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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神心意

撰文/さかな|聖靈月刊412期-2012.01|主題/成敗一念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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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因為沒有得著我們所要的,就對神動搖了信心;其實,神每次都用祂的方式來給我們賞賜。

一個真正愛神的人,是會遵行神的話,因為單有信心而沒有行為,其信仰是死的(雅二17)。當我們相信時,就能踏出應許的步伐相信神會成就我們覺得不可能的事,改變在人所看為不能的事。神雖是我們眼所看不到、摸不著的,但祂和我們的關係卻是相當的微妙,祂藉著信心來和我們連結,這樣的「心靈相繫」是無法以言語形容的,但藉著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就能證明祂無時無刻與我們同在(約十四17)。

我們常用「鐵石心腸」來形容一個人對某件事的硬心和堅持,然而事實上,我們對信仰也總是如此。

我們對神的道理都很清楚,對神的恩典也都經歷過,不過當遇到跟信仰有所衝突的事情時,就會開始替自己找藉口:「教會誰誰不也是這樣,好像看他也沒事」、「偶爾一、二次,應該也不會怎樣吧!」……。人總是在犯錯後,將自己的「錯」合理化,為求個「心安理得」來安慰自己。然而信仰是自己與神的關係,縱使曾有人做了對不起神的事,這也是他與神之間的關係,實不能相提並論。

在神訓班時,傳道就曾說過:「有些人犯了錯,雖然我們無法立即看到神對他的刑罰,但這並不代表神認同了他,或是忽視了這件事,即使神現在不追究,不代表以後不追究,以後不追究,並不代表審判時不追究。」

神是公義的,不會以貌取人、受人賄賂(申十17)、更不會屈枉正直、偏行不公,以無當作有、以有當作無來誣衊人。祂的眼目鑒察人的行為(箴十五3),沒有人可以躲避祂的面、逃避祂的靈(詩一三九7)。

小時候很怕母親手上的棍子,因為只要一犯錯,不長眼的棍子總會順勢出現。記憶裡,母親和棍子幾乎可以畫上等號。有時自己都在想,母親是不是因為看過這句經節的關係:「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箴二十三13),所以出手都特別重。長大後才逐漸發現母親手中的杖不只是嚴刑懲處的工具而已,更代表她對每個孩子的愛,因為可以救孩子的靈魂免下陰間(箴二十三14),讓孩子走在當行的道,到老也不偏離(箴二十二6)。

生身的父母管教我們都是因為對我們有所期待,更何況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惟有按正路而行的人,才能得著神的救恩(詩五十23)。

有時想想,要成為像大衛一樣合神心意、凡事要遵行神旨意的人(徒十三22),並不如想像中的簡單,因為人的心總存著些許的劣根性以及不順服,就像保羅所說的:「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七19)。人的肉體沒有良善,因為裡面存留著罪,讓我們願意為善的時候,卻行不出來,反倒偏行惡道(羅七14-18);然而感謝神,靠著主耶穌基督的恩典讓我們脫離了這取死的身體(羅七24-25),重新回到天父的懷抱裡(弗二16)。

「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弗二14),我們的主已拆毀中間隔斷的牆,祂是平安……。

人帶著肉體總會有軟弱的時候,禱告成為我們親近神重新得力的來源,當我們的信心有多少,神就給我們多少。也許有時我們會被現實困境蒙蔽了雙眼,不瞭解神的旨意而感到躊躇。然而,其實神已將一切預備穩妥,也在我們所要走的路徑上滴下了脂油(詩六十五11);只是,我們往往是在驀然回首時,才感受到……潸然淚下神對我們的愛。

「那創山、造風、將心意指示人、使晨光變為幽暗、腳踏在地之高處的,祂的名是耶和華──萬軍之神。」(摩四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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