」,這是譏諷他所作的見證。以利沙作見證說:以利亞先知被神接走升天(王下二11),他們不相信,因而嘲笑他也可以一同「上去」升天。這些童子雖然聽過以利沙所行的神蹟,先知曾拿以利亞身上掉下來的外衣打水,約但河水就左右分開,先知就走過來了(王下二14);先知也曾叫耶利哥的惡水被治好(王下二22)。可是他們還是選擇不相信以利沙先知所說的信息,繼續對抗真神,使祂的名受辱。

同樣的,耶穌被釘十字架時,祭司長和文士也是戲弄祂,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祂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祂。」(太二十七42),雖然他們曾經看過耶穌行神蹟奇事,甚至使死人復活,但他們卻硬心不信,並且說耶穌是靠鬼王趕鬼(太十二24)。因此耶穌嚴厲的責備他們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十二31-32

先知是神的代言人,因此人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太十41)。同樣的,倘若我們逼迫神的使者,就是逼迫神(徒九4),一定會遭受神嚴厲的報應,而且決不遲延(申七9-10;利二十四15-16)。例如西底家作王時,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而眾祭司長和百姓也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行一切可憎的事,污穢神在耶路撒冷分別為聖的殿。

神曾差遣使者去警戒他們,他們卻嘻笑神的使者,藐視祂的言語,譏誚祂的先知,以致神的忿怒向祂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神使迦勒底王來攻擊他們,在聖殿裡用刀殺了他們的壯丁,不憐恤他們的少男處女、老人白叟(代下三十六15-17)。又如亞哈謝王差遣兵丁抓拿以利亞先知,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兵丁(王下一9、10)。同樣的,以利沙先知是以利亞的繼承人,因此當童子嘲諷先知,就有熊出現,撕裂他們。


3.神的懲罰行動

當先知見有人戲笑他為禿子,就奉神的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以利沙一生所作的工都是奉神的名,代表他沒有自己的意思,將事情完全交在神的手中,聽憑主怒。以利沙並未吩咐母熊去咬死他們,這乃是神所採取的懲罰行動。他只是將此事交在神的手中,結果神就讓母熊來撕裂他們。

為何神要採行嚴厲的懲罰措施呢?因為神要教導百姓一個功課:神是輕慢不得的。你種的是什麼,收的就是什麼。在特殊的時期,神常會採行特殊的措施,為了教導百姓懂得敬畏神。

例如在摩西時期,是舊約律法時代的開始,可拉黨的人要奪權,神使地就開了口,將他們和他們的家眷,都吞下去(民十六1-50);以利亞、以利沙的時代,是王國最敗壞的時期,神使火從天上降下,燒滅要抓以利亞先知的兵丁(王下一9-10),並吩咐母熊去咬死戲笑以利沙先知的童子;教會剛開始的時期,亞拿尼亞與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私自留下幾分,他們夫妻一同欺哄聖靈,因此遭受聖靈懲罰,立刻「仆倒在地」,斷了氣(徒五1-10)。神在這些時期採行嚴厲的懲罰措施,是為了教導百姓:神是可畏的。

當神採行懲罰的行動後,全以色列國都相信以利沙是真先知,祂有來自神的權柄。後來,以色列王約蘭、猶大王約沙法,並以東王,一同去攻打摩押王。他們繞行七日,軍隊和所帶的牲畜沒有水喝。以色列王約蘭說:「哀哉!耶和華招聚我們這三王,乃要交在摩押人的手裡。」但猶大王約沙法卻說:「這裡不是有耶和華的先知嗎?我們可以託他求問耶和華。」他們就求問以利沙先知,他預言天必下大雨,神也必將摩押人交在他們手中(王下三1-27)。可見神蹟可以使人懂得敬畏神,連帶也以尊敬的態度對待神的先知。



 
四.結語

經云:「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神是慈愛的,祂為了拯救世人的罪孽,成為人子,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也是公義的,倘若我們攻擊神的僕人,就是攻擊神,祂會立即施行審判,絕不延遲。

使徒保羅說:「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7-8),神是宇宙的主宰,祂不能被藐視、嘲笑而不施以懲罰。因此,我們要教導子女遵行神的吩咐,成為敬畏神的人,並且要尊敬神的工人,祂必使我們得著興旺;倘若我們順從肉體的情慾行事,成為抵擋神的人,最後的結局就是衰微。



參考書目:

1.李保羅,《列王紀(卷三)》,香港:天道書樓,2003。

2.哈里斯(R. Laird Harris)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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