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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蔡恆忠|聖靈月刊406期-2011.07|主題/信仰的省思與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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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是嗎?」看著凱蒂胸前背著四個月大的嬰孩Storm從門前走過,一個鄰居大聲問她。她微笑,張開雙臂,讚賞春天的陽光,徐徐地走開。

她已經習慣這樣的問話。鄰居們都知道她和她的丈夫在撫養一個「沒有性別」的嬰孩。他們並不在乎鄰居們怎麼想。

「當嬰孩出生時,甚至那些最愛你、最親近暸解你的人,第一句問話,總是『女孩?還是男孩?』」凱蒂說,一邊在餐桌上為Storm穿上紅色的絨布上衣。

當孩子出生時,這一對夫妻寄一封電子郵件給親戚和朋友:「我們已經決定先不告訴你們Storm的性別。這是在這個到處設限的時代中,對自由和個人抉擇的一個禮讚。……我們發現,今天的父母替他們的孩子做了許多抉擇,這是很令人厭惡的!……事實上,當我們不向人(包括我們的孩子),說出他(她)的性別時,我們正在向全世界宣告:『拜託,能不能就讓Storm自己去決定他(她)自己想要作什麼樣的人(男孩還是女孩)?』……什麼時候,我們才能活在一個人人都可以選擇他想要做哪一種人的世界?」

凱蒂的先生是一個學校的老師……(摘譯自多倫多星報TorontoStar,2011年5月21日)。

今天,我們活在一個最尊重人權的時代:凱蒂和她的先生尊重嬰孩Storm的人權,把作男作女的決定權留給他(她);而旁人,尊重他們的這種安排。我從網路報紙上抬眼,望向窗外的藍天,略感失落,腦中擺脫不了他那句「令人厭惡」的感嘆。畢竟,孩子小的時候,我為他們作了許多決定,也教他們如何作決定。

尊重人權是人的本分;然而,當人權的表達被隨意妄用時,它竟可以扭曲到這種程度!

聖經說,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衪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一27)──造男造女,乃神的作為,就如窯匠手中的一團泥,衪有絕對的權柄,隨自己的旨意,把人造成男或女(羅九20-21)。人若無法認定自己在神之前的絕對卑微,那是極其可憐的。

約伯在他的世代是一個正直人,敬畏神、遠離惡事。當撒但來挑戰他的正直時,神允許讓他經歷災難。災難過後,神賜福給他,比先前更多:他得了雙倍的牛羊駱駝、七個兒子、三個女兒;女兒是全地的婦女中最美貌的。但是,約伯在災難中學會,而在乎的,如果是這些賞賜,他如何忘記那曾經失去的?

「親眼看見神」是神容讓災難走入他的生命,最撼人的結果。

災難之前,他風聞有神,持守在神前的純正。儘管災禍相繼地挑著他攻擊,挫不了他敬畏神的心。三位朋友從各自的地方來,為他悲傷、安慰他。看他失去所有,坐在爐灰中,用瓦片刮著滿身毒瘡,竟認不出他;坐在他面前七天七夜,說不出話。然後,他們連番檢討他,硬要找出他的錯,讓他承認。約伯自問:實在想不出什麼地方得罪神,嚴重到必須承受這樣的苦難。於是,以利戶開口,責約伯自義,言公義的神必不苦待義人。

那時,神切斷以利戶的發言,不回應他和那三個朋友對衪的陳述,直接從旋風中回答約伯:「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人,豈能妄論神的作為,和衪行事的動機?怎能要求人在無錯中,隨意認錯?

接著,神問約伯:「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裡呢?」(伯三十八)──人最大的盲點,是無法站在大地成形之前,從神的一切創造作為,看自己有多微不足道。神要約伯先遮掩自己,然後,才能開始看衪。而他,終於看見神,因此,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十二5)。

嬰孩是男是女,衪已造作,也在乎;衪將兒女賞賜人,讓人用謙卑感謝的心,陪伴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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